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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章  大婚

    天光初明,寝房内,帷帐被规整地收拢于金钩上。

    沈栖鸢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来瞧,只见自己栖于波月阁。

    昨夜里的记忆停顿在入睡的那一刻,她清楚地记得,自己是身在亭松园的书房,在那张铺满了书香墨气的榻上,与时彧相拥抵足而眠。

    而此刻,她却睡在波月阁。

    时彧半夜将她抱回来了吗?

    除此之外,好像再无别的可能了。

    波月阁的陈设布局沿袭了青田县主在世时的模样,素雅清贵,装饰简朴,而眼下,她头顶的帐子竟更换成了喜色。

    绯红罗帐被打起,露出一线熹微的晨光,照着沈栖鸢惺忪朦胧的眼。

    到了时辰了,伯府里所有的女婢都鱼贯而入,或手捧巾栉,或奉有盥盆,再有的,便是取来了所有华贵的头面,耳珰、臂钏、腰环禁步等物。

    样样奢华,件件簇新。

    婆子将腰挽着,甩着帕子催促:“还不快,赶紧点儿,替新夫人扮起来!”

    “是。”

    女婢们一同回应,声调清脆,如吴侬软语,听得沈栖鸢头也昏昏,心也漾漾。

    实在不知这是怎么一回事,接着自己的双臂便被两名婢女一左一右地抬了起来,素色绸面的寝衣被件件剥落,摊于地上,露出女子姣好曼妙的身形、光洁柔软的肌肤。

    沈栖鸢不惯如此,羞怯婉约的脸蛋泛出了薄薄的粉雾。

    “快看呐,”那婆子怪叫起来,两只眼睛冒光,“你们看新夫人的脸蛋,哪里还需上什么胭脂,真个比那胭脂还红!”

    一众婢女都吃吃笑起来,独留沈栖鸢一人,恨不得寻一处地缝钻进去。

    恰巧画晴来送胭脂,沈栖鸢总算叫住了她,“画晴,这,这怎么回事?”

    画晴捧着胭脂,将物事都放在镜台上,闻言,回眸一笑,掩唇道:“夫人睡迷糊了,今日可是您的大婚之日。少将军特意交代过的,要把夫人打扮得风风光光的,一会儿还要巡城去呢。”

    “这……”

    沈栖鸢呆滞地望向那面落地镜。

    红艳灼眼的嫁衣犹如绯色的云瀑般一泻垂地,将身缭绕出六尺彤雾。

    镜中的女子正目光惊怔,颜色酡红,发如乌木,眸含水汽,一整个迷蒙困顿的状态。

    今日,居然是成婚的日子。

    她真是睡迷糊了,竟然都忘了。

    也许是近来太过疲累了,怪时彧折腾得紧,如此一想,耳颊上的羞红颜色便又深了几分。

    女婢们做事有条不紊的,将沈栖鸢的嫁衣穿上,便送她入座,七手八脚地开始替她上妆。

    那顶华贵灿烂的珠冠,是用黄金打成,衔了十七八粒珍珠和火珊瑚,镂刻成偏凤、牡丹、桃花的形,两侧垂下挂珠步摇,珠子颗颗莹润饱满,光泽鲜亮。

    梳妆便用去了整整一个时辰,繁复的嫁娘服饰落在身上,沉甸甸的。

    好在沈栖鸢腰如约素,如此宽厚的衣衫压肩亦不显臃肿,只是步态便没法再轻盈了,还得由两名婢女搀扶着,方才得以出去。

    一出波月阁,满园披红挂绿,喜气冲眼。

    园中立了数人,都是前来观礼的亲朋。

    但奇怪的是,不曾见到柏姊姊,沈栖鸢心下既疑惑,又失落。

    那些举酒畅饮的人中,徐徐走来了时彧。

    沈栖鸢挑开眼前一行细密的珠帘,窥见今日同样身着盛装的少年男子。

    他往日只喜欢穿一身利落的武将短打,腰缠蹀躞,收束袖口,发攒马尾,永远清清爽爽,似一竿临风不折的翠竹,青嫩得能掐出水而来,看着便觉得英气又可爱。

    今天的时彧,却是一袭宽袖极地大红喜袍,圆领襕衫,腰间用一宽阔金玉鞶带所拦,足下蹬一双玄色长靴,倜傥风流,宛似年少登科、春风得意的士大夫,是长安最风流的翩翩佳郎。

    那一头墨般的长发,也仔细地梳成了发髻,用一紫金冠冕束握。

    双眼如星,双唇施朱,一抹酒色在俊逸出挑的脸上蔓延开来,仿佛话本中烧尾宴上器宇不凡的探花,便算是用上“漂亮”二字来形容,沈栖鸢以为,也当得。

    她的心再一次被抛上了九霄,在那团脚下沾不到一点实地的飘飘欲仙里,时彧将匏尊递给刘洪,让刘洪处置掉,一步跨了上来,伸出手,掌心交给沈栖鸢。

    “卜筮相合,阴阳相济,值此良辰,时彧与栖鸢将缔红叶之盟,立白首之约,终年不负,琴瑟永谐。”

    时彧低低念道。

    沈栖鸢脸颊发烫,将手滑入时彧的掌心,任由时彧握住,带着她,在一群人的瞩目和笑闹声中,登上了巡游长安的花车。

    她不明白,长安的婚典好像没有这种习俗,这好像,是时彧自创的。

    而这花车,三面都透风,实在一点掩蔽都没有,时彧也不曾骑马,而是与她一同坐入了花车,仿佛怕她中途跳车似的,他的手掌稳固地牵着她,握着她,不许她松开。

    沈栖鸢万分紧张:“我们,这是要……”

    花车启动,驶向长安。

    时彧目视前方,手抓得更紧:“当然是昭告天下,我们即将结为夫妇。”

    沈栖鸢心神一动,心想着,如此大张旗鼓,只怕会引来不必要的议论和揣度。

    但她不想白白让时彧的计划落空,婉转道:“那府上还有宾客呢,你……”

    时彧仿佛早已准备好了这个问题的回答:“刘洪会招待他们入席,放心,我这车很快的,今日北衙开道,贺我时彧新婚,长安城内畅行无阻,等到他们吃完席,我们便已经回去了。”

    他一定要在长安城内摆上三天的席面,让天下人都眼睁睁看着他,成这个婚。

    他就是要举世瞩目,让所有人都知晓,沈栖鸢是时彧的结发之妻,骂他离经叛道,骂他道德沦丧,骂他行如猪狗,无妨,他们只能干骂着,却没有半分能力阻止。

    时彧喜欢这种操控一切,让别人看不惯,却又无计可施的感觉。

    就如同在战场上,那些北戎人也曾对着他骂干了嗓子,骂到最后,仍然偃旗息鼓,被他打得血流成河,没有还手的余地。

    沈栖鸢没有明白时彧的想法,当花车在时彧部曲的陪同下,声势浩大地驶出这条深巷,走向长安的主街时,那街道两侧已聚拢了无数长安百姓。

    白眼示之,唾沫啐之,更夹杂无数议论声。

    “真是伤风败俗,大业怎么会有如此不知羞耻的人……”

    “刑不上大夫,礼法教条都是给普通老百姓准备的,有权有势的就不用守吗?”

    “光天化日,一点都不害臊!这姨娘和儿子搅在一起,不伦不类,有伤风化……”

    一道道难听的声音冲入耳膜,刺耳到沈栖鸢都不忍再停留。

    在乐营时,再难听的话她都听过。

    但他们攻讦时彧的时候,沈栖鸢还是会难受。

    他是大业最出色的将军,就在几个月前,他还奔波在疆场上,大败北戎,迎回了和亲公主的尸骨,签订了让北戎退兵休战,远走北海的盟约。那个时候,他还是他们交口称赞的英雄。

    英雄,不过婚姻自专,就要忍受如此唾骂吗?

    为什么?

    被时彧握住的那只皓腕细细地颤抖。

    沈栖鸢很想辩解,不是那样。

    或许一开始,她的确曾把自己视作过时彧的姨娘,可在那个少年叫破她的想法之后,她便再也不敢了,连她自己都深知,在那时,她从未真正踏入过时家的大门。

    时彧握住了她的手,那股稳固的力量,也制止了她的举动,沈栖鸢侧目,时彧终于也偏过眸。

    “阿鸢,你怕不怕?”

    沈栖鸢一点儿也不害怕。

    其实她心中那叛逆的火焰早已熊熊。

    做一点与举世为敌的事,竟有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快意。

    她唯独在意的不过是时彧。

    但又想到,他们就要离开长安,在离开长安之前,能看到这番盛景,在所有人心中留下无法磨灭的记忆,大抵,也不枉了。

    不枉来这一遭。

    如此想来居然也感到了一丝坦然,格外自在。

    从前,沈栖鸢在琴技一道上追逐平和中正的技法,和物我两忘的境界,可她的琴始终差了青田县主一点儿,这一点,便是在心境上。

    能教养出时彧这种孩子,青田县主应该,也是个心性洒脱,从来不会以心为形役的潇洒女子吧。

    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拿别人的看法来惩罚自己,面对内心最真实的欲望,不必掩饰,也很好。

    沈栖鸢摇了下头:“很多时候,我都比现在要怕,伯爷战死的时候,我怕我无所依从,离开时家的时候,我怕我无处可去,后来,你又上战场的时候,我怕……我失去你。熠郎,这么多可怕、让我害怕的事情我都经历了,现在再看,一点人言,又何足畏惧。我想与你并肩一道的决心,能攻克世间万千阻隔。我不怕了。”

    时彧勾唇:“我今天带你来就是想告诉你,以后,不论我们离开长安前往何处,流言蜚语都将伴随我们终身。我没有能力让你一辈子都听不见这些话,除非将你关起来,但我不想那么做。我知道,你远不是表面看起来的脆弱,你是个刚强的小娘子。与其一生藏头露尾,不敢张扬于人前,不如向全天下宣告,我们就是要做明媒正娶的夫妻,谁也没有权利阻止。”

    沈栖鸢悍然道:“对。”

    时彧与她十指相扣,修长的五指滑入沈栖鸢掌纹之间。

    花车驶向长安的腹地。

    沿途的议论声仍在耳畔不停地响起。

    但已无关紧要。

    前路漫漫,亦灿灿。

    赤金色的日光恢弘地朗照大地,日光之下,并无新鲜事。

    这对风头浪尖的男女,也只是天下万千有情人之中的一对。

    终于一个声音,从那喧哗的质疑声中,如同一溪清流涌出。

    “我倒是觉得,时将军问心无愧,带着他的夫人如此公然反叛教条,宣告天下,是一件很厉害很了不起的事哎!”

    一个少女,嗓音脆生生的,对身旁的少年道。

    “以后我也要这样巡街。阿兄,你娶我的时候,也要这样。”

    她伸出胳膊肘,捅了捅身旁少年的胸腹。

    那少年轻咳一声,捂住了她的唇瓣。

    “同你说过了,你要是别叫我‘阿兄’,我心里那关早就过了,何必还有那多周折。”

    女孩子颇有不甘,抓掉他的手。

    “可人家从小叫习惯了嘛。”

    “那也不可。从小如此,也要改。”

    “时将军就不会这样,说到底,你就是个胆小鬼!”

    女郎拨开人潮,朝外面奔跑而去,一双乌黑靓丽的辫子荡漾在柔和的暖风里。

    少年无可奈何,只有握着她才买的糖兔儿追去。

    有看客感到万分稀奇,指着追逐着一对少年男女。

    “刚刚那是谁?”

    “是李工部家以前收养过的两个孩子,都早已经认祖归宗了,听说,两家也在议亲。”

    “这天底下怪事真多啊……”

    “要不我看时将军的婚事也见怪不怪了。虽说这两人结合确实于理不合,不过,那声讨时将军的檄文一日之间张贴遍了长安大街小巷,你以为难道是巧合?”

    “这话倒也不错,有这种手段的,一定也不是普通人。按理说那些私密事我们普通老百姓也没有资格知道,这是谁呢?估计是时将军得罪了什么人吧?”

    “不是都在传了么,长阳王府谢家郡主,求嫁不成因爱生恨。啧。”

    有人滔滔不绝地谈,有人懵懵懂懂地信。

    须臾,那花车已经载着一双新婚夫妇,绝尘而去,不见踪迹。

    回到时家,正到了晌午时分,沈栖鸢身子酸软地从花车上下来,脚下打晃。

    时彧莞尔将她一把抱了起来,终于明悟。

    “怪不得。”

    沈栖鸢眼眸轻烁,恰似夏夜流动的萤火。

    “怎么?”

    “阿鸢你身上穿了十几斤吧?”

    沈栖鸢终于得以为自己报一声冤屈,哀眉愁眼地叹:“礼服怕便已经不止这个数。”

    时彧温笑道:“那你好好休息,我先抱你回房。”

    哪有青天白日的就要回房,这让宾客们知晓,成什么样子了?

    时彧他准备的婚礼样样不按章程来,实在太过惊世骇俗,沈栖鸢就快要招架不住了,脸颊闷得红透,瑰姿艳逸,恰如芙蕖醉日。

    一晃眼,头顶的发冠摇摇欲坠,岌岌可危,沈栖鸢不得不伸手扶了一把。

    捧了两手的玉珠,簌簌作鸣。

    从亭松园深处,此时却传出了伏倚那尖锐且长的声音——

    “陛下主婚,赐珍馐二十味,御酒十八坛,请与诸君尽飨。”

    伏倚独特的嗓音,时彧与沈栖鸢都识得。

    两个人默契地对望了一眼,心中不约而同掠过一念:陛下来了?

    第62章  花烛之夜

    青庐内,天子高坐,身侧是雍容华贵、宝髻庄严、花树十二钗的平贵妃。

    贵妃端凝优美的姿容,让青庐之内所有人为之瞩目。

    当时彧与沈栖鸢相携入里时,众人皆屏息以待,沈栖鸢的目光从丝绸团扇之后横过青庐内一切光景时,她惊喜得发现,这时候,柏姊姊与她的夫君尚书令奚大人已经来了,不知是何时到的。

    只是也不好去打招呼,只能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走。

    柏玉在人群中,亲密无间地挽着奚遥臣臂膀,充满歆羡和祝福的眼神向她掷来。

    一时间沈栖鸢玉色的肌肤泛起了酡红,急忙用团扇掩住自己的面容,随着时彧一步步走入喜堂。

    时彧与她,一手执着一端红绸,他引将她上前,双双屈膝行礼。

    “臣时彧。”

    “臣妇沈栖鸢。”

    “拜谢陛下。”

    天子十分高兴,连带着鬓角斑白的华发的颜色也仿佛颜色浅淡了一些,他招呼时彧上前:“时彧,过来。”

    时彧依言与沈栖鸢向前跪,陛下从怀中摸出了两道红封,一人给予了一封,慷慨而包容:“这是朕的贺礼。希望朕有机会,能为你们证婚。”

    当下时彧与沈栖鸢早已陷入了全长安的舆论场里,陛下的出席是一枚定心丸,证实了两个人婚礼的正义性,并无不妥当之处。

    天子想以己威望一锤定音。

    至于那些议论声,相信也能消退许多。

    其实陛下也曾疑惑,时彧这小子口味不凡,她钟情的女子,居然曾经与自己的父亲议亲过,这要放在民间,只怕饱受邻里左右的非议。时彧是个不在乎身外名利的纯臣,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他这股叛逆的精神,与沈氏的坚毅果决,倒是相配得很。

    时彧接下了红封,交给沈栖鸢一封,领新妇再拜:“谢陛下,洪恩浩荡。”

    陛下请来了司礼监的主事为他们主持婚礼。

    接下来的一套流程,便分外清晰。

    敬告天地,交换玉牒,从此缔结婚姻,成两姓之好。

    沈栖鸢一步步来,有条不紊,优雅从容,实则一颗心早已紧张万分,仿佛要跳出胸口。

    直至夫妻交拜之后,时彧手持红绸,在礼官的祝福下,携手沈栖鸢离开青庐,步向早已设下的洞房。

    洞房内红烛深幽,黄昏之后,暮色降临,一排排蜡烛被次第点燃,将此间映照得亮若白昼。

    长寿多子图百宝嵌紫檀框挂屏前,少牢在碟,合卺酒在壶。

    大红罗帐下,洒满了桂圆与红枣,一方红帕上,绣着花开并蒂、鸳鸯成双。

    沈栖鸢终于得以放下了手中的团扇,将扇搁置一旁,才围着八仙桌与时彧同坐下来,他握住了她纤细的柳条儿似的臂膀,熟练地放在身前,亲昵替她按摩酸胀的臂肉,力道不轻不重,肌肉逐渐松弛下来,沈栖鸢忍不住轻哼。

    举了一路的团扇,肌肉绷紧了,才得到一丝放松,沈栖鸢将额头抵在时彧的胸口,温软的肌肤触碰在那方坚硬的锁骨之上。

    被揉捏了几下,松活了筋骨,沈栖鸢一声轻叹:“熠郎。”

    这一路以来她都无话,时彧还以为她都不会再开口了,眉梢轻挑,手中替她按揉的动作不停:“嗯?”

