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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钱表姑

    桑钱氏平日里去县城时, 时不时会遇上以前认识的人,与她说几句话。

    之前张夫人为难他们的事情被传开后,陆陆续续, 还有五六拨人在兰心衣帽店等着她,给她送了些东西。

    但桑家几乎没有客人上门。

    桑钱氏的娘家离得有些远, 桑钱氏跟弟弟的关系还不太好,两家也就往来不多。

    陆盈的娘家更是已经没人。

    至于桑家本身, 桑元善没有兄弟姐妹,亲近点的堂兄弟还都已经去世。

    再加上他们都在嘉兴, 离得比桑钱氏娘家更远, 因而没有大事, 相互之间不会往来。

    桑家在上海县城的故人,都是桑元善以前生意场上的朋友。

    人家不缺钱, 愿意免除一些债务, 但没到大老远来乡下看他们的程度。

    嗯,桑元善活着时, 还是有人来的, 但桑元善已经没了。

    钱表姑, 是桑景云穿越后,第一个来家里的亲戚。

    “我家里的孩子年纪越来越大,眼瞅着要娶媳妇,我就琢磨着出来干点啥, 挣点钱。”钱表姑简单说明来意, 又把自己背篓里背着的各种蔬菜拿出来, 还拿出一袋约莫十来斤的糯米:“都是自家种的东西,不值什么钱,拿来给你们尝鲜的。”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 对钱表姑的印象本就不错,聊了几句后,印象更好。

    这个时代一些底层百姓,因为没读过书的缘故,语言表达能力不太行,做事也总做不好。

    她时不时去隔壁工地逛,就注意到谭峥泓从棚户区请来的小工里,有那么几个特别“笨”,总是干不好活儿,还死犟死犟的。

    泥瓦匠反复吩咐他们的事情,他们好似听不见一样,非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干。

    但钱表姑不是这样的人,瞧着挺活络。

    在钱表姑跟他们打听隔壁孤儿院的情况后,桑景云更是无比确定这一点。

    “表姑,你想去孤儿院工作?”桑景云问。

    钱表姑道:“对!我原本是想去县城找活儿,看能不能做个帮工的,但大姑在路上的时候,跟我说起孤儿院的事情,我就想去孤儿院试试。”

    桑景云道:“孤儿院快盖好了,等收留孤儿后,肯定要雇佣一些妇人去照顾孩子,虽然谭少为了帮助穷人,倾向于从棚户区雇人,但表姑你手脚若是勤快,他一定愿意留下你。”

    钱表姑眼睛亮了:“等明儿个,我就去问问。”

    桑景云笑起来:“表姑你可以先去帮忙干点活。”

    “我就是这么打算的。”钱表姑一拍大腿。

    他们正说话,就听到了桑景英和桑景雄的声音。

    桑钱氏是上午去娘家的,在娘家吃了顿饭,待了一会儿,就回来了。

    但因路有些远,现在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桑学文早已将饭菜做好,见两个儿子回来,就去盛菜端饭。

    荤菜就是中午做的油豆腐炖肉,素菜是炒青菜、红烧萝卜丝和海带汤。

    桑家如今,一直是这样的伙食,比以前富贵时要差一些,但已经超过这个时代绝大多数家庭。

    钱表姑就被惊了惊。

    她上门做客,不好意思夹肉吃,就只吃油豆腐,还是桑钱氏给她夹了一块肉,她才依依不舍地吃起来。

    桑景云上辈子不理解,老一辈为什么喜欢给人夹菜,来了这个时代之后,才总算明白。

    这时,很多人去别人家后,是不好意思动筷子的。

    吃过晚饭,桑钱氏让钱表姑去她们的房间睡觉,但钱表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她将桑家灶台后的位置整理了一下,铺开用来做饭的稻草,又把自己带来的薄薄的被子放上面,打算在这里睡觉:“睡这里挺好的,我在家也是这么睡的。”

    这时出门去远一些的亲戚家,若是要留宿,都是这么睡的。

    他们家也确实没有多余的床。

    桑钱氏最后拿了一床被子给她——她自带的被子实在太薄,不够保暖。

    这天晚上,桑景云从桑钱氏那里,知道了一些钱表姑的事情。

    桑钱氏曾经是家中长姐,她辛苦带大弟弟妹妹,还给弟弟娶了媳妇,结果弟媳一进门,就开始看她这个大姑姐不顺眼,想把她嫁出去。

    想把她嫁出去就算了,她那个弟媳还以她年纪大了找不到好人家为理由,想让她嫁给她弟媳那个又瘦又小,娶不上媳妇儿的哥哥。

    她弟弟不敢替她做主应下婚事,但也没反对,和她弟媳一起劝她。

    桑钱氏当时就意识到,这个家自己再待着会讨人嫌。

    她弟媳那个哥哥,力气比她还小,干不动活,人也笨,这样的人,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想嫁的。

    于是,她自己去找媒婆,让媒婆给自己找个合适的对象。

    媒婆给她介绍了桑元善。

    桑元善年纪大,但他有钱!

    桑钱氏听过桑元善的条件,见了桑元善一面,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这门婚事,之后也从未后悔过。

    若是不嫁桑元善,她在乡下怕是连吃个肉都难,也不见得能活到这个年纪。

    她们村,她从小一块长大的人,大多已经去世。她那个弟媳,还有她弟媳那个一直没娶上媳妇儿的哥哥,也都已经去世。

    说回当年。

    她不愿意嫁弟媳的哥哥,自己去找媒婆这件事,让她弟媳妇很不高兴,整日给她脸色看,当时她弟媳妇有孕,她弟弟把她弟媳妇当宝贝,也一个劲儿劝她。

    她实在恼怒,就把她弟弟狠狠打了一顿。

    后来,她弟弟弟媳得知她能嫁去县城有钱人家,是想跟她缓和关系的,但她不乐意。

    之后很多年里,双方没有断绝关系不相往来,但关系一直淡淡的。

    不过桑钱氏对弟弟的几个孩子还不错,他们成亲时,都随了分量不轻的礼。

    当然这是对农村人来说的,对当时的桑家来说算不得什么,那年头,桑学文出去玩一回,可能就要花那么多钱。

    因为她还算大方,她弟媳又在几年前没了,所以桑元善去世,桑家最困难的时候,她弟弟借了她一笔钱。

    桑钱氏的弟媳生了两儿一女。

    他们夫妻两个只喜欢儿子,对钱表姑不太好,但桑钱氏很喜欢钱表姑。

    可惜,钱表姑命不太好,她出嫁五年后,她男人突然生了重病,花光积蓄也没治好,就这么死了,只给她留下一儿一女。

    她夫家总共只有一亩旱地一亩水田,种出来的粮食都不够自家吃。

    她男人没去世的时候,他们夫妻两个租了五亩水田来种,这样除去自家开销,还能存下一点钱。

    但等家里男人没了,只她一个人,是没有余力租地种的,日子就难过起来。

    早些年桑家还没有败落时,钱表姑隔段时间,就会背着蔬菜瓜果到桑家走亲戚。

    她会留下那些蔬菜瓜果,再跟桑钱氏要一些旧衣服、碎布头之类。

    “你表姑手巧,以前从我们绸缎铺拿走碎布后,就缝成各种东西出售,以此挣钱,养活儿女。”桑钱氏知道当初钱表姑来找他们,是想占点便宜,不过她并不介意。

    毕竟钱表姑从不贪心,后来他们出事,还又给他们送来蔬菜瓜果,放下就走。

    “奶奶,表姑若是能去孤儿院干活,往后就有固定收入了,日子一定会好过起来。”

    “对。”桑钱氏笑道。

    桑景云第二天起来时,钱表姑早已将自己昨晚睡的地方收拾好,正在水井边打水。

    “表姑,早。”桑景云笑着打招呼。

    “早,”钱表姑也笑了,“阿云,我去隔壁了。”

    这会儿天还黑漆漆的,外面很冷。

    但隔壁工地上已经有不少人在。

    桑景云跟着钱表姑出去,就见钱表姑拎着水进了孤儿院那已经盖好的大厨房,将水往锅里倒。

    “钱大姐,多谢。”谭峥泓留下的两个保镖开口。

    他们平日里用水,都是去河里打的,但若是有井水,那肯定更好。

    自从跟着他们少爷看了《双面魔君》,他们就有些怕河水了。

    那血吸虫病,着实可怕。

    “不用谢,又不费什么事情!”钱表姑笑道:“我再去给你们提两桶过来。”

    她说完,风风火火就回去拎水了。

    这两个保镖则拿火柴点燃柴火,开始烧水。

    钱表姑过来后,又帮他们淘洗糙米,并用另一口锅炒咸菜。

    这孤儿院,将来大概率会有很多人住,因此厨房很大,里面还砌了一排六个灶台,放了六口大铁锅。

    钱表姑帮着炒了一大盆咸菜,见两个保镖打算把咸鱼往粥里放,忙道:“这咸鱼放进粥里,粥的味道就没那么好了,你们不是要烧水?我帮你们处理一下,蒸着吃。”

    谭峥泓不缺钱,厨房里也就备了一些调味料,姜蒜也都有,钱表姑拿了大蒜,和咸鱼摆好了一起蒸。

    之前,小工们的饭食是两个保镖帮着做的。

    他们以前没做过,就一直瞎做。

    以至于钱表姑不过就是随便帮着做了做,他们也很满意:“这咸菜炒得真香!”

    “咸鱼放粥里确实不好喝,我都吃腻了。”

    钱表姑往蒸咸鱼的水里扔进去半个切片的老姜,道:“刚才我进来,瞧见你们在咳嗽,等会儿喝点姜汤,对身体好,外面的人也让他们喝点,这天越来越冷了。”

    两个保镖更感谢钱表姑了,还让钱表姑留下吃早饭:“我们这边还有皮蛋和油炸花生,钱大姐你在这边吃吧。”

    “不了,我去我大姑家吃。”钱表姑笑道,和桑景云一起往桑家走。

    确定后面的人看不见了,钱表姑高兴道:“景云,我觉得我应该能去那边当个厨娘!我都问过了,那些小工包吃,一天还能拿一角,我当厨娘应该也有这个钱,住的话,孤儿院房子那么多,肯定有地方住。”

    这年头女人去当厨娘、奶娘、女佣之类,都包吃住,但薪水很低,一般一个月只给两个银元。

    若是每天有一角,那一个月下来,有三个银元!

    她干上一年,就能给自己儿子攒够结婚的钱。

    钱表姑对未来充满期盼,还道:“那谭少爷真是个好人,伙食那么好。”

    上海这边水网密布,农村人平日里,也能从河里抓点鱼虾,模点螺蛳吃,多少能沾点荤腥。

    但几乎没有人家,是大早上就吃咸鱼的,竟然还有皮蛋和花生……

    钱表姑嘴里的口水都冒出来了。

    结果等她回到桑家,发现桑家竟然吃得更好!

    桑家也喝粥,但用的米更好,每个人还有一个水煮蛋,配粥吃的咸菜里,竟然还放了肉末。

    钱表姑都不敢下筷子。

    她这人其实脸皮挺厚,比如以前,明知道自己爹娘跟桑钱氏关系不好,她也会选了自家地里品相好的蔬菜,厚着脸皮去桑家。

    桑家收了她送去的菜,每回都会给她远超她送的蔬菜的价值的东西,她身上穿着棉袄,就是当年桑钱氏给的旧棉袄。

    哪怕是桑元善去世那会儿,她到桑家帮忙,也是想给自己家里省粮食,后来桑钱氏给她一桶米饭,更是让他们家吃了几天饱饭。

    现在桑家人对她这么好,她都觉得不好意思。

    “表姑,多吃点。”桑景云劝她。

    钱表姑长得像桑钱氏,脸盘很大,但人很瘦。

    她的手上都是老茧,明明年纪比陆盈要小,看着却比陆盈老了十岁不止。

    总之,瞧着挺可怜的。

    钱表姑这才吃起来,那鸡蛋,她都舍不得一口吃掉,是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吃光的。

    吃完,得知桑景云他们要去县城,钱表姑当即表示自己可以跟着一起去。

    桑景云道:“表姑,你可以去隔壁问问那两个保镖大哥,看他们需不需要捎带东西。”

    “对。”钱表姑风风火火地去问那两个保镖。

    很快,她就回来了:“他们先给了我一角钱,让我买点豆腐豆腐干什么的,给那些小工加个菜。又另给我五角钱和一个陶瓷杯,让我帮他们买一斤黄酒,一杯子的腐乳,再称点炸花生和炸蚕豆。”

    桑景云估摸着,那两个保镖要这些东西,是为了晚上喝点。

    不管怎么样,买就是了。

    去县城的路上,钱表姑一直很兴奋,说个不停,对什么都新鲜。

    桑景云见她这样,心情挺好。

    钱表姑真的很认真地在生活,她身上有股子劲儿,能感染人。

    桑景云觉得,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可以规划一下,换个过法。

    桑景云琢磨这件事的时候,租界,费中绪刚打开洪永祥送来的信。

    得知桑景云愿意为书版多写至少一万字的内容,费中绪喜出望外。

    若桑景云真这么做了,他们出的书的销量,一定会很好!

    费中绪拿着桑景云签好字的合同去找总编,同时道:“总编,很多人都想出云景先生的书,幸好我跟她关系不错,让她同意了签合同,经过我的死缠烂打,她还答应为我们这套书多写一万字!对了总编,到时我们还能请那位画《西游记》连环画的画师画个封面,再画几张插图。”

    南城书局的总编听到费中绪的话,非常高兴:“中绪,多亏了你!”

    费中绪笑眯眯的:“那总编,我有没有奖金拿?”

    总编哭笑不得,拿出五个银元给费中绪:“这书你好好做,将来给你百分之一的提成。”

    费中绪笑起来,又把桑景云刚写的更新拿给总编看。

    总编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震惊:“云景先生不愧是心怀天下的人!”