    沈栖鸢取出陛下赏赐的红封,“这里是什么?”

    时彧道:“拆开看看。”

    便将自己手里的那封也一并交给了沈栖鸢。

    沈栖鸢轻轻点头,取下两道红封,逐个地拆开。

    两封包裹的都是一样的物事——

    免死金印。

    怪不得先前隔着红封捏一捏,厚重硬实。

    陛下的一番心意,如此令符一般沉甸甸的。

    时彧看罢金印,将两枚令符都放在沈栖鸢的手心,心绪起伏,嗓音低低地道:“青庐内还有宾客,陛下也在,我先去还礼谢恩。”

    他低下头,与沈栖鸢额头相贴。

    沈栖鸢贴着时彧的脸颊皮肤,轻柔地一低首,蹭着少年的脸蛋。

    “好,”说罢,又加了一句,“我等你。”

    时彧抚过女子柔顺乌青的长发,缓笑道:“我可能要很晚的,先睡了吧。夫人今日也定是累了。”

    他们的确和寻常的夫妻不同,别人家夫妇在洞房花烛之时,分外看重这周公之礼,可这敦伦一事是时彧与沈栖鸢每日都会做的事,此刻倒显得普通了些,没那么紧要了。

    沈栖鸢不说话,凝默片刻,挽住了时彧的肩,红润了脸庞,柔声说:“我不睡。无论多晚,我都等。”

    时彧心尖一颤。沈栖鸢总是待他无比温柔,温柔到,让他无以为报。

    少年胸口微烫,便掷地有声地回道:“我早些回。”

    沈栖鸢依依难舍放他去了,待时彧离去后,她将两枚令符藏于红封里,妥帖收好。

    时彧去后没有多久,沈栖鸢的耳中落入一串轻叩门扉的动静,她一扬首,烛火银炽的光照着两道雕花槅扇,透出一道窈窕殊丽的倩影。

    她起身去,拖着一道长长的曳地三尺的婚服,前往开门。

    月色正好,银灯正灿,槅扇从中洞开,姝色无双的女子出现在门内。

    柏玉的惊艳之色更浓,朗声一笑:“妹妹呀,你今日看着真是下凡的人物!叫我好生移不开眼!”

    沈栖鸢赧然地垂眸,乌眸清婉如水,招待柏玉入房中就座。

    柏玉与沈栖鸢一道入座,道:“你那个小夫君去青庐里与陛下谢恩去了,他们正喝着呢,陛下兴致高昂,难得酒过了三杯,可见是真高兴,这一时半会,你小夫君也回不来,我就来这儿看看你,和你说说话。”

    沈栖鸢腼腆地道了“多谢”,斟酒予柏氏饮,柏玉道自己在青庐里喝得够多了,眼下只想吃茶醒醒酒。

    沈栖鸢自己则喝了水酒,与柏玉聊了起来。

    “柏姊姊今日去了何处?”

    她很晚才出现,沈栖鸢心下甚是疑惑。

    柏玉呢,正是要与沈栖鸢说这个事才来的,闻言,神色微变,抓住了沈栖鸢的手指:“妹妹,上次你得的丸药,可曾给你家小时郎用?”

    那等丸药,究竟不是什么正经之物,沈栖鸢自是说没有。

    何况,时彧本来就强悍得教人心有戚戚,若再用上那催精丸,岂不愈发金枪不倒了?那她便不要下得来床榻了。

    虽则现在本来便有些下不来,还得求着时彧莫下死手,知些轻重缓急。

    但听柏姊姊话中之意,那丸药似乎有些问题。

    “姊姊,怎么了?”

    柏玉说起这事儿还有些咬牙切齿,直截了当地告诉沈栖鸢:“妹妹,那江湖郎中野云先生根本就不是什么专治男科的神医,分明就是个江湖骗子,乃是个大奸大邪之人,好多人都被他给骗了!”

    沈栖鸢听得愣住了。

    “不是说,许多郎君都在他的灵丹妙药之下恢复了么?”

    难道是柏姊姊拿回去给尚书令大人用,但并没有起到疗效?

    柏玉说起来真是气得牙痒。

    那药是好药,当夜拿回去之后,柏玉就和了水拿给奚遥臣喝。

    奚遥臣喝了汤药,当夜简直雄风大振,越战越勇,直把柏玉弄得神魂颠倒、欲仙欲死。

    柏玉是穷人乍富,何曾见过这阵仗,翌日累得腰酸腿软,但欢天喜地,心想这丸药果真管用,一丸下肚夫君的阳瘘便大有好转,若再多几丸,应当能彻底痊愈。

    可惜野云先生竟只给了一丸药予她,为了治好奚遥臣,她带上丫头,驱车再度前往郊外。

    野云先生依然坐庐看诊,见柏夫人来,知是贵客,便安排童子在厢房就座,等野云先生看完诊了就来。

    柏玉不疑有他,便坐在厢房内等候,少顷,外头道让夫人身旁的婢女去取药,柏玉催促她去,婢女便去了。

    但去后便一直不见回,柏玉坐在厢房里继续等,没有等来野云先生,倒等得自己头晕目眩,一个倒栽葱,便支棱不住地摔了下去。

    一只手横过来,扶住了她的头。

    柏玉入目所见,是夫君那张俊秀可餐的脸蛋,爱不释手,搂着夫君便去。

    身子轻飘飘的,像踏在一朵云上。

    夫君柔情万种,摸索向她软腰,柏玉也逢迎而从。

    迷迷糊糊地由着他宽衣解带之后,蓦地,她那美丽动人的夫君被一只手掀翻开去,一道惨叫声于此同时响起。

    柏玉仰头躺倒,落入一个真正宽厚温暖的怀。

    接着,夫君的声音响在耳畔:“玉儿。”

    柏玉灵魂一颤,心尖烫得直哆嗦,恰此时,一块寒冰被送入了她檀口中。

    寒冰凛冽,霎时冻得柏玉清醒了几分,意识朦胧地看向眼前,只见那身着道袍的野云先生衣衫狼狈地倒在地上,手里还攥着一把烧了一半的香。

    此时的野云先生,早已没了那份初见时的仙风道骨,看起来分外凄惨可怜。

    柏玉还没明白发生了何事,错愕地仰头,看向自己夫君。

    奚遥臣长指伸向地上瑟瑟发抖的野云先生,唇瓣挂着讥嘲之意道:“便是这厮,在长安卖药丸给诸位妇人,让她们为了夫婿来求药,每次只予一丸。此药用后,如若有效,夫人们大抵会来野云庐求第二味药丸,他见机在室内点燃熏香,将妇人诱骗至此,更衣解带,装作她们的夫婿与之交合。夫人,他此刻手里拿的熏香有致幻功效。我今日清醒后,得知夫人昨晚对我用药,便找来府医询问,果有蹊跷,这才带兵一路跟来,已端了他的巢穴。”

    柏玉听得肌骨生寒。

    她自是相信奚遥臣的话,眸色霎时寒凉,冷冷盯向地上趴跪着的野云先生。

    原来这厮这么可恶,适才倘若不是夫君来得及时,她岂非就要着了这歹人的道儿?

    这人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夫人,你郎婿久已不举,你何不跟了我?我修习房中术几十年,功力早已臻入化境,一定能令夫人满足。”

    这正是奚遥臣痛处,他眉眼清冽,瞳仁却轻轻发颤。

    他知晓因为自己的隐疾,遭了夫人的白眼与嫌弃,不敢有怨,唯有惶恐胆怯。

    可夫人却站在了他的身前。

    柏玉冷然踢了一脚野云先生,直踹得他哇哇惨叫。

    柏玉含笑讥嘲:“呸!我夫君不过是生理有疾,心性能力样样超出你百倍,我眼不瞎会看,你算什么狗东西,也配嘲讽我夫君?我今日就割了你作案的工具,把你送进昭狱里头,让你变个活猪头!”

    吓得那野云先生连连爬回来求饶,直喊她姑奶奶,说自己还是初犯。

    柏玉不信他的话,一脚将他踢了开去:“要不是赶着回来参加妹妹你的婚礼,我当时就想骟了他算了,也免得让他再祸害更多人。”

    沈栖鸢听得惊讶无比,忍不住多喝了几盏水酒,问道:“那后来呢?”

    这甜酒喝下去,似乎感觉不到有任何辣喉咙,只觉得甘冽解渴,沈栖鸢便忍不住多吃了几盏。

    柏玉拂了拂指尖:“夫君把他们这些恶棍一网打尽了,马上就拉到刑部去定罪。哎,也不知已经害了多少长安人家的好娘子,真是让人恨得咬牙,要不是夫君察觉到异样跟了我出来,我只怕也……还好妹妹你不曾给你家的小时郎用。气死我了!”

    经此一役,柏玉被奚遥臣英雄救美,倒是重新燃起爱火来,如今看自家夫君是怎么看怎么觉得顺眼、可爱,就连什么不举的不足之处,也可抛到九霄云外了。

    “沈妹妹,天色也不早了,我不打扰你良宵,还是先去了。”

    不好意思说,她实在一刻都离不了奚遥臣,这会儿都开始想念他了,便起身告辞。

    沈栖鸢想送客,不期然听到了时彧回房的跫音,他的脚步声总是又轻又快,很好认。

    而她起身的一瞬间,脑袋却天旋地转,一阵眩晕,忍不住伸手扶住了八仙桌。

    第63章  想时时亲吻小郎君,却怕……

    喜烛璨璨,照着女子婉约的脸蛋,饱满的芳唇。

    沈栖鸢身子绵软,沿着桌案一寸寸倾塌下来,意识开始变得模糊。

    这是酒劲儿上来了。

    大婚用的喜酒是时彧亲自挑选的,因为沈栖鸢不爱喝酒,觉得杯中之物太过辛辣涩口,难以入喉,时彧精细地选择了纯度极低的果酒。

    果酒鲜甜爽口,入口绵柔,但正所谓入口柔,一线喉,往往这类酒吃起来最是醉人,只是需要短暂的一段时间来使自己消化,那酒劲便会一点点爬上来。

    正如此刻,沈栖鸢的两颊涨红,意识蒙昧,身上也失去了力气,软软地倒在了八仙桌上,似一朵风雨中不看蹂躏的海棠。

    时彧也吃了一些酒,但眼下倒是格外清醒,只除了心跳较之往常更为快些。

    时彧颠簸着脚步走入房中,见到软塌塌地靠在八仙桌上的新夫人,唇角不受控制地一勾,动身去,将沈栖鸢的腰后与膝下折起,端入怀中。

    沈栖鸢闷闷地嘤咛哼了一声,似是难受,伸手去揉胸前皱褶的衣襟,将原本便松散的襟口揉得更加垮坍下来,直露出绯红襟口之下梨花色的勾丝锦枝纹小衣。

    “难受……”

    沈栖鸢想脱掉碍事的衣物。

    她似乎不知道此刻的自己究竟多撩人,简简单单的几个动作,令男人呼吸急促。

    时彧等不到将她抱回内寝,就近送她上了弥勒榻,抱在怀中,弯腰替她脱履。

    沈栖鸢被安放在时彧的腿上,原本还算有几分老实,绣履被脱掉时分,却吃吃笑起来,玉笋般的臂膀,一圈套住了时彧的后颈。

    时彧被勾得支起了眼睑,看向怀中不安分的醉鬼,心里只有温柔在延绵。

    “沈栖鸢,我是谁?”

    他没脾气地扯了下唇角。

    沈栖鸢却回:“心上人。”

    那双眼眸明灿炽亮,比室内的银灯还亮。

    亮得直抵人心。

    亮得新婚郎君的心跳砰砰地乱砸。

    “心上人是谁?”

    时彧循循善诱。

    明明知道那个答案,但,好像从沈栖鸢这里听着,却永远不腻。

    沈栖鸢诚实坦荡:“时家小郎君。”

    时彧又道:“时家有老郎君,还有小郎君,二位郎君在夫人心中如何?”

    这回,沈栖鸢想了下,醉醺醺的眸晃着清澈见底的波光,恰如秋水泛滥,静生柔旖。

    “需要想这么久?”

    居然不是斩钉截铁的回答,时彧有些失望与吃味。

    沈栖鸢抱着时彧的身,一动不动,歪着头斜睨他瞧了片刻,温情的,带有一丝撒娇意味的嗓音滚出了喉咙。

    “老郎君是,很好很好的人。小郎君是——”

    突然的一个酒嗝儿,沈栖鸢顿了一下。

    她自己醉着所以不知,时彧因为她打嗝儿的那一下,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生怕她说出一句“很坏很坏的人”,他一开始时,的确不曾善待过她。

    阿鸢受了许多委屈。

    她即便真这么说,时彧也不敢反驳,只是心底里有些酸罢了。

    但沈栖鸢却腼腆垂眸,说是:“小郎君是日之熠熠,鹤之矫矫,是,很可爱、很可爱的人。”

    时彧胸口热流漫溢,眼眶也忍不住起了潮热:“是么?”

    声线一瞬低回:“有多可爱?”

    她醉了,不知是胡言乱语,还是酒后吐真言,只说了这句,之后不再说。

    时彧叹了口气,只当她是在胡说,要扶她的后脑送她就枕入眠,沈栖鸢蓦地抬起了脸蛋,笑靥灿然地望住了时彧,朱唇轻曳。

    “可爱到,想时时吻小郎君,却怕唐突,怕小郎君不喜。”

    时彧知晓她是彻底醉了,管她是不是胡言乱语,这一刻,他翘起了唇角。

    “那你亲小郎君,他不会生气。”

    她似是不信,眉梢轻挑。

    时彧扶着她腰肢,使她不至摔倒榻上,靠近一些,凑近了看怀中明明如月、憨态可掬的女子。

    倘使早知道沈栖鸢吃醉了酒居然这般……轻浮,放浪形骸,他真该早点儿灌醉她的。

    “是真,你把小郎君每天亲上百遍、千遍,他也不会生你的气。他求之不得。”

    沈栖鸢可不会轻易上“陌生人”的当:“你不是小郎君,怎么会知道?”

    时彧轻笑了一声,看她似乎又要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软绵绵往枕上倒去,他伸出长臂捞回了沈栖鸢,扶着她,固住她,薄唇噙了一丝浅笑:“道貌岸然的小郎君们都是一样的。”

    沈栖鸢迷惑了,但很快,她摇了下头:“不。他和你不一样的,不是一样的。”

    醉鬼的喃喃激起了时彧的好奇心:“怎么说?”

    “他啊……”沈栖鸢打了个酒嗝儿,脸颊浮出羞意,熏熏然欲语还休,“他很好的。性子很好,待我也好,上天亏待我,让我失去很多很多,但后来它心有不忍了,所以让我遇见他。可是,老天又让我年长他,总是不肯给我圆满……”

    时彧扶着她身,听到这句话,微微蹙眉:“年长又怎么样?”

    时彧从来没觉得他和沈栖鸢的年纪是问题。

    谁说,夫妻之间一定是男子年长于女子才算圆满?

    不过是俗人之见。

    沈栖鸢脸热,眼睑直颤抖,缓缓地垂下长眸后,晃动的睫羽泄露了她此刻的赧然。

    “他总会让我觉得,一切都很安全。我,我有时太想依赖他,但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他比我小,我一向,一向以年长者自居,怎可,如此……可是,我会脆弱会难受呀,为什么不能这样……”

    时彧将沈栖鸢搂着,往双臂间送了一些力度,勾着沈栖鸢回来。

    她软绵绵的腰肢倾倒向他怀中,时彧放任她靠在胸口,珍重地抚了抚沈栖鸢柔软的长发,心似一湾静默流水,早已涓涓而下。

    “傻子,傻沈栖鸢,你依赖我又能怎样?我本来也,没有你不行啊。”

    沈栖鸢的身子轻轻地战栗,忽然感到一记湿润的吻落在她的额前肌肤上,熟悉的触感让她灵魂出窍,终于感知出了一丝不对,试探着问:“熠郎?”