    费中绪今天早上,才拿到稿件和信,还没看过更新。

    这会儿,他站在总编身边,看到了《双面魔君》这本书的最新更新,看得目瞪口呆。

    书里,孟佑竟然带着一群百姓,推翻了一个武林势力!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这本书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不知为何,他竟然觉得这真的可行。

    这简直就像是一场革命……等等,他不该想那么多。

    桑景云就是个小姑娘,她这么写,应该只是为了好看。

    看主角将那个武林势力的资产分给老百姓,老百姓对孟佑感恩戴德……反正他看得很开心。

    总编看完后,费中绪拿着稿件和桑景云写给《新小说报》的信,去《新小说报》编辑部。

    然后正好遇到其他出版社的人找到黄培成,想要出版《双面魔君》。

    费中绪之前在南城书局总编面前胡诌了一番,说有其他出版社的人想要出版《双面魔君》。

    这会儿,他胡诌的话成真了。

    而此刻,开医院的冯院长,刚得知了一件让他吓一跳的事情。

    上海附近一个村子,发现了十多个患有血吸虫病的人!

    这十多人,是症状比较明显,才被看出来的,所以,实际感染人数,应该更多!

    他们必须尽快采取措施,避免疫情蔓延开!

    这一刻,冯院长无比感激云景。

    若非云景在小说里写到这种病,让上海的百姓对此有所了解,某个村子有人患病这件事,或许压根不会引起重视。

    也许要等死了很多人之后,人们才得知此事。

    到那时,再想去控制疫情,就很困难。

    冯院长立刻就去找了上海县城的县长,打算说动县长,采取防疫措施。

    上海周边的血吸虫病,一定要控制住!

    这时,桑景云、桑钱氏还有钱表姑,已经从县城回到家中,谭峥泓也来了工地。

    在长袍里穿了高领毛衣的谭少爷,脚上穿着牛皮靴,头上戴了个瓜皮帽,外面还披着一件西式大衣,整个人呈现一种混搭风。

    当然,在这个时代,他这副装扮,在很多人看来是时髦的,而且一眼就能让人知道,他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

    只是这会儿,这个有钱少爷,又有些狼狈。

    一群骨瘦如柴的人跪在他面前,哭哭啼啼的:“小少爷,你帮帮我们,让我们也来这里干活吧。”

    “小少爷,我们的日子要过不下去了。”

    “小少爷,我家断粮了,也没有衣服,孩子都快冻死了。”

    ……

    桑景云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她第一次见谭峥泓的时候,谭峥泓被一群小乞丐围着,而现在,他被一群成年人围着。

    这些成年人,有些还带了自家骨瘦如柴的孩子,瞧着真的很可怜,也难怪谭峥泓觉得难办。

    谭峥泓是个还没成年,放现代还在读高中,从小锦衣玉食的小少爷。

    他不像这时某些有钱人,不把穷人当人,可以面无表情地跨过路边饿死的孩子,去高档咖啡厅喝咖啡。

    他很心软。

    “我这边已经不需要工人了,我会给你们提供热粥,你们喝过之后,就离开吧……”谭峥泓不停解释,又让自己的保镖翻译给这些人听。

    但这些人想要的,可不止一碗热粥。

    在谭峥泓这边做工,不仅包吃,还有工钱!

    泥瓦匠的儿子、钱表姑这样家里好歹有点土地的农民都觉得这是个好工作,不要说棚户区的人了。

    其实前几天,就已经有人靠着卖惨成功加入小工队伍,现在这些人过来,肯定是因为得知了前者的成功经验。

    他们跪着不肯起来,还有人抱住了谭峥泓的一条腿。

    “你放开我……”谭峥泓很着急,想把自己的腿抽回来。

    但那人虽然瘦,抱腿的力道却很大,他抽不动。

    桑景云有些无奈,对谭峥泓道:“你不是有保镖吗?为什么不用?”

    谭峥泓这才回过神,对保镖道:“你们快把人拉开。”

    谭大盛让谭峥泓的保镖,在谭峥泓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不主动插手谭峥泓的事情。

    所以之前谭峥泓没吩咐,他们也就什么都不做,现在谭峥泓吩咐了,他们才上前将那人拉开。

    谭峥泓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太软和,没办法让这些人听话,再次对保镖开口:“你们想办法让他们安静一点,别伤人。”

    保镖们闻言面面相觑,然后掏出了枪。

    这些人瞬间安静,就连桑景云,都沉默了。

    这还是桑景云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真家伙。

    这也让她又一次清晰地认识到,她已经来到一个,跟她上辈子生活的时代截然不同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活下去甚至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谭峥泓对自己保镖拿出热武器这事儿,反而很平静。

    他身上其实也有。

    想到自己之前的狼狈都被桑景云看到,他不好意思地看了桑景云一眼,然后再次对那些人道:“我不想伤人,我知道你们日子过得不好,可以让你们喝一碗热粥再走,但我们这里不招人。”

    说完,意识到这些人可能听不懂,他又让保镖重复了一遍。

    面对热武器,这些人终于安静了,再不敢有异动。

    第52章 学英文

    一群衣衫褴褛, 蓬头垢面的人在孤儿院的工地上缩成一团,眼里的恐惧如潮水般蔓延。

    有孩子被吓到想哭,当母亲的还用手紧紧捂住他的嘴。

    桑景云瞧见, 连忙上前制止:“你松手,孩子会喘不过气。”

    这个当母亲的立刻松开自己脏兮兮没什么肉, 还缺了几个指甲的手,惶恐地看着桑景云。

    他们之前的行为有些讨人厌, 但他们如今的模样,又实在可怜。

    桑景云心里叹气, 看向谭峥泓:“谭少, 你不是说要给他们喝热粥吗?让我表姑去做吧。”

    “好。”谭峥泓答应下来。

    钱表姑之前跟谭峥泓的保镖说说笑笑的, 这会儿却有些被吓到,万分庆幸人家早上给的钱, 自己一点没贪, 全给换成了东西。

    她背着一背篓的东西,战战兢兢地跟着谭峥泓的保镖进了厨房, 心跳依旧快得过分。

    “钱大姐, 麻烦你了。”早上跟钱表姑打过交道的保镖开口。

    钱表姑这才松了口气:“不麻烦不麻烦, 我马上就做,这粥是稠一点,还是稀一点?”

    保镖道:“我家少爷心好,粥煮稠一点, 再炒点咸菜。”

    钱表姑应了一声。

    早上她拎了不少水过来, 水缸里有水, 就先把粥煮上。

    放进去一大块木柴后,就不用看着火了,她又从旁边坛子里挖出咸菜, 切细之后准备炒。

    切着切着,她的心平静下来。

    那小少爷被人抱着腿,崭新的衣服脏了都一点不生气,着实是个心好的。

    虽然保镖掏了枪,但从头到尾没伤人,还打算做浓稠的粥给人喝,她不需要害怕。

    钱表姑这么一想,心就定下了,瞧见自己买回来的东西里有豆腐干,她还拿了一些,切吧切吧跟咸菜一起炒。

    在他们农村,咸菜里放点豆腐干,就算是一个不错的菜了,比光有咸菜要好。

    钱表姑做饭的时候,谭峥泓沮丧地看着桑景云:“桑小姐,又让你看笑话了,不好意思。”