    时彧轻“嗯”一声,抱她回了内寝,将床褥上象征着“早生贵子”的桂圆等物一应拂落,送沈栖鸢上榻,便再度吻了下来。

    还不到子时,夜还长。

    沈栖鸢醉着,这个时候感官却被无数倍,分外喜欢被时彧占据着的充实之感,忍不住环住他腰,轻轻地唤他名。

    良宵苦短,欢娱今夕。

    “熠郎。熠郎。熠郎。”

    一声比一声跌宕、缠绵。

    从今天开始,他是她的夫,此生相携,一世不弃,即使白发苍苍也当谨守此诺。

    时彧俯身亲吻已经沐浴在汗水之间的女子,亲在她半阖的颤动的眼帘上。

    “阿鸢。”

    听到他的声音,沈栖鸢迷迷茫茫地睁开了眼,露出一线困惑。

    时彧要得她声音支离破碎,自己却定如泰山。

    “我也恨这该死的年纪,父亲没让我早出生几年。我想,正是因此,父亲当年想的是纳妾,而不是把你直接托付给我吧。”

    沈栖鸢的眼瞳里泪水濛濛,有些想哭,到底是忍住了,吸着长气,嗓音细弱:“他知道你不会接受的。”

    时彧细想也确乎如此,知子莫若父,倘使一开始就让他盲婚哑嫁,最后一定是他与谢幼薇的结局,时彧就是死在了战场上,也不可能被按着头娶妻。

    但,新婚郎君凝视女子被汗水浸润的脸蛋,疑惑难消:“阿鸢,你已经醒了?”

    沈栖鸢的脸颊红扑扑的,教帐子里透进来的如虹灯光朗照着,分外增娇盈媚。

    时彧抱起她来,紧密相连。

    沈栖鸢难受地咬住了时彧的肩,咬了一下,大抵是感受到他疼了,便不忍心,松了口,声音很细:“我头还晕着,方才有没有说什么胡话?”

    时彧想了一番,她方才说过的话,有些促狭地告诉她:“若那是胡话的话,我倒希望你一辈子说予我听。”

    沈栖鸢心念震颤,她当真说了什么不着边际的话?

    正要询问,时彧一记重鼓,击得她魂魄出窍来,直平息了很久,思绪刚刚回笼,时彧在她耳边说起了话,嗓音磁沉迷人:“你说,你想日日吻我千万遍。”

    沈栖鸢的半边身子酥麻了,另外半边,则迅速起烫。

    他又追着问:“可是真?”

    沈栖鸢万分羞窘,眼睫耷拉下来覆盖住眸。

    时彧轻拢慢捻地戏弄,很有耐心。

    她终是再难忍耐,索性便不再忍耐,心潮澎湃地抱住了时彧,说了她这辈子说过最露骨的一句话:“是真的,我好想亲你,就像现在这样也不够。”

    时彧微微一怔。

    看着沈栖鸢严肃认真的脸,他忍俊不禁,翘着唇角将自己的脸伸过来,给沈栖鸢亲:“想怎么亲怎么亲,亲破皮也行。”

    沈栖鸢真的亲了上去。俗话说,酒壮怂人胆,沈栖鸢早就想干了这事,她不甘于亲他的脸,她想亲他身上,每一处。

    他的每一处都给她带来充盈的渴望。

    “你夫君皮糙肉厚,怎么亲都不坏,放心大胆来亲。”

    他搂住她滚入红帐深处,反手拽下了帘帷。

    继续这未完待续的洞房花烛。

    罗帷恰如春时急雨。

    一宿过,满庭残花,露湿红泞。

    *

    昨日婚礼,陛下亲临。

    除了赐了两块免死符印,天子还许了时彧长达三个月的休沐,准允时彧不必入朝。

    因此时彧便计划着该如何度过这三个月,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时彧想先带沈栖鸢回潞州老家一趟。

    翌日一早,两个人隔着棉被相望。

    沈栖鸢羞窘地想躲回被褥里,结果被时彧一把薅出来,凌乱的眼波泪水干涸,露出皴裂的伤痕,看起来好不可怜。

    新婚之夜,一时情难自抑,委实孟浪。

    时彧尴尬地轻咳一声,拿来药膏替她上药,顺便说起了自己的计划。

    父亲曾希望时彧将他的尸骨收殓之后送还故乡,时彧遵从了他的遗愿,在母亲墓旁的空地里,寻了绝佳的龙穴,以供养九泉之下的父母。

    他如今已经大婚了,该带新妇一起回家探望父母。

    这些年他也一直征战在外,倘若不是遇到沈栖鸢,他大概近十年之内不会考虑成婚的事。

    幸而这世上不曾有“如果”二字,幸运的是,他有了沈栖鸢。

    父亲战死沙场,与世长辞时,时彧以为天地渺渺只剩自己一人了,踽踽独行久,幸逢着她,他终于又不再只是独自一人。

    “当初伯爷也将阿耶的尸骨安置在了潞州,我也很久不曾去祭拜过他了,熠郎,阿耶今朝泉下有知,也定会放心了。”

    沈栖鸢从被子里欠身。

    他在被里替她上药。

    她在被外吻上他的侧脸。

    “幸会。夫君。”

    第64章  有孕

    阳春三月,堤上春草烂漫,游人如织。

    时彧与沈栖鸢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潞州。

    沈栖鸢身子孱弱,回来途中几番不适,时彧停了行程,并从长安调来了画晴跟从,画晴看顾沈栖鸢的身子,成日里绷紧头皮紧张兮兮,沈栖鸢笑道:“我身子无碍,你不必这般慌张。”

    画晴最听的就是时彧的话,少将军一个眼神,能把她吓得抱头鼠窜。

    但凡少将军有吩咐,画晴都严阵以待。

    到了潞州,沈栖鸢一路的肠胃不适之感终于逐渐消散,兴许是水土不服导致的脾胃虚弱,需要静养调理。

    回潞州后,两人分别为沈家与时家过世的长辈上了香。

    时彧从潞州老宅父亲的书房里,找了许多有关沈栖鸢的物事。

    父亲的书房里存放的旧物,大多是母亲的,但其中竟然也间杂了不少有关于沈栖鸢的东西,譬如他征战时写给沈栖鸢的家书,他送给沈栖鸢的田契与首饰。

    伯爷战死以后,沈栖鸢把那些东西全部归还了。

    时彧有些好奇:“阿鸢。”

    沈栖鸢走近前来,教时彧揽在膝上,二人一同坐上供桌旁方方正正的檀木椅。

    有些干醋时彧是一定要吃的,沈栖鸢也渐渐明白,时彧有时候阴阳怪气,有时候拿得起放不下,居然是因为吃伯爷的醋。

    这时细细的柳叶眉轻颦,宛如黛波翻涌,沈栖鸢轻应了一声。

    “父亲在世时,有没有向你提过,他有一个儿子?”

    沈栖鸢回忆了起来,顺从地应是:“是有的。”

    时彧抱她晃了晃:“说我什么了?”

    沈栖鸢如是道:“国公爷说,他有一个儿子,年纪不大,只有十六岁,可惜不太稳重,若非如此,他想把我——”

    后面的话,时震没有说,所以沈栖鸢也没有说。但稍加有心,都能猜出来。

    时彧眼底生凉:“父亲觉得我不稳重,他自己就稳重,可年纪呢?”

    沈栖鸢实诚地道:“我不介意年纪的。”

    结果时彧更醋了:“比你大两轮你都不介意,但比你小一点,你就介意?”

    沈栖鸢弯了细长眉梢:“熠郎,你好可爱。”

    “……”

    突然觉得,“可爱”也不是什么好词了。

    他想要她用“稳重”“成熟”“值得托付”这样的字眼来形容自己。

    沈栖鸢叹息一声,幽幽道:“是因为心中无情,所以不介意,也无所谓。当时伯爷向我承诺,他纳妾只是便于收容我,他将来不再续弦,只让我一个人在他后宅。我感激伯爷相救之恩,所以自愿答应留下。如果心中有情,反倒做不到这么坦然。”

    她垂下深幽的眸子,瞬也不瞬地看向时彧,他的侧脸隐匿在一束斜照的日晖里,被挺拔的鼻梁割作晨昏,自然地有一股清俊矜傲,教人移不开眼。

    沈栖鸢道:“倾慕于熠郎之后,我方知晓,原来从前的坦坦荡荡,只是因为无所牵挂,介意自己年长于君,是因恐色衰而爱驰,终将见弃于君。我知道你要说我杞人忧天了。”

    时彧想说的话,被沈栖鸢捷足先登,即将冲口而出的话语被憋回了唇缝里。

    更深之后,沈栖鸢沐浴完,换上了干净整洁的缃叶色比甲襦裙,此时星斗遍天,推门而出,庭院深深,不见时彧踪迹。

    唤了两声,蓦地从上方打落下来一枚石子,正正好落在她的脚边。

    沈栖鸢就知晓他一定是又上了房顶。

    好在这回屋檐下架了一把长梯,沈栖鸢沿着木梯攀爬上去,双脚踏在梯上,简直步步惊心,摇动得心肝颤抖。

    好不容易上了房,脸色已经变得很是苍白,时彧搭把手,将她扶到身旁坐下。

    “阿鸢,你身子弱,吹了冷风又该不舒服了,怎么要上房顶来?”

    沈栖鸢睨了他一眼。

    时彧被看得闭了嘴。

    “在想什么?”

    沈栖鸢早已看出他怀揣了心事,是以点破。

    时彧垂落了浓长的睫:“没想事情,就是觉得潞州老家的夜色很美,比长安又不一样。”

    在屋脊之上就座,往西的方向,顺着那颗明亮的长庚星,便能找到回长安的路。

    “那熠郎是想回长安了?”

    “并不。但陛下下诏退位,新君即位,我应许过陛下,要辅佐新君,所以不得不回。”

    怪不得他如此悒悒不乐。

    沈栖鸢思忖着道:“我观二皇子殿下为人端方持礼,有古时君子遗风,他即位为帝,是难得的合适的守成之君,相信用不了几年,一切便会导回正途,循序渐进。”

    时彧偏过头:“夫人。”

    他突然这么叫,沈栖鸢一时没能适应,蒙了一瞬,下一刻,便被那少年占尽便宜。

    俯身凑近的薄唇,压上了她的红唇。

    唇瓣衔吸,清凉的芙蕖香气在身遭酝酿。

    沈栖鸢渐渐被吻得头重脚轻。

    时彧亲过了她,抵住沈栖鸢的额:“夫人向来纵容于时某,想来这一次,也会宠我到底吧。”

    沈栖鸢脸颊微热,心想时彧他这个人不是不挑地方,而是总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

    诸如这奇怪的房顶。

    他居然喜欢在这么危险、坚硬的地方!

    天知道她内心有多抗拒。

    可诚如时彧所言,她一向纵容他,纵得没边没际,但凡是时彧想做的事,她总不吝惜薄面,豁出去了也陪他到底。

    沈栖鸢闭上了眼,朱唇轻颤,下颌紧绷,微微将头轻点。

    月光滑落在女子瘦削的身,身畔漂浮着细细碎碎的银屑,时彧正要说话,忽地感到衣料窸窣落下,垂首一看,沈栖鸢已在为他宽衣。

    太过于熟稔和默契,时彧察觉到夫人在干什么之后,实在是好笑地抱住他,弯了脊梁,沈栖鸢倏地睁开眼睛,只听到他附唇而来,在她耳边嗓音低沉地道:“我的意思是,我可能还需要让你委屈在长安多待几年,才能一起云游四海。在夫人心中,我就这么喜欢在屋顶上胡来?”

    “……”

    沈栖鸢大窘,脸色激红。

    为了找回一丝丝颜面,咬唇控诉回敬了一声。

    “你不能怪我,你有前科。”

    “好,”时彧乖觉投降,举起了双臂,“好,都怪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知阿鸢可还喜欢屋顶?”

    时彧他抱着她,尽兴地说着那些教人面红耳赤、难以回应的戏谑之语,沈栖鸢实在架不住他轻薄,纤薄的肌肉与其覆盖的骨骼都一同在轻颤。

    哪有人会喜欢屋顶,在这种地方的?

    上次就磨坏了她的背,疼了好些天,沈栖鸢实在不喜欢这种硬邦邦的地方。

    结果时彧早有所料,又提议:“让我磨坏背好不好?”

    沈栖鸢想起尚书令大人的覆辙,又数起时彧的累累罪行,忍不住想要提醒:“夫妻敦伦,虽如日之东升西沉,水之百川到海,属天理自然,但日有覆蔽之日,水有枯竭之时,岂能无休无止,不加以约束,不受节制。古人云,斧斤以时入山林,则材木不可胜用也,粗罟不入污池,则鱼鳖不可胜食也,万事万物,一定是循照时令而行,不违背自然之法,才得以生生不息,得以长久……”

    看来是黔驴技穷,竟然开始掉书袋子了,听她天花乱坠说一通,时彧只想发笑。

    等她说完,时彧亲了一下沈栖鸢的红唇,双眼如星,教沈栖鸢捕获了其间一丝促狭笑意。

    “你每个月的癸水就是你说的时令,我没违背。剩下的二十日,我争取一下也无妨吧,沈栖鸢,我保证我身强力壮,你用到五十不成问题。”

    沈栖鸢不言不语,内心像在争斗。

    时彧知道她和柏氏走得近,柏氏的事情他也知道几分,那位尚书令大人身体亏虚,早几年前就不行了,沈栖鸢与柏氏来往密切,听到柏氏每日失悔提点,对他就信心动摇。

    不论他怎么身体力行地证明,似乎都无法打消沈栖鸢心中的恐惧。

    他叹了一声,露水深重,夜里泛凉,她这一路上孱弱多病,肠胃不适,又偶感风寒,几番折腾下来人消瘦了一圈,时彧道:“阿鸢——”

    谁知才唤了她一声,沈栖鸢蓦地扯开了他腰间的鞶带。

    腰带一经落下,他身上的袍服立刻松散,如莲瓣舒展开来。

    时彧正要抱她的动作滞在了空中。

    女子带了一丝火烫的身子一下钻进他怀里来,似一头温驯柔软的小鹿,眼眸清波漾漾,晃着月色斑斓,美得教人心驰神往。

    时彧飞快地用敞开的衣衫裹住沈栖鸢的纤细娇躯,“好了,阿鸢,我带你回房。”

    沈栖鸢的鼻头冻得有些发红了,点了下头,忽地一股熟悉的恶心感又冲上来,沿着胃部,一直冲到了口腔。

    她忍不住拨开时彧干呕起来。

    时彧大惊失色:“阿鸢,你的水土不服还没好么?”

    这一路上,莫非她都在忍耐,怕他担心么?

    沈栖鸢吐得天昏地暗的,手掌扶在时彧膝上,酸水一直往喉舌上抵。

    这绝不是身体无恙,时彧分毫不敢耽搁,抱沈栖鸢从屋脊上下来,回到房中,立刻叫画晴去叫个大夫来。

    潞州城内还有不曾闭户的医馆,画晴请了一名女医回到时家老宅。

    沈栖鸢已经吐得没有东西可吐了,虚弱疲惫地靠在时彧的肩上,还在安抚他:“我没事的。”

    时彧如临大敌,丝毫不敢放松:“你这绝不是没事的样子,阿鸢,让大夫给你再看看,我一定要知道你是怎么了,才能安心。”

    沈栖鸢只好由他去。

    女医很快拎着药箱来到了府上。

    时彧迅速侧身让开,放沈栖鸢卧在榻上,给女医腾出看诊的空间,只是握着她的手时刻不曾松展。

    沈栖鸢花容素白,几乎不见雪色,精神恹恹的模样。

    女医行医多年,医术精湛,搭上沈栖鸢的脉,只听了少时,心中便有了论断:“夫人并非生病,也无水土不服。之所以呕吐不止,是害喜的症状。”

    沈栖鸢的清眸瞬时放大,愕然地望向了榻旁的时彧。

    时彧的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那害喜怎么治?”

    画晴忙小声地提醒少将军:“将军,害喜,是有孕的意思。”

    时彧目光一空,呆怔住了,好半晌,才痴愣地扭过头来,看向榻上的沈栖鸢,掌骨一瞬合拢收紧。

    沈栖鸢静静地莞尔,好像,那个强调了存在感,终于让母亲意识到了他的存在的孩子,也心满意足地消停了。

    沈栖鸢扣住了时彧的五根长指,摁了一下:“熠郎,我好像没那么难受了。”

    时彧已傻。

    他如今只会如同木偶机械般地点头顺从。

    似乎还没有从自己就要当阿耶的震惊当中缓回神来。

    女医从容起身,向二人交代了一些事宜,并开了安神保胎的药方,请夫人按方服用,害喜的症状就可以减轻。

    等医女告辞后,画晴去送她出门

    时彧捧着沉甸甸的方子,唯怕一口气把救命的仙药吹散了般,谨小慎微到,沈栖鸢看了不忍,拽住他手指,将他拉到近前一些。

    烛火辉耀,那个她最亲爱的少年,眼神发直,失了平日里的指挥若定和好整以暇,看起来那般木讷。

    她唤了他一声“夫君”,他的视线才从沈栖鸢的肚子上移到她的脸颊。

    晕乎乎的,思绪还有些僵硬迟滞。

    沈栖鸢摸过他的腕骨,指引他,一寸寸摩过她的腹。

    “是啊,方才大夫还说,已有两个月了,看来是洞房那夜有的。”

    指尖下,是跳动的生命。

    猛然给他重击之感,时彧魂灵为之一振。

    “明年,我们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了。熠郎,你为何一直不说话?熠郎?夫君……”

    第65章 西域带娃记(一) 年轻的时候不能有太……

    古天玑城。

    一年四季,风沙都能在行人脸上敷上一层沙膜,但在群沙山延绵无尽的瀚海深处,却有一座占地颇广的绿洲。

    此绿洲以雪山上融化的雪水为源,灌溉有良田千顷,城中遍植佳木,常是葱葱茏茏,岁寒不谢。

    隔了一里之地远远望去,已经能看见一片蔚然之色。

    似一座浩大无穷的青纱帐,矗落在湛蓝悠远的天穹下,让长途跋涉、疲惫困乏的羁旅之人,看着便能心生希冀。

    这不是海市蜃楼,是沙漠里,真实存在的绿洲,天玑城。

    天玑城外向东走上一里路,这里有一个茶棚,来来往往的行者常常在此歇脚吃茶。

    茶棚不大,当中设有七八张桌,近日入天玑城的人愈发多了,店家的生意愈发火热,干脆摆了几坛酒出来,供南来北往的客人饮用。

    中央坐了一桌,足有四五人,都着布衣戴毡帽,是胡商打扮,但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话。

    “当年,要不是时彧将军大败北戎,哪有今日繁荣无比的天玑城啊。”

    “你记错了,时将军夺下的十城里,有毗连天玑的玉衡与天璇,可没有天玑城啊,天玑城已经百年不受战火所扰了。毕竟这里是沙漠腹地,北戎人也不傻,会带着战马骑兵跑到这里来。”

    “嘿嘿,那倒也是。不过咱们此去,沿着天玑城,也势必要路过天璇,到时候,就能在天璇天街上瞻仰时将军的人像了。”

    那是一方用青铜浇铸的等身人像,据说,是天璇城百姓为了感激时少将军挽救黎民于水火的恩情,自发捐钱捐物,在天璇城当中的天街上,打造了一尊极具神性的人像。

    每年冬天,都会有百姓自发地走到天街上瞻仰时将军人像,同时举办祛火节,驱散霉运,远离战火,祈福安康。

    这些南来北往的商客,只要路过天璇城,也都会到天街上去瞻仰一番。

    毕竟走南闯北做生意的人,也时常遇到北戎人劫道,时将军的存在犹如庇护世人的天神一般,给他们带来了安宁与和平。

    隔了一桌,一对年轻的夫妇,正带着个瞧着约莫四五岁的女童在此吃茶。

    年轻的妇人用白纱遮面,吃茶时,方解落面纱,露出底下秀美脱俗,宛如梨花映月般的白皙面庞。

    男子则在一旁剥着干炒豆子,剥了自己却不吃,身前的盘里已经落了大半盘的圆滚滚的豌豆了。

    小巧玲珑的小丫头,则挂着两串葡萄似的小辫子,憨态可掬地坐在长凳上,两只奶白小手捧着小碗,以她的个头,只能在桌上把碗倾斜一下,勉强够到水喝,她像小鸡啄水似的点着脑袋。

    吧嗒吧嗒的声音,吵得男人直皱眉。

    女儿的吃相不知道随了她祖父,有返祖的嫌疑。

    喝完了水,她放下小碗,一双精致的大眼睛盯住男人,扑闪扑闪的:“阿耶,他们在说你。”

    男人看她喝得满身都是水,皱眉,嫌弃地掏出一块帕子,把女儿抱上腿,帕子没什么温柔地盖到小丫头的脸上,用力揉了几下,直揉得小丫头直哼哼,从帕子外,传来老父亲的沉嗓:“你还可以拿个大喇叭嚷嚷着告诉全天下你阿耶是谁。”

    小丫头羞愧地吐了下舌头。

    阿耶说过,西北这块地方以前不太平,一直受到外敌的侵扰,但阿耶得胜之后,这片土地重新回到了大业的怀抱,所以这里的人大多都听说过阿耶的威名。

    如果行事太过于高调,会惹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的。

    她非常听话,只是年纪小忍不住嘛,于是眼睛瞟向母亲,希望母亲能为自己说说话。

    沈栖鸢看她满身的水迹,刚缝好的衣裳又泼上了茶水,弄脏了,也不知该说她什么好,幽幽叹了一口气,对时彧道:“我来吧。”

    时彧轻哼一声:“用不着对她这么好,我来足矣。”

    自打五年前,有了这个女儿以后,时彧就时常头疼。

    这丫头长得随她娘,性子却真是和自己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似的,从出生起就不安生,嗓门洪亮如大钟,常吵得邻里不和,到了年纪了,在庸国公府上蹿下跳,尽干的他小时候干的那些混账事。

    时彧也不是没动手打过,但毕竟是个孩子,又是个小女孩,至多拍几下屁股,她但凡一哭,老父亲就心软得再也下不来手。

    这丫头愈发肆无忌惮,凌驾一众人头顶之上,作威作福。

    时彧不想拘束孩子的天性,见她喜欢刀枪棍棒,便一样样地悉心教她。

    本来没打算她能多有出息,谁知道这奶娃子是个练武的奇才,而且只要是习武,再大的苦头都愿意吃,如此心性,实在教时彧开了眼。

    但也因此,她目下虽只有五岁,但也学了一些粗浅的拳法和棍法,人又鬼灵精,不按套数出牌,就是大人在她这里也时常吃亏,因此还得了个“混世魔头”的诨名。

    都说,长安的小娘子个个剽悍,但时彧看自己家这个,比起一众女郎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要是再长大一些,愈发野性难收,就不好了。

    毕竟是小娘子,有些礼仪你可以不用,但不能真的不会,时彧思来想去,向新君请命,借了一个宫里年高德劭、颇有经验的老嬷嬷来训她,给她教礼仪规矩。

    其结果不出一个月,气得老嬷嬷甩手不干,说再也不来了,没见过这么难教的。

    时彧纳闷儿,还以为是嬷嬷畏难,没有耐心,把时潋叫过来询问,让她演示一下学的规矩,结果一套万福礼,被她行成了猴拳。

    她那莲步,是倒踩七星步。

    她那屈膝礼,整一个蹲马步,好一个结结实实,下盘如松。

    老父亲眼晕,差点儿没昏死过去。

    时潋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晃他阿耶的胳膊肘,用两根短粗短粗的食指头,把阿耶耷拉下去的嘴角人工掰成上扬的形状。

    但阿耶的眼神还是很冷,她也是会察言观色的,知晓自己多半又要挨屁股打了,现在是未成曲调先有情,打还没挨上,两只眼睛就开始酝酿眼泪了。

    时彧没动手,但叹了一口气。

    她母亲沈栖鸢虽然是个有主见的女人,但从来不会强迫别人心意,所以一直放任时潋天生天养着,肆意野蛮地生长,只要不是作奸犯科,在外面干出一些不道德的恶事来,些许不拘小节的事情,倒也没有过多引导指教。

    更何况,她生产之后伤了一点元气,从那以后,带娃的那些琐碎,全是时彧一人在操心,她实在过得很轻松。

    在他们家,她就是那个唱红脸做好人的,也更得女儿喜欢。

    到了时潋五岁时,时彧终于承认了自己教女无方。

    时潋喜欢舞枪弄刀,立志将来做一个大杀四方的女将军。

    这个志向和长安的多数小娘子都大相径庭,但时彧非常支持,毕竟本朝立国后的第一名女将军昭阳郡主,便是战功赫赫的传奇,先贤在前,时潋见贤思齐,还是大有可为的。

    只是人家昭阳郡主,曾是京中的奇才,五岁时早已开蒙,能诵读千字,自成诗书,甚至已经开始钻研兵法了。

    但看自己家的这个,着实相去甚远。

    时彧考虑了许久,新君稳固朝堂,四海安宁祥和,当初发的誓愿早已实现,但与夫人沈栖鸢同游天下的心愿却一直没有完成。

    他选择的第一站便是西北,向陛下递交奏疏请辞之后,便携妻女来到了天玑城。

    此处群沙山环绕,气候干旱,沿途跋涉便要吃不少苦,在时彧看来,这未尝不是砥砺心性的一种好手段。

    谁知道,那小丫头一点没觉得吃苦,反而活蹦乱跳的,倒是她的母亲因为水土不服病了两日,把时彧心疼坏了。

    他作茧自缚,如今看着时潋就牙痒。

    思前想后了一番,他同沈栖鸢道:“这样下去不行,得给她找个师傅了,别人都是易子而教,我从前嗤之以鼻,现在看来,自己的崽,自己确实下不去狠手,必须给她请个狠点儿的师傅来揍她。”

    沈栖鸢戳穿他的谎言:“狠点的师傅来揍她,你就不心疼了?”

    不等时彧狡辩,她就道:“恐怕别人还没举起教鞭,你这个阿耶就护食地冲上去,高喊着‘休伤我儿’了。”

    “……”

    夫人一针见血。

    沈栖鸢万分了解他,也万分了解自己的女儿。

    “阿潋元气旺盛,很有生命力,我每每见到她,都能感到生命蓬勃的美好,她是我生的,我为她自豪。而且,她很像你,不是么?”

    时彧坚持不肯承认这一点,脸皮微紧:“是么?”

    沈栖鸢颔首:“是啊,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们这样的人。”

    时彧脸热,嘀嘀咕咕:“有什么可羡慕的?我一见她那要上天的德性,气不打一处来。”

    结果夫人眼眸亮晶晶地看他,仿似在问:不随你么。

    时彧更加脸上无光,这才知晓,自己幼年时让父母操了多碎的心。

    人总是这样,不怕境遇凄惨,只要有了比较就好了,时潋虽然顽皮,但时彧有自知之明,女儿的顽劣比起自己小时候那还是不够看的,他的父母都容忍下来了,今时今日就是他的报应,他再心里不爽也要把这口气忍下去。谁让这个崽是自己生的,她生来就是他的责任。

    茶棚外起了一阵风,吹拂得招子风中萧然。

    邻桌的胡商还在断断续续地议论着。

    “听说时将军辞官了,带着夫人女儿已不知所踪。你们听说过了没有?”

    “听说了。几年前他娶妻那事儿,呵,在长安城闹出了好大的动静,都好几年了,还有人抓着不放呢。”

    “不就那他与小姨妈的事儿么?”

    时潋“噗”地一声,喷出一口水来。

    再看父母的脸色,简直一个铁青,一个发白,她连忙捂住了嘴巴。

    “你听差了!什么小姨妈!真是!”

    “那是什么?”

    “是他父亲的小妾。听说还是个没过门儿的,咱们都不懂,他们汉人就是规矩多,这有什么可说的。”

    “哦。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在中原做了十几年生意,他们就是规矩比别人多些,北戎那些蛮子,可汗的王后守寡以后还得嫁给继任的儿子,要是中原人听到,估计都臊得想找条缝儿钻进去。”

    “所以他们骂北戎人是茹毛饮血,不开化的蛮夷之族。不过咱们也没好到哪里去,虽然能大摇大摆地在长安经商,实际上还是被人瞧不起的,你看你的红毛胡子,多半要被人取外号。”

    “……”

    时潋的乌眸闪烁着,一会儿偷觑父亲发青的脸,一会儿偷看母亲紧蹙的眉。

    他们别想瞒过她,她虽然小,但也知道,她阿娘可是差一点成了她的奶奶的人,这些秦沣叔叔都告诉她了。

    时彧早留意到这小兔崽子的鬼鬼祟祟,一眼横过来,她识相地扑到父亲怀里,假装没听见那些话。

    结果时彧将她一推,放倒在地,随即拿出一包石子扔给她。

    “拿去练打。今天不打中十个不许吃晚饭。”

    时潋抱起了石子袋,哼哼唧唧就走了。

    她满脸怨气地在茶棚外练习打石子,她那铁石心肠的阿耶,居然还能端端正正地坐着吃茶,真是不公平。

    心里不平,手里飞出的石子倒是一个赛一个地又稳又准,只打得一丈开外的不倒翁左右摇摆,笑嘻嘻的一张年画娃娃脸在她眼前晃来晃去。

    时彧替沈栖鸢斟了满杯茶:“天色不早了,近来天玑城里涌入了大批外客,我们应尽早入城,以免天黑之后无处投宿。”

    沈栖鸢好奇:“为什么突然这么多人涌入天玑城?”

    时彧平声道:“听说是因为天玑城要举行什么节日盛会,他们的习俗与西域相同,所以胡商这几日都往天玑城来凑热闹。”

    说完,那几个茶客就动身要进城了,在茶桌上留下了一串钱。

    时彧看时潋的那一包石子也打得差不多了,转身出了茶棚,站到时潋身后,语气不咸不淡地吩咐了一声:“走了。”

    专权强横的父亲,说走就走?

    时潋还有小脾气了,把不倒翁拾起了揣回兜里,戳在那儿,不肯挪窝。

    时彧对她可不像对沈栖鸢那么好脾气,她不走,时彧上前单臂便将她抄了起来,活像拎了一只扑扇翅膀求饶的小鸡崽儿,一把垮在臂膀里。

    她不服气。

    “阿耶欺负人!”

    “哦?那就长点本事,等你打赢我的那天,我就任你欺负,如何?”

    时潋的嘴要撅到天上了。

    沈栖鸢付完了茶钱,看到一对幼稚的父女正争锋相对,扶住了额。

    黄昏来临,暮色初下。

    莽莽大漠里,孤烟直,孤城闭,千嶂矗立。

    时彧牵着妻子的手,怀中抱着女儿,往那风烟俱净,露出峥嵘巍峨的轮廓的天玑城走去。

    第66章 西域带娃记(二) “我在。”……

    天玑城一派繁荣景象,岁时更替,在这里,永远是万般喧哗。

    无论汉人、北戎人还是西域人,都能摒弃成见,于此繁衍生息,它就仿佛是坐落在西境边陲的一块世外桃源。

    入城以后,时彧在天玑城的客店订了一间上房,一家三口暂时得以休息。

    这间房正临长街,拽开窗,能看见街市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宛如潮水般汹涌,她们身着各色的服饰,戴着一顶顶精美绝伦的帽子,打扮与中原迥乎不同。

    “熠郎,”沈栖鸢凭窗回眸,对正在收拾床褥整点行李的时彧道,“我想去给小阿潋买一套西域人的服饰。”

    自家的小女娃生得是容颜姣好的,整张脸除了轮廓随了她父亲,显得极其英气以外,五官都和她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整体而言七分的柔和里掺杂了三分的冷艳,从小便能看出是个美人儿。

    沈栖鸢不太会料理孩子的琐事,但帮忙把女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却是她最爱做的事情。

    时彧设好了床铺,抱着时潋坐上去,这柔软的垫子顷刻便往下陷。

    时彧道:“晚上会有焰火和聚会,我们可以在此休整片刻,入夜了再出去。”

    沈栖鸢点点头,怕他抱了一路的女儿会累,提议把时潋接过来自己抱。

    时彧笑了下,扯着唇角,温柔回应夫人,手里却抓着女儿的脸颊肉不松,搓圆搓扁,让时潋有气不敢出。

    “无妨。这么个小不点,还没我的混金铛重。我拿着混金铛能打十个时辰的仗。”

    要说当年,沈栖鸢自是毫不怀疑,“可你不是好多年已经不上战场了么?”