    “这不是笑话,谭少,我看到的是你的善良,你是一个好人。”桑景云给谭峥泓发了一张好人卡。

    没接触过后世文化的谭峥泓自然不会不高兴,他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桑景云道:“谭少,我昨天听洪先生说,你打算组织人手灭钉螺?不如就让他们去做。”

    “对!”谭峥泓点头赞同。

    组织人去灭钉螺这件事,他原本打算定个章程再去做,现在既然赶上了,那让这些人帮着做也是可以的。

    桑景云道:“我去跟他们说一说钉螺的情况。”

    “好。”谭峥泓开口。

    桑景云来到外面,就开始跟这些向谭峥泓卖惨的人,诉说血吸虫病的情况,又告诉他们,这种病依靠钉螺传播,他们若是愿意去抓钉螺,可以把钉螺带回来换粮食,又叮嘱他们:“你们抓钉螺的时候,不要直接用手抓,可以用筷子抓,以免染病。”

    怕这些人不懂防范,桑景云还把病症往严重了说,渲染钉螺的恐怖之处,并以此吓唬他们。

    这些人果然被吓到。

    桑景云道:“你们不愿去抓,也是可以的,若是愿意去抓,等下喝了粥就留在这里,我们会分发工具。”

    谭峥泓一直在旁边听着,听到这话问:“分发工具?筷子吗?”

    桑景云道:“除了筷子,还需要给他们装钉螺的工具。”

    “木桶?我让人去买。”

    “木桶不能给,他们肯定会提桶跑路,我记得县城有从安吉那边运来的毛竹出售,毛竹个头很大,可以锯出竹筒,穿上一根线让他们拎着去抓钉螺。”桑景云道。

    这年头没有塑料桶,而木桶制作复杂,价格并不便宜。

    真要发木桶,这些人肯定拿着木桶就跑。

    竹筒就不怎么值钱了,更何况钉螺个头小,他们抓一竹筒,也没那么容易。

    “你还可以告诉他们,若是有人发现钉螺泛滥的地方,告诉你之后,可以来你这里做工。”

    “桑小姐,孤儿院即将盖好,即便让他们来做工,也做不了几天。”谭峥泓有些为难。

    桑景云道:“谭少,你有没有想过组建一个建筑队?现在有很多人往租界跑,那里缺盖房子的人,你组建了建筑队后,可以帮人盖房子挣钱。”

    谭峥泓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回头一想,似乎真的可以。

    桑景云又道;“你若是怕他们手艺不够,可以先带着他们给河对岸棚户区的人修房子,练一练手艺,你还可以建一个砖厂,烧制砖头,再建一个水泥厂,烧制水泥……”

    建筑行业,是最能吸纳劳动力的。

    想要帮助这个时代那些活不下去的穷人,只靠施舍给钱远远不够,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一个工作。

    谭峥泓听完,有些不好意思:“我没那么多钱。”

    “那就慢慢来,”桑景云笑道,“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不可能帮到所有人,能帮多少算多少,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这个国家的人,都能吃饱穿暖。”

    谭峥泓点头赞同,又忍不住道:“桑小姐,你懂得真多!”

    不仅懂得多,桑小姐也真敢说。

    上来就是办水泥厂,开砖厂。

    不过仔细想想,若是他有钱,桑小姐提的事情,也不是不能做。

    不然等他回去,就找父亲要钱?

    年少的谭峥泓,又一次想到了啃老。

    两人说完话,钱表姑的粥也做好了。

    那些来求工作的人,都得了一碗粥,上面还有一勺咸菜炒豆腐干。

    桑景云也知道,谭峥泓这么干之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找他,但谭峥泓有保镖,总是能控制局面的,大不了把人吓走。

    至于灭钉螺。

    据桑景云所知,上辈子全国上下灭钉螺,是持续了很多年,才终于让血吸虫病灭绝的。

    她上辈子生活的村子,男人要下地干活,女人就组织起来,成立“女子灭螺队”,她们不仅要灭钉螺,还要家家户户采集粪便,送去做检验。

    此时是民国,政府没能力组织全部民众去灭钉螺,而谭峥泓虽然有点钱,能做的也很有限,不可能将钉螺全部灭掉。

    但他们做了,把钉螺有害的事情宣传出去,那么往后人们看到钉螺,肯定会想法子弄死。

    这比什么都不做,总是要好的。

    这些来要工作的人,有些人喝过粥便离开了,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等着谭峥泓下午给他们发工具。

    留下的人,多是女人、孩子、老人和残疾人,棚户区的男人还是能找到一些体力活干的,老弱妇孺的生活,却是真的艰难。

    而这时,到了午饭时间,钱表姑已经帮着保镖做好小工们的午饭。

    他们中午吃糙米饭,蒸咸鱼,还有钱表姑刚做好的青菜炖豆腐。

    桑景云见状,问谭峥泓:“谭少,你要不要请个厨娘?现在给小工们做饭,将来可以给孤儿院的孩子做饭。”

    “确实需要。”谭峥泓说完,看向不远处正帮着保镖分菜的钱表姑。

    桑景云推荐起来:“我表姑厨艺不算好,但做的也能吃,可以让她去。”

    谭峥泓一口答应:“好,这工钱的话,跟泥瓦匠一样,一天两角?”

    桑景云有些无奈,给他解释:“谭少,在上海县城,请一个厨娘,若是包吃住,一个月一般给两到三个银元。”

    她巴不得谭峥泓多给钱表姑一些钱,但这个孤儿院是要长久开下去的,工钱之类,应该有个规章制度,不能随便开过高的工资。

    谭峥泓愣了愣,随即笑起来:“那就一个月三个银元。”

    “多谢谭少。”桑景云笑道。

    跟谭峥泓谈妥钱表姑的工作后,桑景云立刻就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钱表姑。

    钱表姑感激万分,对着谭峥泓连连道谢:“谭少爷,你真是个好人!”

    又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谭峥泓挺高兴的。

    今天中午,桑学文做的荤菜是萝卜排骨汤和红烧狮子头。

    接连被夸奖的谭峥泓心情很好,就着狮子头一口气吃了两碗饭。

    钱表姑跟桑家人一起吃,分到一个狮子头的她很不好意思,又连连夸赞:“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肉丸子。”

    前几个月一直不怎么开口的桑学文听到夸奖,低声道:“我还会做其他口味的肉丸子。江北人过年时,都会做很多肉丸子留着慢慢吃,我知道好几种做法。”

    钱表姑又忙不迭夸奖起来,然后道:“表哥,赶明儿你教教我做菜,我要去孤儿院当厨娘,得学几个菜。”

    桑学文答应下来。

    钱表姑又跟桑钱氏道谢,说自己今儿个晚上,就不在桑家吃饭了,在孤儿院那边吃。

    “表姑,你还是与我们一道吃吧。”桑景云开口,孤儿院那边的伙食不算差,但绝对比不上他们家。

    钱表姑道:“哪能一直在你们家吃饭?不过我还得在这里住几天。现下那边的房子,结了顶的就只有厨房,由两位保镖住着,我先在这里住几天,等房子全都盖好,再搬过去。”