    时彧的眉眼唰地一下便阴沉了下来,“阿鸢,你觉得我不行了吗?”

    “……”

    她可没这么说。

    成婚数年,沈栖鸢总算知晓,时彧他这个人,就是到了中年,也会计较关于他身为男人的某种尊严。

    他现在是二十五岁,不是十八岁了,能力上还没到衰退的时候,但心态上肯定是变了的,总是不如以前那么凶猛好斗了,在长安他办的差事又是磋磨人的,几年下来,疲惫难返是很正常的事。

    时潋睁着一双大眼睛,仰头看阿耶,“阿耶你又生气了吗?”

    时彧没好气地睨她:“我从来不生你母亲的气。”

    时潋惊讶:“阿耶你脾气这么坏,为什么就不生娘的气?”

    时彧更气了:“我脾气坏?”

    时潋用力点头,显然没意识到山雨欲来的危险,诚挚地说道:“阿耶特别喜欢动粗,对阿潋没有耐心,还喜欢惩罚阿潋。”

    时彧万万没想到,自己扑了几年的心血在她身上,得来白眼狼这么一句评价,气得他撒了手,一把将她扔给沈栖鸢:“行,就喜欢娘是吧?别来招惹你爹。你爹被你气得还能活几年。”

    时潋非但不安慰,反倒呲溜一下滑下了阿耶的膝盖,快快活活地奔到母亲身旁,牵起沈栖鸢柔软纤滑的手指,欢喜地翘起了嘴:“娘亲,我们去买衣裳。”

    沈栖鸢看了一眼生闷气的时彧,忍俊不禁地抚了抚女儿的双丫髻,低头道:“阿潋不可以这样忽视阿耶,你瞧阿耶吃醋了。”

    时彧坚硬的背影仿佛动摇了一下。

    时潋不解地问:“阿娘,什么是吃醋?”

    沈栖鸢耐心地解释:“就是,小阿潋啊,让阿耶以为,你只喜欢娘亲,不喜欢他。所以阿耶就会吃醋。”

    那没有。

    小阿潋还是很识时务的,毕竟她现在还小,很多事娘亲不会帮忙,都要靠爹爹呢。

    要是把阿耶惹毛了,不管自己了,她以后怎么学武啊。

    时潋又屁颠屁颠过去,自时彧身后,晃了晃阿耶的胳膊,奶声奶气地求饶:“阿潋错了,阿潋最最喜欢爹爹啦,阿耶你别生气,不然你就打我屁股。”

    时彧单眼睨她,漫不经意。

    时潋毫不气馁,爬上床,两只小胳膊抱住阿耶的大臂,又继续摇晃他逐渐软化的心。

    “我们去买衣裳吧。”

    时彧问她:“给自己买?”

    时潋当然懂得借坡下驴:“不,给阿耶买,买好多漂亮的衣裳,娘亲说过,阿耶是天底下最好看的男人。”

    这话……

    时彧眼尾一翘,眉梢忍不住朝沈栖鸢轻挑:“你什么时候说的?怎么还当着孩子面说这个?”

    沈栖鸢脸热,把时潋招回怀里,对她咬唇警告:“时潋。”

    自从成婚后,沈栖鸢就彻底戒酒了,她不想再发生酒后吐真言的事情,把自己的秘密公之于众。

    但去年,柏姊姊和尚书令大人得了一个女儿,这是喜事,经过几年不懈坚持,尚书令大人的隐疾似乎有所恢复,于是孩子满月酒当日,柏姊姊决意大肆庆办,沈栖鸢自然受邀前去,结果便在筵席上被柏姊姊履番劝酒,她不吃不行,便吃多了一些,回来路上,在马车里边和时潋独处,就说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话。

    可恨的是,她对自己的说的那些醉话居然铭刻于心,没有一句遗忘的。

    只是没想到,时潋当时那么小,居然也一直记着。

    经过这一小小斗嘴,时彧也气性全消,心甘情愿地跟着母女俩出门买裳了,做了个挎包袱的小厮。

    天玑城的祛火节是一年一度的盛会,当晚上,无数五光十色的灯火从街市上点起,高高挂上城楼牌坊,无数百姓自发地捧灯前行,当街大跳驱鬼舞。

    各民族的服饰,飞扬在火光灯光的照耀下,歌声响遏行云。

    沈栖鸢精挑细选,给时潋挑了一身明丽的西域舞裙,在夹缬店给女儿换上了,那舞裙是赤红色,腰间栓一条橙子黄的纱绦,垂落两根银光闪闪的腰链,手臂是外露的,只束臂钏、绑丝绸,发髻改成凌云髻,走步起来裙袂曼舞如莲,便似壁画之中的飞天。

    时潋难得臭美,把衣裙飞旋起来,一直问阿娘好不好看。

    沈栖鸢自是都回答好看。

    不过孩子的耐性通常不足,逛了一个时辰,她再也都不动道了。

    时彧将她抱起来,与沈栖鸢继续闲逛。

    祛火节到了高潮,天玑城的城主在万众瞩目下现身于南门前的阙楼上。

    奇怪的是,他身上穿着的竟然是汉人将军的盔甲,身披银甲,头戴兜鍪,腰缠半月形状的弯刀,当他提刀现身,万民为之俯首。

    人群之中,沈栖鸢也不想免俗。

    但时彧拉住了她:“他扮的是汉人将军。”

    小时潋一听说“将军”就来劲儿,好奇地问:“谁啊?比阿耶还厉害吗?”

    时彧拍了她的臀部一下,轻声嘲道:“你阿耶会输给谁?”

    时潋便抿嘴不说话了,也不知道阿耶是不是吹牛。

    城主的出现,将祛火节晚会引到顶点,万千的烟火在此刻盛放,更吹落,星如雨。

    广场上璀璨万丈,亮若白昼,百姓通宵达旦,欢舞不休。

    回来途中,街上还有许多叫卖各类新奇玩意儿的小摊贩,沈栖鸢各类物件都想添置一番,但他们是出游,并不会久居于此,购置太多,也没处安放,心下叹惋,只好恋恋不舍地作罢。

    这时耳朵里忽然听到有个人叫卖“回春丸”,吃了让男人雄风不倒,让女人青春永驻。

    世上岂有如此神药?此人定是个江湖骗子。时彧与沈栖鸢对视了一眼。

    沈栖鸢脸色发烫,忽然忆起一桩旧事来,咬唇道:“我突然想起我之前买过的催精丸。”

    那颗药丸现在还被放在匣子里,已经想不起被丢在哪里了。

    时彧感到些许困惑:“那药怎么了?”

    沈栖鸢的脸色有些许尴尬:“卖药的野云先生,是个江湖骗子,他那药并非什么灵丹妙药,而是一味合欢散,服下之后只能短暂让男子恢复些许气力,但无异于饮鸩止渴,只要用了有效,人会愈发精神疲惫,贪恋药物,从此瘾愈来愈大,如此循环往复。最初找他买药的都是长安一些好狎妓的放荡子,他借着这些人闯出了名头后,便有妇人来向他求药。”

    时彧皱起眉宇:“后来呢?”

    沈栖鸢道:“他每次只予一丸,让她们拿回去后使用,若是好用,那些妇人便成了他的回头客。那日柏姊姊到他野云庐里求药,他见柏姊姊年轻貌美,竟动了歪心,引得柏姊姊回购之后,便将她骗去厢房,图谋不轨,幸有尚书令大人识破奸计,及时赶到,救下了柏姊姊。至于那野云先生,也被下了牢狱,本来看在他暴行未遂的份儿上,只徒他三年,但贩卖假药罪加一等,两罪相加,便徒刑十年。”

    时彧道:“如此恶徒,只是徒刑十年,便宜了他。”

    沈栖鸢有些不放心:“熠郎,那些药后来去哪儿了,是你处理了么?”

    时彧澹声道:“喂池子里的鱼了。”

    耳朵里都是摊贩叫卖他的神药的大嗓门,沈栖鸢只想敬而远之,皱眉与时彧走开。

    过一条街右转入巷时,时彧怀中的女儿已经睡得很香甜了,嘴巴上挂着晶莹的丝线,毫不客气地涂抹在老父亲的肩膀之上,沈栖鸢掏出帕子替时彧擦拭。

    时彧收住脚步,恰好一束焰火升上阙楼,迸裂溅开,在身遭化作漫天星零坠落的牵丝细雨。

    女子仰眸,秋水般的明婉长眸,倒映着澄静银河之下的天火,分外乌黑透亮。

    “熠郎,为什么要来天玑城?”

    分布在大业西北边境的城池有许多,时彧说想来西北看看沈栖鸢不意外,但他目标明确地选择了天玑城,沈栖鸢很是好奇。

    时彧牵起她的手往回:“你不是说,想趁大好年华,访幽探古么,我们从这里出发,也走一走前人的足迹。”

    沈栖鸢很会联想,经由时彧的话,瞬间联系起了今日在城阙之上见到的天玑城城主。

    “城主扮演的汉人将军,你知道么?”

    时彧沉吟着点头:“自然。”

    不待沈栖鸢询问,他又道:“是个百年前的故事,你想听么?等回去之后,我说给你听。”

    他比划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眼神斜向臂弯之下睡相安稳、雷打不醒的女儿。

    沈栖鸢心领神会,时潋闹觉,一旦被吵醒了,今夜他们俩就别想安生。

    回到客房后,时彧将时潋放在床榻上,自己则与沈栖鸢步入了房客内窄窄的净室。

    狭窄的净室里,隐隐传来外边的烟火声和人声喧哗。

    只是已经被隔绝得,只剩下细微如缕的一点。

    空气都为之滞闷的净室内,更衣取水后,沈栖鸢一寸寸剥落腰间的衣裙时,男人的眼神渐渐地发暗。

    至后来,沈栖鸢被他按在了墙面上亲吻,有些热意逐渐攀升,她的身子化作了一汪柔情清泉,潺湲地流绕他身,任其遨游。

    自从离开长安以后,夫妻俩再未亲热过,彼此都忍耐得足够久了,沈栖鸢也分外动情,主动环住了时彧的腰身。

    “小声些,莫吵醒阿潋。”

    肌肤相贴,耳鬓厮磨。

    沈栖鸢用流动的气音低低告诫。

    “我真想再生一个来治她。”

    沈栖鸢的后背抵住了冰凉的墙面,这情形,有些像七年前的初次,荷塘里的放肆之欢,无端地勾起回忆,沈栖鸢双颊滚烫,忍不住亲吻了时彧的唇。

    “你为何一直不对我说?”

    “我不敢。”

    他总觉得,沈栖鸢大约是不会再愿意生第二个孩子。

    沈栖鸢只是想,他们计划了多年要游历四方,这个心愿没有实现,再要一个孩子,会拖住脚步,反而不好。

    等哪一天,他们找到一个真正可以羁留靠岸的所在,便可以再谈了。

    “如果真的再生一个,你想是儿子,还是女儿?”

    时彧想了想,道:“女儿。”

    沈栖鸢被他弄得不上不下的,着实有些难受,被他托了一下,终于上来一些,抱住时彧不松,疑惑难消地道:“我记得,你以前说想要儿子的。”

    时彧笑了下,抵她更重。

    “谁还会奉行自己十八岁时说过的话,我现在对自己很有自知之明,生个儿子一定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沈栖鸢清丽苍白的脸颊挂上了一团团纤细如毛线球的红丝,在暗处,瞧不见脸色,唯有彼此的呼吸交融。

    时彧俯身而下,亲吻她的朱唇。

    沈栖鸢宛然相就。

    彼此压抑着,一声也不出,禁忌而疯狂。

    “今天还是在外面。”

    沈栖鸢咬住时彧的耳朵,道。

    时彧明白她的顾虑,低声回应:“好。”

    沈栖鸢扣住他的手,十指交握。

    “熠郎。”

    “我在。”

    他的声音听起来那么沉闷。

    音色退去了少年时期的青涩与嘶哑,多了几分被世情打磨的圆润,但不论何时,总是让她耳膜发痒,心上滚烫。

    原来,光阴所赋予的,是彼此更为深刻、灵魂相契的爱,而无其他。

    第67章 西域带娃记(三) 旧梦如约

    “你给我说一说,那个汉人将军的故事吧。”

    夜深人静,此刻,时潋睡意酣甜地躺在床榻里侧,时彧拥着已经力竭的妻子,藏身被里,相拥而卧,沈栖鸢忽地深处一双手,绕过了时彧的脊骨,靠入他怀中。

    时彧亲了一下沈栖鸢的额头,低声道:“还有气力?”

    沈栖鸢脸颊泛红,抵住他的胸骨,声音闷闷传来:“睡不着。”

    天玑城地处西域,这里的床榻和中原不一样,格外软乎儿,睡上去有很重的塌陷感,头回睡,沈栖鸢的感官会不自觉地挑剔它。

    时彧勾唇,将她抱上身,让沈栖鸢躺在自己的身上。

    多少次,他们便是这么相叠着入眠。

    有他为床,沈栖鸢说不准便不认床了。

    “汉人将军,是百年前,大业的第一位骠骑。”

    在沈栖鸢的惊讶之中,时彧缓缓说来。

    “我后来执掌的那方金印,原就是高祖皇帝赠予他的骠骑印,上面还刻有他的名字,洛江。”

    沈栖鸢凝神细听,这是百年前的故事,说起来似乎不远,但又仿佛很远了。

    那些人,那些事,应当已经被埋进了风沙之下,不在人间了吧。

    沈栖鸢道:“我有所耳闻。”

    时彧弯唇:“他是高祖陛下长姊所生之子,生来天潢贵胄,十几岁便入军中为将了。”

    沈栖鸢轻声赞叹:“既是如此矜贵的身份,却年纪轻轻,便入行伍吃苦,心性难得。”

    时彧笑了下:“哪是因为这个。”

    沈栖鸢疑惑:“那是因为什么?”

    时彧回答:“是因为他有个钟意已久的心上人,他爱那女子至死情深。”

    说到这儿,时彧的眸光闪烁了一下,又轻轻望向安静温软地躺在他身上的沈栖鸢。

    夜雾之中光线冥迷,唯独窗子外闪烁的焰火,偶尔泄进一线暗光,照着时彧轮廓分明的俊脸。

    沈栖鸢也垂眸看他:“你继续说,我想听。”

    “洛江所慕之人,是大业的第一位女将军,昭阳郡主。郡主年长他五岁,在洛江还是半大的孩子时,郡主便已是细柳营的第一先锋和左鹰扬将军了。他自小倾慕李氏郡主,但与郡主是缘悭一面。”

    沈栖鸢默契地在这时候,看了一眼时彧。

    如此说来,时彧的确与洛将军有些相似之处。

    “后来呢?”

    “昭阳郡主十八岁时遭人诱骗,引敌入关,害细柳营折损近半。她誓报此仇,单枪匹马杀到了北匈王庭,一刀斩下了那人的头颅,放火烧毁了他们的王帐,之后,便不知所踪。彼时大业失去了她的消息,所有人都以为她已亡故。关于她的后事,高祖以功过相抵盖棺定论,准允她衣冠回朝,列入功臣阁。”

    时彧似乎对那个故事,了若指掌,知道得无比清楚。

    他所说的这些细节,在史书里毫无记载。

    “郡主失踪以后,洛江一直在各处寻找,投身入军,也为杀尽北匈人,以雪此恨。”

    沈栖鸢问:“他找到了么?”

    时彧点头:“找到了。他辗转找了几年,可能是缘分使然,让他最后在一座孤城,找到了痴慕多年的昭阳郡主,只是昭阳郡主的双腿在大战之中受了重伤,无法再行走。”

    沈栖鸢悲天悯人,听不得女子受苦,霎时“啊”了一声,心下甚是难受。

    时彧抚了抚垂落在自己颈边的一绺鸦发,为沈栖鸢拨弄至耳后。

    “只是当时。”

    他吻了一下沈栖鸢的发尾。

    “昭阳郡主的腿疾并非不能痊愈,而是她患有心疾。洛江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打动了郡主枯寂多年的芳心。”

    郡主到底是爱上了她的小将军的。

    沈栖鸢感同身受,看着自己的小将军,语义双关地道:“过程定是很苦罢?”

    时彧偏过头,还同少年时一般,眼眸雪灿明亮,不染世俗。

    “不苦。阿鸢怎么知晓,这点苦楚对小将军来说,不是甘之若饴?”

    沈栖鸢愣住,眉梢挂了淡淡水汽,一瞬不瞬地望着时彧。

    时彧道:“洛江找了多年,找到了郡主,对他而言,余生再大的苦楚,也比不过以为她死在北匈,上穷碧落下黄泉,也寻不到她尸骨遗骸的六年。”

    沈栖鸢问他:“若是你,你会去寻吗?明知很有可能找寻一生也无结果,甚至,郡主根本不认识你。”

    时彧笑言:“我不是去找你了么?”

    沈栖鸢微微愣住。

    几年前的记忆重临脑海。

    她上山削发时,时彧来找她了;

    她入宫平冤时,时彧也来找她了。

    也许,她真的变成了生死两茫茫的昭阳郡主,时彧也会傻兮兮地这么一直找下去的。

    好在上苍没有亏待洛将军,六年虽苦,还是被他找到了。

    沈栖鸢默然凝住眸光,沉静地靠在时彧的肩头,思潮起伏。片刻,她仰起头,轻盈的吻落在时彧的下颌角,心绪如月光下起伏波澜的一泓海水,她再难忍耐,明知女儿睡在旁侧,却不管不顾地抱住了时彧,一路亲吻他,从颌骨,一直亲吻到他的唇弓。

    听的是别人的故事,可代入的全是自己的心境。

    这故事听来酸涩,沈栖鸢想缓一缓了。

    然而这一缓,她竟直接睡了过去。

    一直到天光放明。

    怀中的娇儿开始闹她的父母。

    时潋睡得最早,醒得也是最早的,她醒过来时,他的父母还睡着。

    像虾蟆合体的那种姿势,一只叠着一只。

    娘亲真娇气,不抱着阿耶睡觉,她就睡不着,到哪儿都认床,不像她,沾枕头就着,一觉睡到大天亮呢。

    时潋溜下床,迅速把自己拾掇好,漱口,更衣,把自己的小辫子解开,等母亲来扎。

    不过娘亲一直不醒,她索性就坐在凳子上,玩了很久的抓石子游戏。

    日头升上屋顶,光芒朗照大地的时候,时彧与沈栖鸢终于醒过来,这时候,时潋已经在桌前玩了很久的抓石子了,她渐渐领悟处了一些心得,两只爪子又快又狠。

    看到女儿年纪小小,但英姿飒爽的模样,沈栖鸢蓦然想到昨夜里听到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也曾是一个战功彪炳的女将军。

    “熠郎,”沈栖鸢困倦地微微睁着眼,“小阿潋将来长大了,真的能做女将军么?”

    听到娘亲的话,时潋的眼睛立马转了过来,凶凶地望住母亲,展示自己的能力,一枚石子啪地打掉了屋子里高高擎在铜盏里的灯。

    那盏灯被石头击中,从铜盏里一瞬坠落下来,在地面摔得四分五裂。

    嘭一声响。

    时彧皱眉:“时潋。谁准你在屋子里动手?打坏的灯从你的零花里扣除。”

    “……”

    本就不富裕的日子登时雪上加霜。

    沈栖鸢抿唇失笑,自己好像是一句话惹了祸事呢。

    时潋最听不得别人质疑她的志向,她方才是无心之失,戳到了小丫头的逆鳞。

    被扣除了零花,时潋悻悻地把石子收回了袋里,并朝父亲扮了个鬼脸。

    时彧拿她没有办法,叫来店家,多付了灯钱。

    店家是个会做生意的,佝腰道:“小事一桩,客官真是客气了,哎,昨晚上天玑城有祛火节,客官去看了没有?”

    时潋坐在母亲怀里,插嘴道:“去了。”

    沈栖鸢环住时潋肩颈,替她扎头发,向店家问:“昨日城主在阙楼上出现,为何是作洛将军的打扮?”

    店家“哦”一声,朗声道:“你们可知道天璇城的天街上,供奉了本朝时彧将军的铜像?”

    沈栖鸢莞尔:“知晓的。”

    店家一拍时彧给的银钱,笑道:“这就是我们天玑城最早发起的,我们的祛火节已经有百年的习俗了,每年都要由城主打扮成天神的模样,降下神露,祛除邪祟。至于这天神,谁也没见过,所以历代城主就以洛江将军的形象为模子,打扮成洛将军的形象示人。天玑城百姓爱戴洛将军,感念洛将军当年在此建城,百年来一直奉他为尊啊。”

    沈栖鸢惊异:“所以这历代城主,都是洛将军的后人?”

    店家摇头:“不是。洛将军和昭阳郡主早已不知所踪,有人说,他们在西域隐姓埋名定居了,也有人说,他们战死在了北漠,还有人说,他们早已羽化登仙去也。众说纷纭,这城主之位,是洛将军禅让出的。夫人,您还有什么疑问?小的都能为您解答。”

    沈栖鸢抿唇,嗓音低柔:“不知天玑城附近,还有何赏玩之所?”

    店家拍胸脯道:“这夫人可问对人了。这么多年,迁客骚人,每会于此,多是走通天塔、日暮江,再到月牙泉,走洛江将军与昭阳郡主当年驰骋大漠的古道,尤其是那通天塔,塔高耸入云,又无梯栈,人要上去,就难如登天,迄今能登顶之人,一只巴掌数得过来。小的看夫人的郎君,年纪轻,一身力气,倒是可以去试一试。”

    既是游目骋怀、访古寻幽,如此通天塔,怎能不去一试?

    时潋更感兴趣,忙举起小手:“我要去,我要参加!”

    时彧轻笑嘲她:“你再练十年再说。”

    时潋很不服气,抱起两条胳膊,把脸扭向外侧,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那日暮江,是沙漠中的河流,由古山雪水融化,在夏季汛期时河水极盛,极盛时期则以黄昏的景致最美,江上还有船只竞渡,很是热闹。夫人郎君要有兴致,也可前往。”

    沈栖鸢柔声道:“多谢店家告知。”

    说完又掏出一枚银钱赠予。

    店家得了钱,笑逐颜开,“多谢夫人,夫人宅心仁厚,乐善好施,与郎君定能百年,花好月圆,白头到老,小的告辞。”

    那店家喜滋滋抱着钱走了,时彧侧眸看向自己大方的夫人,忍不住轻叹:“沈夫人还和从前一样大方啊。”

    沈栖鸢挽住他的臂,“身外之物,够用便行,出门在外就当多结交朋友,总无坏事。”

    时彧笑道:“不是坏事。不过夫人为何不直接来问我?他说的那些,我都知道。”

    沈栖鸢一讶:“啊?”

    时彧一手牵起爱妻,一手抱上爱女,轻松自如地折了唇角。

    “我来天玑城,就是来挑战通天塔的。”

    听说此塔巍巍屹立四百年,塔成之日,梯栈尽毁,变作孤塔,只可远观,难以登顶,在那高绝的塔尖一览西域众生,是每个自负身手的人的渴望。

    迄今为止所能登顶之人,只有四人。

    时潋鼓掌:“阿耶厉害!”

    时彧得意地掀开眉梢:“等你爹上去了你再夸也不迟。”

    时潋充分相信自己的亲爹,并及时送上亲吻一枚。

    “等阿潋长大了,阿潋也要去。”

    “阿潋好志气。说不定以后,大业安西边陲的安宁,都要看我们时潋小将军的。”

    “当然!”

    第68章 窃书记 一本书引发的孽缘

    谢昶的身体已经积重难返,在谢煜身死的当年,终于彻底坚持不住。

    夏初之际,谢昶称病,宣布退位,并携平贵妃赴往洛阳颐养天年。

    谢翊在万众瞩目之下即位为帝,改年号神策。

    平贵妃在贵妃这个妾位上一叱咤就是半辈子,处处忍受他人白眼冷遇,未敢怀有微词。

    终于熬到老皇帝身子骨不行了,熬到儿子成了新君,虽然与他同往洛阳养病,不能住进蓬莱殿,但毕竟也得到了太后的尊号,平贵妃余年倒也别无所求。

    老皇帝将来身故之后,她还是要回长安的。

    只是不知,这一别又是多少年头了,临行前,她只有一桩心事放不下,便是儿子早已年过弱冠,却至今渺无音讯的终身大事,迄今没有传出任何喜讯。

    平贵妃万分惆怅,想替谢翊安排一场大选,让长安那些年满十五尚未许配人家的女娘入宫来选妃,这个提议却被谢翊回绝:“母妃,孩儿刚继任为君,手里有万机之冗,无暇操心婚事,若此时不理朝纲,反而大肆选妃,也让官员与百姓都不信任朕这个新君。”

    儿子说的也有道理,只是——

    平贵妃又要提起那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谢翊这一次倒是不像之前那般抵触。

    大抵是做了帝王之后,知晓自己肩头担的责任了,这广纳后宫、开枝散叶是他推脱不得的责任,他哪怕是不喜欢,也得把这份责任履行。

    “孩儿知晓,孩儿也向母亲承诺,今年定会带着新妇去洛阳探望母后。”

    自己的儿子自己知晓,他不是冒进的性格,能说出这番话来,便不是在敷衍,而是真的有了这个打算。

    他自小主意大,行事果决,只要事情在他计划之内,那么将计划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进行,便全由他一人拿握了,平贵妃自己也不消操心。

    得了这个保障,平贵妃终于可以安心与谢昶同往洛阳养病。

    谢翊是为了安抚平贵妃,才故意那般说,心中自己也没有底。

    他固然想开枝散叶,及早为大业备下储君,可自己心中始终存了一条底线,若不是真心倾慕的女子,他实在不愿意将就。

    有人说,当了皇帝,自然有三宫六院,娶一个高门大户的贵女做皇后稳定中宫之后,将来还可以慢慢再物色心仪的女郎。

    但谢翊不这样想。

    他此生与长兄的悲剧,全赖父皇一人,他不想自己的后人将来重复自己与谢煜的兄弟阋墙,何况,将来与他生同衾死同陵的,他只希望是自己所慕之人,而非为了稳固人心心有不甘勉强迎娶的皇后。

    他大抵是没有那个福分吧,那样的能闯入他心的小娘子,始终没有出现过。

    于是不知从何时起,禁中渐传出流言。

    说陛下眼高于顶,看似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实则目下无尘,万般挑剔,是个极难伺候的。

    虽说谣言止于智者,可这言论却因“陛下”二字与生俱来的天威,平添了诸多可信度。

    以至于,禁中伺候的女官宫人愈发规行矩步,谁也不敢出格在陛下面前卖弄,就连太极殿掌灯的女史,也只知兢兢业业地完成自己的差事,绝不敢幻想其他。

    这也间接造就了另一个问题,谢翊平日里也有赋闲休息的时候,当他在禁中行走之时,周遭常是冷落得连雀鸟都不带见着一只的。

    谢翊有时疑惑,问伏倚:“是朕不得人心么?”

    伏倚心如明镜,却不敢直言,只好道:“许是陛下……太过操心国事,板正威严了吧。”

    这话要换了旁人真不敢说,但伏倚是太上皇留给陛下的辅臣,他伺候了三任帝王了,宫中诸多事务,他了若指掌。

    谢翊细思沉吟片刻,抬步向兰台走去。

    伏倚悄没声息地跟上陛下的脚步,有心询问,陛下这是要去何处。

    谢翊答道:“朕想寻刘素书著的《高祖本纪》来一览。”

    听说是《高祖本纪》,伏倚明白了,此书记载了高祖生平,自前朝至后宫,事无巨细,笔端细腻,乃是一郁郁不得志的女官回忆高祖生平所作。

    伏倚想再跟上一些,但被谢翊叫退了,他停在远处,谢翊缓缓转身,命令:“朕一人去兰台,不必跟着了,午后,送些茶水果子来。”

    伏倚领命称是。

    谢翊独身一人,前往兰台寻书。

    大业沿用前朝宫室,这兰台建造于此,已有数百年,历来为宫廷藏书之所,里头的典籍浩如烟海,汗牛充栋,单单要寻一本《高祖本纪》,且是刘素书著作的孤本,确实有些许困难。

    兰台分上下三层,谢翊一路步行至阁楼,仍未找到那本书,入夏后,阁内因难以流动的空气尤为闷热,谢翊便剥掉了罩在外身的龙袍,只着单薄的中衣,缓步拾向阁楼。

    阁楼地处偏僻,平素鲜少人至,有些书籍都覆了一层薄薄的银灰,陈旧的书香在狭仄沉闷的室内酝酿至浓酽,一缕缕似云迹般蔓延。

    实在难以相信,《高祖本纪》会跻身在此处。

    其实此书造诣极高,可因著书之人为女子,便历来为文人所轻,评价不高,但谢翊也不曾想到,它竟只配待在这狭窄逼仄的阁楼,与一些通俗的不入流的文字共居一所。

    一目十行地扫过去,此处所摆放的书籍,多数是写话本演义,连市面上禁止流通的淫词艳曲,也赫然在列。

    谢翊的目光逡巡着书架上一行行陈旧的古籍,倏然,视线余光之中,似是捕捉到了一道纤细窈窕的身影。

    那身影从一旁的古架掠过,稍后,便绕到了对面。

    隔了一排灰蒙蒙的书架,那道影子仿佛透光,模糊朦胧的轮廓,柔和地铺洒在天光弥隙的阁楼里。

    那是谁?

    心念翻转间,一道轻盈低微的咕哝声,顺风刮入耳膜——

    “《高祖本纪》,明明在这儿的。”

    那是一道少女的声音,如檐下的风铃撞击般清澈。

    她居然要找的也是《高祖本纪》,莫非是知己?

    谢翊不知对面是何人,为何潜入兰台寻找藏书,正欲出声询问,那少女欢喜地道:“找到了!”

    那个声音掐断了谢翊的话,但见缝隙间,那抹柔绿的身影如浮藻般摆动,滑向阁楼封闭的大门,谢翊终于收回神,那本《高祖本纪》是他自己要的。

    皇帝陛下站了出来,出声喝止:“何来梁上君子?”

    聂桑怎么会知道,阁楼里今日居然有人,若不是偷情的侍卫,就是好看艳情的太监,聂桑想也没想,闭上眼睛,抱着那本厚厚的《高祖本纪》一通好砸。

    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加上那本书本来驳杂沉重,用铅皮封粘,如此一击之下,正中陛下的脑门,直将一个成年男人打得歪倒在地,当场晕了过去。

    聂桑看人倒了,头也没敢回,大气不敢喘,兔子似的逃出了阁楼。

    兰台除了看守当值的禁军侍卫,和一些奉命替各宫取书的内监,平常罕有人至,而阁楼,是整个兰台最偏僻、最狭窄的藏灰之所,聂桑对阁楼常来常往,情有独钟,每每在里边搜集一些传奇话本,看得也颇津津有味。

    但这一切是不合常规的,聂桑花了不少的钱,买通了驻守的一名侍卫,才能有这个机会。

    不过禁中有些事,大家都心领神会,民不举官不究,只要没有人揭发她,就是安全的。

    她向来在这阁楼里都遇不到人,这里安静得很,有时候,聂桑干脆就大剌剌坐在里边看书,看上一个晌午才尽兴而归。

    谁知晓今日,居然碰上了一人,虽没逢面,但他的声音气势,真是好吓人,聂桑手足无错,慌乱间抱起藏书哐当一下砸中了他的脑门,随即逃窜离去,一直回到蓬莱殿,仍在心神不宁。

    希望他没有看到自己。

    而陛下呢,在那方斜光朗照、破窗而入、烟尘漫卷的阁楼里睡着,竟无人发现,直到晌午伏倚来送茶果,询问兰台守备,可曾见着陛下,都道无人见过,伏倚心存疑惑,寻了一大圈儿也不见陛下踪影,最后见到兰台似乎有一方不起眼的阁楼,虽然遍布尘灰,他还是谨慎地寻了上来。

    当看到陛下躺在阁楼里人事不省时,伏倚吓了一跳,霎时就喊了一声“有刺客”,这一嗓子,硬是将谢翊喊醒了。

    头骨被砸,只是红肿了一大片,的确是万幸。

    伏倚小心翼翼地搀扶陛下起身,“陛下可是遇刺了?”

    这么大的红肿,很难是自己磕出来的。

    谢翊席地而坐,掌骨抵在额头上的伤处,思绪倒回晕倒前的一瞬。

    他在阁楼里,遇到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小娘子,竟行刺天子——她应当并不知晓他是新君。

    伏倚万分骇然:“真是刺客?”