    钱表姑已经打定主意,桑家人也就没有再劝。

    钱表姑吃过饭,就兴冲冲去了隔壁,桑景云则是拿出纸笔,开始写《双面魔君》。

    不过她一时间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今天去县城,她看到很多人在讨论血吸虫病。

    谭峥泓还很认真地在办孤儿院。

    这一切让她意识到,她做的事情,写的东西,是有用的。

    桑景云刚穿来这个世界时,面临吃不饱穿不暖的糟糕情况。

    当时她没空思考太多,只想赚点钱,吃好一点。

    而现在,她已经不缺钱。

    她无意中做的一些事情,还改变了某些人的命运。

    她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多一些。

    哪怕只能帮到少部分人,那也是好的。

    桑景云看了看自己已经长了不少肉的手,打算改一改自己接下来的日常。

    之前那两个多月,她坚持去县城,是为了锻炼身体。

    这是有用的。

    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从小体弱,但本身没有什么大问题,一开始身体不好,可能是年纪太小免疫力差,后来身体不好,则是因为挑食外加不爱运动。

    这三个月,她坚持运动,努力补充营养,如今的身体称不上强壮,但比以前要好很多,其实不再每天去县城,也是可以的。

    对现在的她来说,相比于有氧运动,或许更应该做点力量训练。

    她力气小,也做不了太多,每天拎着半桶水走上一圈,就够她累的。

    接下来她的运动,不如就改成写小说之余,拎着水桶在院子里走两圈。

    如果这样,那她可以省下许多时间。

    她可以设法去了解这个世界,学一些知识,再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做了决定后,桑景云深吸一口气,写了一千字稿件。

    然后她从自家井里打了一桶水,拎着去隔壁孤儿院。

    谭峥泓是规划了要在孤儿院打一口井的,但负责打井的人最近没空,要过几天才来,他们这几天用水也就不那么方便。

    “桑小姐,你怎么拎水过来了?我们要用水,可以自己去挑。”谭峥泓道。

    钱表姑也连忙出来:“景云,你身体不好,哪能拎这么多水?”

    桑景云笑起来:“我身体没事,我拎这水,是想锻炼一下,让我的力气大一点。”

    钱表姑不理解,桑景云又不干农活,既如此,练力气做什么?

    谭峥泓倒是可以理解:“练力气确实不错,桑小姐想不想学一些防身的本事?”

    桑景云道:“我现在力气太小,学不了,等以后吧!谭少,我倒是有别的想学,你是不是懂英文?我想学英文。”

    她上辈子学过几招防身术,知道要如何打人要害并以此逃命,至于再“高深”一点的,如今她细胳膊细腿,也学不明白。

    倒是英文,在这时用得上。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过几次,知道谭峥泓是从南洋过来的。

    南洋很早就成为殖民地,在南洋生活的华人,只是做普通劳工的还好,那些走到顶端的人,都要跟洋人打交道,得会说英文。

    她上辈子学了很多年英语,大学时也考过了英语四级,有一定基础。

    但她毕业后从事的,并非跟英语相关的行业,因而早年学过的英语,已经忘了大半,口语更是糟糕。

    桑景云想重新把英语学起来。

    这个时候,在上海有很多外国人,懂英语对她有利。

    “我英文很好,不过学英文会比较辛苦,桑小姐你确定要学?”谭峥泓问。

    桑景云道:“我确定要学,谭少你有空的时候教教我就行,我慢慢学,不着急。”

    她让谭峥泓教她,也是为了给自己懂英文这事儿过个明路。

    跟谭峥泓学些口语,自己再背一背单词,她应该就能跟人进行日常交流。

    “那我去准备一些书,明天就教你。”谭峥泓兴奋地开口。

    “多谢。”桑景云把水倒进孤儿院厨房的水缸里,这才回家。

    这天下午,隔壁一直很热闹。

    谭峥泓让保镖买回来很多毛竹,锯成竹筒分给那些愿意去抓钉螺的人,又让人买回来很多柴火,打算等收集到钉螺,就全部用火烧死。

    至于桑景云,她写了三千字,拎了三趟水。

    然后,等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的胳膊就疼得不行。

    她这身体,是真的缺少锻炼。

    “姐,你不去县城?”桑景英有些不舍。

    他很喜欢跟他姐一起走路,他们路上可以聊天,说《水浒传》的写法。

    “我以后就不去了。”桑景云笑道。

    “好吧。”桑景英叹气。

    桑景云见他一副郁闷模样,有些好笑:“你叹什么气?快去上学吧。”

    桑景英这才跟着桑钱氏出门。

    去县城的人里少了个桑景云,但多了一个钱表姑。

    粮食和咸菜咸鱼,是谭峥泓之前统一采购的,还剩不少,不需要再买。

    但天天吃这些会腻,那两个保镖就又给了钱表姑两角钱,让她花一角钱买点豆腐给小工们加菜,再花一角钱买点肉,改善他们三个晚上的伙食。

    他们晚上,可是不能去桑家吃饭的。

    桑钱氏他们很快离开,桑景云则点了油灯,在灶台旁边写小说。

    这会儿天还没亮,屋里很黑,也有点冷。

    而在灶台边,会暖和一些。

    桑景云觉得冷,河对岸棚户区的人,更觉得冷。

    江来抱着一个比他小的乞丐,整个人哆嗦个不停,不想从被窝里起来。

    上个月,他们这些小乞丐交了好运。

    先是从一个好心的小姐那里,弄到一袋米,之后,他们要钱也比以往容易很多。

    但他们要到的钱再多,也没多少,这些钱,还都被江来花钱买了棉花。

    再加上捡来的,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旧衣服,江来想尽办法,总算给手底下的小乞丐,一人做了一件棉袄。

    桑景云之前给他米的时候,买的用来装米的袋子,也被他拆开,加上别的布料,缝成被子。

    但这并不够。

    晚上,他们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每个人鼻子底下,都留着两管鼻涕。

    江来见天亮了,道:“该起来了,我们去县城找吃的去。”

    “哥,外面好冷,我不想起来。”江来怀里的小乞丐道。

    “不起来也冷!起来动一动暖和了。”江来钻爬起来,然后被冻得“啊啊”乱叫。

    其他孩子瞧见,一个个跟着起来,只一个孩子没有动。

    江来凑过去瞅了一眼,开口:“小草快死了。”

    “哥,那怎么办?”众人问江来。

    他们的小伙伴就要死了。

    但他们真要说多么伤心,也没有。

    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同伴死,而且他们周围,时常有人死。

    江来想了想:“我们把他扔河对岸工地上去?听说那里主事的人很好心,说不定愿意带她去看病,我们还可以去要一碗粥喝,昨天就有人在那边讨到粥了。”

    他们并不知道谭峥泓在建的是孤儿院。

    但他们昨晚上得知,那边有人送粥给别人吃。

    之前他们在县城骂张四爷,能多要到钱,但现在已经要不到了。

    如今他们在县城讨一天饭,也不一定能要到一碗热粥。

    “好!江哥,听说去那里干活的人,吃得很好,可惜我们太小了。”队伍来年纪仅次于江来的人开口。

    他们商量好后,江来就背起小草,又拿了一床被子盖在小草身上,然后领着一群孩子,往孤儿院那边走。

    桑景云在写了两千多字后,桑钱氏他们回来了。

    估摸着谭峥泓应该也到了,桑景云往外走去,果然看到谭峥泓已经在了。

    看到桑景云,谭峥泓拿出一本厚厚的字典,又拿出一个笔记本:“这是英汉字典,有中文意思的,送给你了!不过这字典你暂时用不上,今天我先教你二十六个字母里的八个。”

    谭峥泓说完,拿出一张写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的纸,放在桑景云面前:“你跟着我念。”

    谭峥泓年纪不大,从未教过别人东西。

    他对教人学英文这事儿充满兴趣,认真念英文给桑景云听。

    桑景云对英文字母,早已滚瓜烂熟。

    谭峥泓今天只打算教她八个字母,这进度对她来说有点慢。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念了八个字母后,见谭峥泓又要回过头去念“A”,就道:“后面的你也教一教我吧。”

    谭峥泓闻言,就把后面的字母也念了念,让桑景云跟着自己学。

    等全部念完一遍,谭峥泓道:“我再带你念两遍,然后我们专心学前面八个字母。”

    谭峥泓说完,又带着桑景云念了两遍,然后准备把前面八个字母,每个让桑景云读个几十遍,牢牢记住。

    然而就在这时,桑景云道:“这些字母,我已经记住了。”

    谭峥泓满脸不敢置信:“你记住了?”

    第53章 爱情小说

    谭峥泓不曾教人学英文, 但他父亲曾请来专门的老师,教他母亲英文。

    他母亲的学习进度,他都看在眼里, 非常缓慢。

    若是桑景云花一天时间,学会二十六个字母, 他不会觉得奇怪,但他念了几遍桑景云就学会, 这在他看来,着实有些惊人。

    “我背给你听?”桑景云笑了笑, 把字母表背了一遍, 自然是分毫不差的。

    “你是个天才!”谭峥泓敬佩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又笑了:“我倒也不是天才, 是我爷爷教过几句,有点基础。只是我爷爷口音重, 我一直担心他说的英文不标准, 就不敢开口。”

    自从上海有了租界,上海的商人, 便热衷于学洋文。

    有人学法语, 也有人学英语, 因英语用的人多,学英语的人更多一些。

    桑元善早年是个野心勃勃的商人,也学过一阵英文,会说几句。

    但他一直在上海县城做生意, 跟洋人打交道的机会不多, 因而没有坚持学下去。

    原主确实跟桑元善学过英文, 但只在说说笑笑的时候学了几句“哈喽OK”,连字母表都没背过。

    除了英文,她还跟桑元善学过“切口”。

    所谓切口, 是某些行业内的人,自己人相互之间交流说的暗语。

    桑景云学的切口,把“一”说作“郁结”,“二”说作“虐基”,是由吴语演化而来。

    不过如今已经没多少人用了,她会说的也有限。

    谭峥泓听到桑景云的话,道:“你不用怕说话有口音,只管说就行,那些洋人,生活的地方不同,说的英文也有差别,就像我们都说北京话,你说的北京话,跟我说的北京话不太一样,这并无关系。”

    那确实,他们说的“北京话”,是有点区别的。

    桑景云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嗯,兴许带点她自己感觉不出来的口音,而谭峥泓说的话,挺有东北味儿。

    桑景云道:“那我以后,就大胆开口。”

    桑景云翻了翻自己手上的字典。

    民国的英汉字典,跟现代的当然不能比,看厚度,明显只收录了部分单词,而标注的意思,用的是文言文,有些桑景云甚至不太理解。

    她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学识不太够。

    不过现在的她还年轻,可以慢慢学。

    “你既然有基础,明日我带一套英文课本过来,你可以跟着学。”谭峥泓道。

    两人正说话,突然瞧见一群眼熟的小乞丐朝着他们走来。

    江来这时也瞧见了他们,他眼睛一亮,冲过来就跪下了:“好心的少爷,好心的小姐,你们行行好……”

    桑景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他背着的孩子脸色不对:“你背上的孩子怎么了?”

    江来把小草放在地上,不好意思地笑笑:“她要死了。”

    桑景云闻言,心头一跳:“怎么回事?”

    “小草昨天跟人讨饭的时候,被人踢了一脚,回家就开始肚子疼,疼了一晚上。”江来说这个的时候,就是在陈述事实,声音很平静,都没什么悲伤。

    他身边的孩子也差不多,见他们看过去,还下意识露出讨好的笑容。

    桑景云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他们会这样,大概率不是因为冷血,而是他们见多了死亡,已经麻木。

    桑景云突然想到,上辈子去博物馆看过的一张照片。

    照片里,一群收尸队的人在收尸,而旁边,围着一群表情木然的人,在看热闹。

    这种情形,其实莫名地让人起鸡皮疙瘩。

    谭峥泓已经上前去检查那个孩子的情况,表情很难看,手也有点抖。

    桑景云问他:“情况怎么样?”

    谭峥泓放下自己掰开这个孩子的眼皮的手:“她,她已经死了。”

    桑景云忍不住抖了抖。

    她不是没见过死人。

    她穿越前,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他们的丧事,她是全程参加的。

    两位老人都是寿终正寝,所以面对他们的尸体,她没什么感觉。

    这辈子,她在路上见过倒在路边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死了,但因为没走近,也没什么感觉。

    但这个孩子就躺在她面前,瘦瘦小小的,已经没有了生息。

    江来摸了摸小草的脸,然后对着谭峥泓和桑景云一脸歉意:“对不住,对不住,我不知道她已经死了,我马上把她背走。”

    他怕谭峥泓不高兴,急忙把小草背起来。

    他身边一个瞧着还很小的孩子着急了,去拉他的手:“粥,粥。”

    “你们在这里待着,我先把小草送走。”江来给队伍里年纪仅次于他的人使了个眼色。

    这人领着那些孩子,就开始给桑景云他们唱吉祥话,想讨一口粥吃。

    谭峥泓神色还不太对劲,但已经回过神,对保镖道:“你们去问问,他要把那个孩子带去哪里。”

    谭峥泓的保镖去问了,桑景云这才知道,江来是要把人送去专门处理尸体的地方,让他们统一掩埋。

    “我让保镖帮你送,你留下喝粥吧。”谭峥泓有些无力地开口。

    这个死去的孩子,让他想到了大头菜。

    保镖跟江来说了这话,江来连连道谢,然后开始扒小草身上的衣服。

    谭峥泓被惊了惊:“你干什么?”