    谢翊澹然:“没有。”

    “那这——”

    “朕方才找书,不慎被书架上掉落的古籍砸中了头。”

    伏倚将信将疑,扶起陛下,声音颤巍巍地道:“兰台阁楼年久失修,陛下,依老奴看,应当封闭此间,加以修缮,再开启使用。”

    谢翊没有得到那本《高祖本纪》,被一宫女捷足先登了,此时封闭阁楼修缮,他又要往何处去找那本书?

    若天子一怒,闹得禁中人心惶惶,也怕打草惊蛇。

    那书虽厚,但并不佶屈聱牙,是雅俗共赏的读物,他推算她大概需要五到七日能够读完,不如守株待兔,等那只兔子自投罗网。

    谢翊没有采纳伏倚的建议,而是下了一条封禁令,兰台自即日起,以装饰外阁为名,暂时设限,每日只申时开放。

    申时。

    是谢翊一天当中,难得有空闲的时间。

    第69章 窃书记(二) 指陛下为太监。

    陛下的额头回到太极宫后,经由御医处置之后已经消肿,但碰不得,谢翊伸手轻触一下,仍有肿胀的疼痛感。

    处理完奏折已是更深露重时分,谢翊挑灯坐在龙案前,指尖扣着狼毫,凝神作思。

    白日里种种历历在目,打晕他的女子,身着淡绿罗裙,周身仿佛笼在轻烟细雾里,窈窕纤长,似隔着雾气看一枝新绿春桑。

    各宫的女史,各司其职,鲜少有不当值得闲的,这人看起来竟像是阁楼的常客,应当并非是宫中各司的女官。

    思绪不定,出了会子神后,谢翊被殿外的脚步声猛然惊醒,方意识到自己在思些什么。

    真是荒唐,他竟会想这些。

    以他的性子,此刻所应当想的,便只有那本《高祖本纪》。

    说来确实几分抑愤,今日突做决定去取书,结果被一莫名其妙的女子捷足先登,自己还被她击中,晕倒在阁楼里。

    自小母妃教导他,遇事要忍,动心忍性,增益所不能。面对父皇的责难,要忍,面对皇兄的刁难,要忍。久而久之,谢翊便成就了一副退而不争、淡泊世俗的个性。

    大概,若是换一个人,被那小娘子如此殴打,多半已起了血溅五步的杀心。

    然而此刻谢翊宽宏地考量着,那个大胆包天的小娘子罪不至死,而他不应怀有仇恨怨怼之心,过多地去与一个小娘子计较。

    但那本书,他确然是需要的。

    所以每日申时,谢翊都在兰台的藏书阁里等她。

    却说聂桑那日,为了一本《高祖本纪》溜进阁楼里,又因碰巧被一外宫的侍卫撞见,不得已抱起书击晕了他。

    其实当时聂桑只想给自己挣得一条逃生之路,并没有考虑到她怀中所抱藏书的分量,竟能轻而易举将一名成年男人击倒在地,还想着,他作为侍卫,身板也着实太弱了一些。

    不过那也是后来所想,当时的聂桑似一只无头苍蝇,慌不择路地便逃之夭夭。

    一直到回聆音阁,聂桑今日,弹错了几个音。

    绮弦几人都震惊地看着她:“聂桑,你今天是怎么啦?箜篌也弹错了。”

    聂桑回过神,看了眼指尖下抚触的琴弦,万分震惊。

    的确啊,她居然心神不宁到,连她烂熟于心的曲子,都弹错了。

    也不知那个侍卫是否怀恨在心,他若是一定要追究到底,恐怕、恐怕……

    不过,想来他区区一个侍卫,按照宫规也不应出现在那里,一定是于她有着共同的癖好,从这点上看,说不定他也不想惹事,闷闷吃了哑巴亏。

    回到寝房,聂桑把借来的书挑灯夜读,连读三日,一目十行地看完了,打算明日申时就去归还。

    太皇太后如今凤体难愈,一直病着,身体每况愈下,早已无心听琴,聆音阁的姊妹整日无所事事,多的是闲暇。

    聂桑这一觉睡得深长,直到翌日午后,才起来,练了一会琴,吃了一碗汤饼,捱到申时,蹑手蹑脚地抱着书去了兰台。

    聂桑走后,聆音阁里的女乐师们都围拢来好奇地交谈。

    琵琶女:“聂桑以前可是最刻苦修技的,你们看,她现在连琴都不练了。”

    筚篥女:“是啊,整日里神出鬼没、心事重重的样子。”

    洞箫女:“她一向喜欢那些情情爱爱的话本子,我早就猜到了,她一定是闲不住的一个人,迟早会跟着男人走,离开我们的。”

    竹笛女:“所以,聂桑也和琴师姊姊一样,是钟意了郎君了吗?”

    陶埙女:“只怕是的。”

    绮弦忧心忡忡地听完这些话,倒不为别的担忧,只是担心,这宫里人情复杂,真男人少,假男人多,聂桑她,别是为了话本里的甜言蜜语,着了奸贼的道。

    不行,等她回来,聆音阁里定要三司会审,与她好好说说。

    对众姊妹的议论聂桑一概无知,她现在只是心思忐忑地想归还那本《高祖本纪》,然后,发下咒誓以后再也不偷去兰台看书。

    她的世外桃源,她的洞天福地,现在,终于还是被人发现了,她永远地失去了它。

    心下怅然,聂桑沿着旧路返回兰台,拾级而上,到了阁楼。

    此时天色已黯,阁内潮闷,未曾燃灯,黢黑无比。

    聂桑轻手轻脚地扶过一排排书架,寻向放置《高祖本纪》的那面古架。

    到终于找到那面古架时,手心摸索向书架,借以支撑身体,猝不及防,掌心摸到了一只手。

    那只手,修长,笔直,带有一丝温热的墨气。

    初始时以为那是书架上的某种机扩,待触碰一下,感知到了骨节,和那只手所携带的体温之后,聂桑吓得像只老鼠般跳了起来,惊慌失措地道:“你、你是何人!”

    谢翊呢,在此等候多时了,本以为她看书没那么快,还需至少两日才会来还书,没想到区区三日,她就啃完了《高祖本纪》,看来也是嗜书如命之人。

    谢翊对爱书的人只有知己之感,对她的累累罪行也不会再加以为难,就着昏暗的夜色,男子撑臂在书架旁,一动未动,眸光平静地凝视着聂桑,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娘子。

    她受了惊,偏薄的胸脯,急促地起伏。

    呼吸间带着一缕初发新叶子的清鲜香气,一寸寸爬入他的感官。

    聂桑一直没等到他回答,心思惴惴,惶惶的声音,听起来时断时续:“你、你就是被我打晕的那个人吗?”

    男人随之皱起了眉宇。

    她还敢提将他打晕的事?

    聂桑心怀惊悚,忍了半晌,咽干地吞了吞口水,便听到一个滑过喉结的,极快的声音。

    “嗯。”

    那声音,很清澈,很像是没有变声过的男子的本嗓。

    这让聂桑一瞬间怀疑,他并非如自己所想,是个带刀的侍卫,而是宫内一个净身的内侍官。

    “你,你要报仇吗?”

    所以现在是,守株待兔么。

    他刻意地在这里埋伏,就是为了等自己,好一报当日她将他打晕在地的旧仇?

    谢翊凝视着小娘子仓皇的脸蛋、瑟瑟发抖的薄肩,听到她的发问后,谢翊竟然也在心中问了一句自己,他是想报仇么?

    仔细叩问,他发现,没有。

    他没有想那么做。

    可聂桑已经被吓得,《高祖本纪》从臂弯里滑了下去,砸向地面。

    那是记载高祖生平事迹最为详尽的一本书,谢翊眼眶微微痉挛,手稳地弯腰托住了书。

    就是这么一个机会,聂桑以为再难能有,此时不溜,更待何时。她想趁着夜黑风高,男人没看清自己的脸,转身就溃逃,却不巧,又被谢翊一只手拽住。

    聂桑被握住了胳膊,被那股突施冷箭的力道一下扯回去。

    伴随着《高祖本纪》被妥当放在书案上的声响,聂桑的纤腰已极尽折断的姿态,被扣在了书案上。

    男子将她囚困于此禁地之间。

    恰此时,身后的轩窗探进来一抹皎洁无瑕的月色,映亮了男子漆黑的眉宇,如温润的轮廓。

    谢翊的脸线条流畅,并无半分锐利之感,但天生的天潢贵胄的气魄,总是能隐隐释放一些教人胆颤的气息,聂桑怕得抓住了身下的桌角,再一次抖起了嗓子,颤颤巍巍问他。

    “你,你想要……干什么。”

    谢翊道:“朕、正苦无书,欲借这本书时,不想被小娘子拿走,我上前追娘子,娘子却用书砸了我。”

    聂桑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立马低声认错:“对不住,我以为你是看守的侍卫要揭发我,我这才,才下了狠手,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你要是生气,麻烦你打还回来,我发誓绝不还手。”

    谢翊攒眉:“我并非宫中侍卫。”

    聂桑闭着眼睛点头如捣蒜:“我知道。”

    谢翊略微感到几分惊讶:“你知晓?”

    莫非,她早已猜出自己的身份?

    一时主意不定,不知该拿她问什么罪名,跟前的少女却鼓足勇气,咬牙道:“你是宫中的内侍,但你放心,我,我不会多嘴说出去的。你,也只当没有在此处见过我,我们各自放过,可好?”

    “……”

    谢翊当真想质询一声,她是哪个宫的女史。

    她的胆子大得出乎他意料。

    聂桑以为谢翊不肯答应,惴惴地咬唇:“我实话同你讲,我到阁楼里来,只是找点儿书看,我没有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我,我就只是喜欢看书而已,我看完的书都在这里,都还来了的,不信,不信你查。我不怕查。人有这么一点小爱好,是很寻常的一件事,你说对么?这要怪,也只能怪陛下。”

    谢翊奇了:“为何怪陛下?”

    聂桑声音含混:“兰台是宫里头唯一的藏书阁,可陛下偏偏把它封起来,不让宫人借阅书籍。明明他自己也不爱看书,但为人十分小气。我觉得,开放兰台给宫人们阅读,也是提升大家内在修为的好手段,不是能更好地帮陛下当差么?”

    话倒是不错,谢翊薄唇轻敛:“这么说,你是阁楼的常客了?可知,阁楼里存放的都是些什么书?”

    聂桑脸红盖耳,被他一句质问,弄得不得已低垂了浓睫。

    阁楼里存放的书,多数不怎么正经。

    而她就偏偏喜好那些“不正经”的书,刚才还在他面前大言不惭了。

    谢翊淡淡道:“看来你及时归还我要的书的份上,我不会揭发你的。”

    聂桑惊奇不已:“真的么?”

    谢翊道:“宫中如你这般嗜书之人也难得一见,你是哪个宫的宫人?”

    聂桑正要轻启朱唇,可转念一想,如此着实不公平,便咬唇道:“你先说,你是哪个宫的内侍?”

    谢翊攒眉:“你不愿说就算。”

    质问什么。

    他也不会回答。

    为公平,他不肯先说,聂桑也就不会出卖了自己。

    她生出逃意,并想,只要自己这回能逃出生天,她以后便再也不偷偷潜入兰台阁楼窃书了。

    “书我还了,”聂桑轻轻拨了一下男人的臂肘,没有拨开,面对地方修长高拔的身形,她也自知上次能击倒他纯属运气好,不敢再试,齿尖磕破了唇皮,她嗫嚅道,“你自己慢慢看吧,我再不来看书了。”

    只是聂桑还是没想到,她如此好言好语,对方油盐不进。

    分明那本他要的《高祖本纪》就在桌案上,他不去取,反而来阻拦她去路。

    聂桑一跤跌在案上,腰近乎从中弯折,能听到一声如微风折柳的脆响。

    她忍着疼,咬牙道:“你还不放我走吗?你不是说,不揭发我吗?”

    谢翊只是深感到可惜,因为他的不速闯入,害她失去了这么一方独属于她的宁静,打破了她平稳如水的生活。

    她说的不错,不过是看读些书而已,并非伤天害理。

    “我说到便会做到,不会揭发你,你可以在此看你想看的书。不过你得答应我,这里的书不得带出借阅。”

    聂桑眼睫扑扇着,忍着心头的惊喜雀跃,狐疑地问:“真的吗?”

    谢翊颔首答是。

    可聂桑不大能放心:“最近兰台好像下了禁令,除申时外,不让宫人进出兰台,你说那皇帝是不是发现有人偷他的书了?我这心里总是毛毛的,好怕守备戒严,还是被人发现。算了,我,我还是以后不来了。”

    谢翊弯唇:“并非如此。”

    她仰起下颌,一双清澈的水眸宛如琉璃般澄净。

    “你怎么知道?”

    “咳,我是督造局的。兰台年久失修,近来限制出入只是方便修缮而已,你来时不曾瞧见这外头在重新刷漆么?”

    是么。

    聂桑来时匆忙,做贼似的偷溜进来的,哪里会留意到兰台正在重新修缮。

    不过听他这么说,她也稍安心神了。

    “原是督造局的内官,失敬失敬。”

    “……”

    仍是未能摆脱阉人的头衔。

    谢翊让她待在此处,他轻车熟路,向阁楼里一面书架上摸索到了一盏烛台,解下腰间火石,点燃灯烛。

    霎时,温软橙黄的光晕在狭小的阁楼内缓缓亮起,照亮了身周发白的四壁。

    聂桑惊慌失措上前抢拦,要扑灭烛火,结果未能得逞,口中压低了嗓道了一句“你疯了”,便想奔逃下楼。

    目光偏斜,将将好撞见男子被烛光打亮的脸。

    霎时,被那扑面而来的美貌会心一击。

    那是怎样一张脸呢?

    难以形容的俊美,便似话本里描述的那般: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一双勒入漆黑双鬓的长眉,犹如削铁如泥的利剑,可那双碧波跌宕的眼,却过分柔和,冲掉了他眉宇间那股锐气,加上秀气收窄的鼻梁,偏薄的唇瓣,他的轮廓恰便似雕作的美人,清风霁月,朗如明玉。

    恐怕,世间纵有能工巧匠,也难描摹其万一。

    也可惜,他白长了如此一张美人脸,却早已净身成了内官。

    谢翊晃了晃手中的烛台,明火跳跃,勾勒出男人清晰的面部线条与五官。

    聂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莫过于时少将军,那是琴师姊姊的夫君。

    时少将军的五官是好看的,但总归过于凌厉,是专属男人的血气方刚之美,可称俊朗如画。而眼前这位,不知如何称呼的美人,则是“俊”中带一丝“秀”的美,美得别开生面,美得刚好戳到她的心坎儿上。

    “你……”

    谢翊眉梢轻动:“我么?怎么了?”

    无事。

    只是觉得你好看而已。

    聂桑十八年来头一次控制不住地对一个男人红了脸颊。

    哦,他居然还不算一个真的男人。

    “你点灯,不怕被人发现么?要是被人发现,我们就完了。”聂桑低声地告诫。

    谢翊眉眼温润清绝,语调柔和:“不会。我认同你的话,当今陛下,连兰台都不肯开放给后宫人用,的确小气,我定会进谏,让他以后把兰台借你看书。”

    聂桑杏眼乌圆:“你居然有这么大的本领,你们督造局的油水想必很丰厚吧?”

    谢翊又是一怔,万没想到,这个小娘子好像习惯了凡事都往人性的丑恶那面去想。

    而她看起来,清清透透的,似一株不染尘埃的风荷。

    “你叫什么?”

    “秦桑。”

    聂桑胡乱诌了一个名字。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好名字。”

    聂桑要一个公平:“你呢?你叫什么?”

    谢翊微一思忖,道出了自己的字:“思瞻。”

    都是假名,公平了。

    他侧身让开一条道,让聂桑从书案上下来,直起腰。

    “很少有人会喜欢这本《高祖本纪》,能告诉我,你为何要借阅它么?”

    听他说是“借阅”,而不是“盗窃”,聂桑心里很舒服。

    思瞻竟是个温文尔雅的翩翩君子。

    聂桑便也推心置腹,坦诚以回:“我听说,高祖皇帝恋慕自己的一位臣妻,可惜野史里记载的那些都过于猎奇,不可信,正史里又把这一节抹掉了,所以……”

    “……”

    谢翊这是不留神,听到了自己老祖宗的什么黑历史。

    第70章 窃书记(三) 上苍赐予的知己

    “高祖恋慕臣妻,你如何知晓?”

    聂桑知晓他不信。

    毕竟也是百年前的往事了,这事太不光彩,正史里压根没有记载,也只有野史里能窥见只言片语。不过野史的遣词过于轻佻,纯为猎奇,没有正史的公正肃穆。

    “我读过几本野史,书里都提到过。我一开始也不相信,所以想找《高祖本纪》求证一下嘛。”

    谢翊长眉微微向中间一折:“那你可、证实了?”

    史书互相佐证,有时也是推敲历史的一种手段。

    谢翊是治学严谨的人,并不会矢口否定野史的记载。

    但高祖毕竟是他的曾祖父,以后辈的身份如此妄加揣度先人,有违子孙孝道。

    聂桑朝书案上那本厚实的《高祖本纪》瞥了一眼,“你也感兴趣吗?那不妨自己看?”

    谢翊本就想借阅这本书,聂桑卖了个关子,他也想自己求证,道听途说,终究不过拾人牙慧,他要自己求证。

    谢翊靠着书案坐下来,倚在阁楼朝南的轩窗旁,长指点在书本上,一页页翻开了这本厚实古朴的札记。

    书色泽暗沉,页边起褶,但书香却在经年积累中愈加沉淀下来,缠绕于指尖,伴随书页摩挲的声响,轻轻叩向人的六识。

    谢翊看得很细致,也快,书页沙沙地响。

    灯火下,男子的轮廓从夜色里透了出来,清隽洵美,便似话本中的人物,难描难画。

    聂桑停在原处,双瞳略微闪烁。

    看他良久,觉得这么个美人坐在身前,活色生香,便似一口下饭菜,吃一口,食指大动。

    她色迷心窍,没想着立刻离开,反倒是胆子挺大,装模作样地从书架上抽取了一本书,胡乱翻到一页,装作聚精会神在看。

    其实书册上的图画文字样样不曾入脑,她脑子里满是坐在案前,与她相对的青年男人。

    一个莫名的词汇突然闯入脑海——

    对食。

    宫中对食,假凤虚凰,由太监与宫女结伴同行,名为夫妻。

    都知晓,宦官没有那物件,是不可能与宫人有真正的夫妻事的,可有些人偏乐衷于此道。

    聂桑是教坊出身,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娘子,如她们这般的女郎,身如飘萍柳絮,无根、无依、无仗,在禁中得罪了什么人,处处遭人压一头,日子过不下去,转而向宦官求助。

    这些太监的权力比她们都大,他们有的,甚至是御前当差的,比起那些柔弱得不堪一折的娘子,他们能说得上话,吃得开,能庇护她们。

    聂桑以前没想过。

    她待在聆音阁,与众姊妹为伍,勤修琴技,以一技之长博得一席之地,自有太后宠信。

    可现在,太后这棵让她们寄生的大树倒了。娘娘病入膏肓,已是药石无医,不知何时便要撒手人寰。

    届时,聆音阁里的这些无根之萍、无依之絮,又该往何处跻身?

    都说新君继位,广开恩令,大赦天下,可她们这些命比纸薄的女子,仿佛永远等不到上首宽宏垂落的一滴雨露。

    想要立足,唯独自救。

    聂桑不知晓,此时此刻坐在她对案的男子是否人品足重,官位足大,脑子里突然蹦出来“对食”一词后,再看思瞻,眸光便已经没那么单纯了。

    思瞻。思瞻。

    真是个好名字。

    聂桑单手支颐,明媚婉转的眼波一层层荡漾开去,剔透轻柔。

    她的神态很和熙,恰似樱笋时节拂过花梢的脉脉春风。

    谢翊已经找到了关于高祖与臣妻的这一节的记载,这本《高祖本纪》是记录高祖生平最为详实的一本书,倘若不是女子所著,它今日的成就绝不仅仅于此,谢翊对此书的内容也颇信任。

    没有想到,这里确实有关于高祖仰慕臣妻,抢占臣妻的往事。

    谢翊漆黑的瞳仁里划过一丝震愕之色。

    未曾想到,曾祖父竟是,竟是这样一人。

    这的确超出了他的认知,也几乎瞬间打破了他对先祖的崇敬之心。

    而当谢翊因为震动,想要询问聂桑,是否知晓更多内情时,他抬起眸光,碰巧撞见了聂桑毫不避讳掩饰、打量而来的眼波,便如失了方向的鹿慌不择路地撞进一池春水里。

    “为何看我入神?”

    聂桑被他出言道破心思,两靥立刻便泛起了薄薄的红晕。

    没想到这内侍竟是个如此不解风情的直性子,真是教人为难。

    她收回视线,重新落在自己的书册上。

    猝不及防,看到了书册上的内容。

    粉红的秀靥霎时化作惨白。

    她在兰台阁楼里窃了这么久的书,居然还是头一次知道,阁楼里藏有……春……宫……

    画面上那一男一女正在媾和,用面对面相拥的姿态。

    金针刺破桃花蕊。

    女子细细蹙眉,仰着修长的脖颈,乌发如藻类四散。

    “……”

    “……”

    当她想要逃离现场时,看到谢翊的目光,也似乎落在了那图册上,聂桑心里暗暗道一声:完了。

    她怕不是要被人误以为,是个视色如命的色中饿鬼。

    聂桑的脚趾头扣地,快掘出一道阙楼来了,这时,听到对面语调并未如何转变,淡淡地问:“你平时上阁楼,只为看这些避火图?”

    比起,她不过是为了借避火图遮掩对思瞻美色的垂涎,聂桑更宁愿承认:“是的。就是这样。”

    她甚至要先发制人,反将一军:“怎么,你平时对春宫也有研究吗?”

    思瞻倒是坦坦荡荡:“研习过少许图册。”

    聂桑震惊:“你一个太监怎么还研究这个?”

    思瞻瞥向她:“触犯国法了?”

    那倒没有。

    只是——

    聂桑情难自禁地往他腰间鞶带以下看去。

    察觉到她视线所落之处,男子皱起了眉宇。

    谢翊申时来兰台,身上所着皆为常服,低调,并不奢华,看上去与宫内侍官大类仿佛,难怪她会把自己认成内监。

    “……”

    “太监研究春宫,我真的……”聂桑的眸光充满了古怪与好奇,咬唇,憋着笑意觑他的脸。

    “不会难受么?”

    正常的男人,还有一个天雷勾地火之后发泄的渠道。

    可他呢,为何如此自虐啊?

    “……”

    隐忍少顷,谢翊的额角终是绷出了一条直线。

    “并未觉得难受。”

    聂桑不信:“你从来都不想女人吗?”

    谢翊攒眉:“红粉色相,不动吾心。”

    他想要的,终究是一个上苍赐予的知己。

    不过是一直不曾等到罢了,若因区区眼前业障坏了道行,知己只是愈发难得,纵然遇见,也再难上前相认。

    聂桑真佩服他那老僧入定般的定力,不愧是做宦官的人,在这方面就是沉得住气,坐怀都不乱。

    聂桑这才道:“我其实对这些也没有研究,我喜欢看清水话本。”

    他的眼眸幽深而平静,看着似一片月影幽幽的空明潭水,但又似乎明晃晃地写着两个大字:不信。

    聂桑的喉头似是哽了一下,心里的气一瞬涌了上来:“我没那么色。而且就算是色,也不会对着你一个太监思春。”

    谢翊这么好脾气的人,也似乎被她连番的讽刺激起了一丝不忿,鼻端下溢出清冷的哼声。

    聂桑觉得自己似乎更加被嘲讽了一顿,心中继续作梗,这时候,却听到他问道:“太监又如何?”

    被反将了一军,聂桑哑口无言。

    是啊。

    太监又如何。太监照样是爹生娘养的,和他们是一样的人,最不堪的底层人,苦命人,宫里除了拿乔做派的大太监,也还有许多,是和她们一样兢兢业业做活,担心主子一个不快便杀人灭口的蝼蚁。

    更何况,何况思瞻皮囊姣好,她确实心动啊。

    咬住唇瓣,瑟缩了一下,聂桑羞愧难言,“对不起思瞻,我……你自己看吧,我许是还有些事,要走了。”

    思瞻却叫住她:“慢着。”

    道歉了也不行啊。

    聂桑被揪住了小辫子,难堪地拧回头。

    思瞻的眼神看着依旧平静,他合上书问她:“关于高祖的这段往事,你还知晓多少?”

    聂桑用舌尖润了下干涩的唇,“你真想知道?”

    思瞻颔首:“请说。”

    聂桑重新回到案前就座,“我要提前声明,我只是从野史里窥见的一些蛛丝马迹,不过,历史就是互相对照来印证的嘛,你说对不对?”

    思瞻再一次点头:“不错。”

    聂桑继续给他做思想准备:“你们督造局忠心耿耿,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可能引起一些人的不快,你听了就好,可千万莫说出去。”

    谢思瞻唇角轻敛,为她犹犹豫豫、畏首畏尾而拧眉:“谁会因此不快?”

    聂桑从袖里掏出一根手指头,往上面指了指,烛火明曜,映着那根葱白似玉、圆润无节的指,“上头。那位。”

    谢翊故作不明:“哪位?”

    这个小娘子,似乎对新君颇有不满,他故意引诱她说。

    聂桑立马咬住直钩上来,小声地回:“陛下。”

    谢翊看着这个莽莽撞撞,却又颇有些机灵劲的小娘子,不知为何,在她的一声“陛下”里,眉眼似逐渐软化下来,跌宕成了迢迢春水,肆情泛滥。

    “不会。”

    谢翊缓声道。

    聂桑心中犯起嘀咕,那个高高在上新君陛下,会否心怀芥蒂,你又怎会知晓。

    心想着,难道督造局竟有这么大的职权,还能揣摩得动那位的心思?

    “罢了,我为何要和你说这些,我们萍水相逢,万一你把我出卖,我就活不成了。妄议君王,这可是剥皮抽筋的大罪,我不可不敢胡言,你若想知道,自己去找野史读一读好了。”关键时候,聂桑选择了警惕。

    时辰不早了,聂桑想告辞。

    谢翊看出她的退意,为她把话拱到这里,却只说一半而微愠。

    “明日此时,你再来此地。”

    聂桑皱着眉头加快了脚步,噔噔噔地下了阁楼,心中漫涌思量:我为何要听你的话?

    她头也没回,浅绿罗裳映着绯红烛火,匆促地消失在了烛光所不及的夜色尽头,就像一只翩然的花蝶,轻盈自如。

    谢翊目送那女娘离开阁楼,指尖轻敲在案上书页,墨香一缕缕缠绕指尖。

    此间未曾散尽的新叶子气息,也一寸寸缭绕心尖。

    是个有意思的小娘子。

    聂桑一口气奔回了聆音阁,奇怪的是,往日里回来,阁楼里的灯火早已熄灭殆尽,今日却灯火通明,步入花厅内舍,霎时间,无数毛茸茸的脑袋从灯火里探出来,惊疑地望着晚归的聂桑。

    “聂桑,你从来不会这么晚回的。”

    绮弦先发出感叹。

    接着便有人搭腔。

    “聂桑,你是去哪儿了呀?”

    “再晚一些,宫里都要宵禁了。”

    “宫里宵禁不是改了么,延迟了一个时辰。听说是新君下的命令。”

    “这新君合该改名叫谢扒皮呀,就这么点时间还要剥削压榨我们。”

    说得也是啊。

    如此可见,这新君是个严肃板正的人,宫中传闻他不好相与,倒是相互佐证了,聂桑暗舒了一口气,庆幸自己并不曾胡言乱语,要是被新君听去了,谢扒皮第一个扒的就是她的皮。

    聂桑想在姊妹们将矛头对准新君时脚底抹油,奈何绮弦眼尖,发现要偷回的聂桑,张口便叫住了她:“聂桑,你去哪了?”

    聂桑干笑两声:“兰台呀。你们都知道的。”

    “是么?”绮弦左右不信,“你往日从兰台回来,都会怀揣藏书,今日怎么一本也无?”

    洞箫女适时帮腔:“恐怕是,去见了什么人?”

    竹笛女合理怀疑:“男人?”

    这几个女子都是最八卦的,三言两语便差不离要还原出一整个脉络来。

    不过幸好,她去见的,并不是什么男人。

    因为不算撒谎,故而回得坦荡,回得光明磊落,仰高雪白的脖颈,淡声道:“不是男人。”

    竹笛女却一下抓住了聂桑的把柄:“真去见了人?”

    “……”

    聂桑心头咯噔一声,心想曼竹是最精明的那个,比绮弦还心眼子多,自己是被诓进了套里,不打自招了。

    话音落地莺莺燕燕一哄而上围上来,恐怕就连当今天子也没这规格待遇,聂桑不知该受宠若惊,还是该被吓得魂飞天外,睖睁半晌,在她们叽叽喳喳地询问之下,聂桑的脸颊闷得红透了。

    于是便有人尖叫:“你脸红了。”

    哪有,分明是被她们的热气儿吐在脸上给熏的。

    聂桑心怀秘密,不肯吐露人前,乐师们都心明如镜,能让聂桑从话本里揪出注意的,非得是不同凡响。

    身为姐妹,宫中人多驳杂,形形色色,多是负心薄幸人,绮弦少不得要提醒亲爱的聂桑:“聂桑,你看了这么多话本,就不知晓,话本多是书生所写,就书上所写的那些男人也都是经过润色美化了的,尚且如此粗俗不堪,你一向聪明,可不要被骗了。”

    吹筚篥的小娘子忧愁得眉弯折出了一弯新月:“是啊,聂桑,你确信那是个可信之人么?”

    聂桑红透了耳膜,猝不及防,听到这样一席话,唰地便仰起了下颌:“八字没一撇儿呢,不过是,是个宦官,是个内侍,我怎会,有什么想法。”

    这便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聂桑也知晓,那个内侍长得好看,已经足够让她春心萌动了。

    不过理智拉扯着她,识人尚浅,不可轻易做出判断。

    但翌日,聂桑还是发动人脉,托了一名与聆音阁来往密切、交游已久的小内侍,向他打听一人:“你可知,宫中有无一个叫做思瞻的内侍?便是督造局那儿的?”

    小内侍道:“聂桑姊姊,你猝不及防问这一下,我上哪儿知道?”

    聂桑便向他手心悄悄地塞了一枚金叶子,频繁对他眨巴明媚眼波。

    小内侍心头一软,也不顾这不合规矩了,快捷地收了金叶子,揣进衣袖里保证:“小的去给阿姊打听打听,督造局那边,可远着,小的恐怕要多打听几天才能混上门路,阿姊你不着急吧?”

    瞧瞧,给了一枚金叶子,人就变成亲“阿姊”了,要不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就是在宫里也不例外。

    聂桑得体地掖着袖口微笑:“不着急,你且打听着。”

    “嗳!”

    那边小内侍应着话,抱着金叶子啃了一口,啃出个浅浅的牙印儿来,餍足快活地去了。

    谢翊呢,回到自己的太极宫里,已是深夜。

    到了入眠的时辰,这一夜竟翻来覆去,难以就梦,脑中思绪万千,全然不知是怎么了,但觉胸口微微发烫,闭上眼,赤红灯盏下,小娘子丽若瓷器花盘的脸颊,明艳艳地闯入脑中来。

    胸中的火烫无法及时遣出,谢翊披衣而起,传来伏倚。

    已是夤夜时分,伏倚难得见到陛下失眠,想传唤太医来看诊,只见陛下赤着双足踏在榻前的脚凳上,墨发披散,一双噙了淡淡血丝的清眸自散落的乌发间亮起。

    伏倚被骇了一跳,但接下来陛下说的话,就更让他吃惊不已了。

    “宫中可有一位叫秦桑的女官?”

    伏倚虽然是太极宫当差的大太监,可也不是登名造册的内官,哪里能记得住那许多名字?便诚实说不曾知晓。

    陛下便吩咐:“去查一查。朕要知晓,她在哪宫当差。”

    于是伏倚便领了个奇怪的任务。

    替陛下找一个名唤“秦桑”的宫人。

    此人一听名字便可知是女子,莫非……

    陛下是老树开花,心尖上开了窍了?

    伏倚按捺不住心头的震惊,若是太上皇与太后娘娘知晓,也定然欣慰了。

    只不知是谁家女郎。

    不过宫中当值的女官,个个家世清白,只要品行淑良,出身低微些倒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