    桑景云倒是猜出了他这么做的原因:“他们衣服少,这是想把衣服留下。”

    谭峥泓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江来熟练地扒走死去孩子的衣服,只给她留了一条破破烂烂的小短裤。

    桑景云也因此,看到了孩子身上层层叠叠的伤,和清晰可见的肋骨。

    那肚子上,也不知道是一点脂肪也没有的缘故,还是受了伤肚子肿胀,肚脐都是凸出的。

    孩子的尸体被送走,谭峥泓对这些孩子道:“你们喝了粥之后,在这边帮忙干点活儿吧,等下可以与我们一起吃午饭。”

    他这个孤儿院,就是为了这些孩子盖的,哪怕没盖好,也能留下他们吃饭。

    江来他们又麻溜地跪下磕头,嘴里依旧唱着吉祥话。

    桑景云都觉得这些吉祥话听着让人浑身发冷。

    幸好江来他们并没有说太多,很快就去喝粥了。

    因为昨日有人带走了抓钉螺的工具,今日或许会来交差的缘故,钱表姑提前煮了粥。

    现如今,厨房里正好有热粥。

    钱表姑就让这些孩子进去,给他们一人盛了一碗。

    这粥很烫,冒着热气,结果他们好像感觉不到一样,拼命往嘴里喝,好似喝得慢了,就会喝不上一样。

    仔细想想,他们往日里,确实得抢着吃。

    桑景云心情复杂,江来他们倒是没想这么多,只觉得他们遇上的这两个年轻的少爷小姐,心肠实在太好。

    江来头一个喝完粥,钱表姑瞧见,问他还要不要。

    在江来说要之后,钱表姑又给他盛了一碗,再往他的碗里放进去一些用油炒的咸菜。

    江来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菜!

    他吃着吃着,突然有人道:“小草要是没死就好了,也能喝上粥。”

    又有人道:“早知道,昨天我们就该来这边……”

    想到小草是因为昨天被人踹了一脚死的,江来沉默了。

    其他孩子也没有了声音,还有人落下泪,滴在粥碗里。

    今天,已经有人带着钉螺来交差。

    他们带来的也不全是钉螺,别的螺也混在里面。

    谭峥泓安排了一个保镖去收验这些东西,保镖不算挑剔,只要大部分是钉螺,就给一碗浓稠的,上面盖了一勺咸菜的粥。

    不过也有非常过分,全都拿螺蛳凑数的……保镖默默地掏出枪,那人也就忙不迭跑了。

    在现代,有些人肆无忌惮地胡搅蛮缠,那是因为别人不会因此对他们动手。

    但在这个时代,他们不敢。

    因为这时,杀人很常见。

    桑景云见江来他们都已经喝过粥,就回了桑家。

    她自认是一个理性的人,能平静地看待一些事情,但此时此刻,还是觉得胸口有些闷。

    她见到的这一切,只是冰山一角。

    这个时代,生活艰辛的人,绝不止这些。

    她其实很渺小。

    不过,既然来了这个时代,总要做点什么。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她现在心情不太好,不想写《双面魔君》,不如写点别的。

    之前看了那本《新中国》之后,桑景云就一直想写一写,真正的新中国。

    她想把自己上辈子生活过的世界,写下来。

    桑景云动笔想写,但想了一会儿,又没有写。

    她写的《双面魔君》,其实有一些犯忌讳的地方,但这毕竟是个武侠小说,也就能糊弄过去。

    要是真把自己未来的世界写下来,少不得要牵扯到国家制度之类,那容易犯忌讳。

    这书,还是得等一段时间,换个笔名再写。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最后在桌上写下一首自己小时候念过的童谣,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读书郎》。

    “小嘛小儿朗,背着那书包上学堂……”

    那些孩子,张口闭口全是吉祥话,听的人心里发寒,还是唱唱这种吧!

    桑景云觉得自己写的《双面魔君》没什么问题,却不知道这时,因为血吸虫病的缘故,读她的小说的人,越来越多。

    《申报》编辑部,一个记者就动笔写道:“幸有《双面魔君》一书,让百姓知晓血吸虫之病症及危害,并发现上海郊区数十位血吸虫病患者……”

    他洋洋洒洒写了很多,将《双面魔君》这部小说夸了又夸。

    而这么做的,不只是他。

    《上海日报》的主编,就让洪永祥去写一篇报道,夸奖《双面魔君》这本书。

    “总编,这书是在《新小说报》连载的……”洪永祥提醒自家主编。

    之前他们主编,为了不给《新小说报》打广告,都不许他提《双面魔君》这部小说。

    《上海日报》主编道:“我跟黄培成有仇,但对云景先生,我是敬佩的。我刚得到消息,若非云景先生,上海的疫情或许没那么快发现!而疫情若是不能及时发现,蔓延开去,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看在上海百姓的面上,我要摒弃前嫌。”

    也行……洪永祥按照自家主编的要求,开始写报道。

    同时,他也有点担忧。

    桑景云只是个小姑娘,一下子名气这么大,也不知道对她来说,是好是坏。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却是笑开了花。

    最近,他们报纸的销量,又增加许多!

    就是来打听云景的人,也多了。

    然而,就连他,都不知道云景是谁!

    黄培成原本是想找人跟踪费中绪,弄清楚云景身份的,但想到云景能提前知道国外的研究成果,便不敢干这件事。

    云景能那么早知道消息,说不定跟某些搞情报的人有关系,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关注《双面魔君》这部小说的人越来越多之后,上海关于血吸虫病的传言,便也越来越多。

    “你们知道吗?日本人在我们国家放了蛊虫,不小心沾染上的人,会被吸干血!”

    “我也听说了,想想就可怕。”

    “听说那些虫子,被他们藏在钉螺里,也不知道钉螺是什么样子的,跟螺蛳有没有区别。”

    “钉螺据说是细长的,我儿子的学校,老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钉螺,还让他们认。”

    ……

    上海这边,因为血吸虫病闹翻天的时候,北方,还没几个人看过这本书。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看到这本书的人,越来越多。

    北京大学的几个教授,就聚在一起看这本书。

    “这书的标点用得不错!”

    “上海果然走在全国前列,他们的报纸,竟然已经开始刊登标点。”

    “我等定要加快推行标点的速度。”

    ……

    聊了许久标点,其中一人道:“这书挺好看,我看了,总觉得作者像是借用武侠背景,在揭露什么。”

    “我亦有这种感觉,这作者的思想,颇为先进。”

    “只是,他有这样的思想,为何偏要去写小说?他该写几篇正经文章!”又有人开口。

    这些年,小说很流行,除武侠小说外,还有一些描写情爱的小说,很受百姓欢迎。

    但他不喜欢这些小说。

    他更喜欢那些严肃一些的文章。

    另一人道:“他写《武侠小说》,应当是为了更好地传播。”

    “写成小说,便能更好传播?”

    “自然可以!听说这份报纸,在上海销量已经过万,酒楼茶馆等地,都有说书先生给人说此书。”

    “但普通百姓,怕是看不出什么,也就只当个故事。”

    这也确实。

    这些人最后道:“也不知道这书何时会出,我想买一本收藏,也可给家里孩子阅读。”

    其他人纷纷点头,他们也想购买收藏。

    《双面魔君》的书,南城书局已经开始排版印刷了。

    只是封面还未设计好,插图也未画好。

    不过先将里面的字印出来也无妨!

    如今的书局印书,一般都印的不多,很多书都只印几百一千。

    但《双面魔君》这本书,南城书局总编考虑过后,拍板决定,要印两万本。

    这书如今非常火,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应该就能卖出一万本,剩下的一万本,可以销往其他省份。

    就是如此一来,前期成本会比较大。

    幸好,他们靠着《西游记》连环画,大赚一笔。

    如今,《西游记》连环画,就已销往其他省份,因为打着上海孩童都会看的书的旗号,卖得很好。

    总编都后悔一开始印少了!

    外面的事情,桑景云并不知道。

    江来等人留下后,她中途去看过几次。

    因孤儿院还未盖好,谭峥泓晚上不打算留下他们,但他让人去买了一些棉花,又从棚户区找了一些妇人帮忙,把这些孩子的棉袄加厚了一些。

    桑景云去看的时候,还看到从棚户区找来的那些人,偷偷往自己身上藏棉花。

    谭峥泓也瞧见了,但没说什么,这些女人,她们身上的衣服,有些里面塞的都不是棉花,而是稻草。

    桑景云找了个时间,教江来他们唱《读书郎》。

    江来学得挺快,没多久就会唱了,别的孩子却学得很慢。

    江来道:“小姐,我多教教他们,他们就会唱了。”

    他不知道桑景云为什么要教他们唱这个,但人家给他们吃了饱饭,他愿意唱。

    “好。”桑景云应下,看了看江来身边的那些孩子。

    这些孩子整日忍饥挨饿,全都营养不良。

    江来跟桑景英一样的年纪,但比桑景英矮一个头。

    队伍里跟桑景雄一个年纪的,瞧着最多六七岁。

    连饭都吃不饱,让他们学东西,确实挺难的。

    这时,谭峥泓出夸奖道:“桑小姐,这儿歌写得真好,朗朗上口还能劝学,是你写的?”

    桑景云道:“不是我写的,是别人写的,只是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

    “这最后一句,我觉得写得真不错,读书之后,可以不受欺负不做牛和羊,”谭峥泓道,“我觉得国家强大,必须兴教育。”

    桑景云也觉得如此。

    只是这实在是个漫长的过程。

    桑景云上辈子的爷爷奶奶,此时都还未出生,但他们是一辈子不识字,不会说普通话的。

    就连他上辈子的父母,也只读到小学毕业,在年轻时不会说普通话。

    不过她那时的父母非常上进,因而后来把普通话都学了,桑景云穿越时,她那个母亲甚至已经学会用翻译软件,跟国外客户交流。

    普及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迟早会成功。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几句,就打算回去写《双面魔君》。

    她想快点将这本书完结。

    但谭峥泓想跟桑景云多聊几句,也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的偶像云景先生:“桑小姐,你知道吗?现在租界有很多人在找云景先生!”

    “这是否夸张了?”桑景云忍不住笑了笑,她不过是写了一部小说,应该不至于受到过多关注?

    “没有夸张,云景先生的小说,写得太好了!”

    谭峥泓又当着桑景云的面,把云景夸奖了一番,然后将自己国文老师关于云景的诸多推测,全都说了。

    最后,他还道:“云景先生最新发表的内容,你应该也看到了,我老师说,他写的就是一场革命,跟欧洲近些年盛行的财富均分思想一致。”

    桑景云听到谭峥泓的话,被惊了惊。

    她写书时,头脑一热,确实夹带了私货。

    但她以为在披了一层武侠壳后,关注到的人应该不多。

    不想谭峥泓直接说了出来。

    桑景云对这个时代,是抱着警惕心的。

    她上辈子看过许多资料,知道在这个时代,有很多文人死在屠刀下。

    为此,她不敢写自己一直想写的未来世界。

    但她没想到,她写的《武侠小说》,竟然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不,也可能是她多虑了。

    谭峥泓与时下普通人不一样,他说话会有些夸张。

    他还非常喜欢《双面魔君》这本书,因此,可能会夸大其词。

    桑景云觉得,自己写的不过是一篇武侠小说,即便读者多一些,应该也不至于引起各方关注。

    她带着忧心躺下,然后第二日,就听到从县城回来的桑钱氏道:“景云,今日我去县城,听到许多人在说你写的小说。”

    桑景云笑了笑:“能多些人喜欢是好事!”

    “确实。”桑钱氏道,将帮桑景云买的报纸递给桑景云。

    最上面的报纸是《申报》,桑景云随便翻了翻,就看到这报纸上,有一篇报道专门夸奖《双面魔君》这本书。

    其他报纸,也是如此。

    之前就有过,但这次瞧见,桑景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

    她有心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但自己的安全,也是要保证的。

    她下本书,还是写一部保险一点的小说为好。

    桑景云是打算《双面魔君》完结后,立刻连载新小说的。

    她想去租界买房,此时的钱,还不太够。

    更何况,她本身也喜爱写小说。

    只是第二本要写什么,得思考一番。

    桑景云想过之后,最终决定写一部爱情小说。

    此时,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很受欢迎,她写一部爱情小说,读者不会少。

    简简单单谈个恋爱的小说,应该不会引来过多关注?

    第54章 《真假千金》

    桑景云不太会写单纯的爱情故事。

    只写两个人各种牵扯, 相识相恋,她是写不动的。

    作为一个网文作者,她喜欢写有一定冲突的小说。

    思考过后, 她打算写真假千金。

    这个题材,在后世已经被无数网文作者写过, 但在这个时代,非常新颖。

    桑家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 桑景云对丝绸生意有所了解,书里真假千金的“豪门”父亲, 她决定写成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上海有一个做丝绸生意的豪商, 姓金, 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某日, 他去乡下收租, 遇到有人追捕一个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女,那少女为逃脱追捕, 不惜跳入冰冷的河水。

    金老板心生怜悯, 让人将这个少女从水中捞出, 这才发现这个少女跟他夫人长得极像。

    他一番询问,才知道这少女叫金小花,她的父母是郊区一普通农户,父母重男轻女, 对她非常不好, 现如今, 更是要将她卖给一个傻子为妻,她不同意,才会逃命。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有错, 不该忤逆父母。

    他们甚至觉得,那傻子是个不错的归宿。

    寻常人家生了傻子,一般不会将他养大,给傻子娶媳妇,那更是绝无可能。

    毕竟这都要钱。

    那家人能给傻子娶妻,是因为他们家有十几亩水田外加七八亩旱地,当家的还会做木工,是村里的富户。

    金小花的父母家里只有两亩薄田,连饭都吃不饱,金小花嫁给那个傻子后,再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如何不是一桩好姻缘?

    他们七嘴八舌指责金小花,但金小花就是不同意嫁人,拿着一根棍子,就要跟那些人拼命。

    金老板觉得金小花面善,但也觉得这小姑娘主意太大,不好相与。

    而就在这时,金老板注意到,金小花的母亲在看到自己后,眼神躲闪,似乎有些害怕。

    这也就算了,他还发现,金小花的母亲,很像自己养在家中的女儿。

    金老板在生意场上混迹多年,很会看人,他瞬间意识到不对。

    他妻子怀着女儿,即将临盆时,正好赶上他岳父去世。

    当时他不在家中,他妻子就带着下人,独自去奔丧,结果走到半路突然发动,在一个农户家里生下女儿。

    那农户,就在这个村。

    他之前从未怀疑小女儿的身份,此时却疑窦丛生。

    金老板做事果断,当即让下人抓住那个面露心虚的妇人,诈了对方几句。

    那妇人果然露出马脚,金老板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夫人当年生下的女儿,被人调换了!

    他夫人当年在一个农户家生产,而这个妇人,是那个农户的妹妹。

    这个妇人连生三个女儿,这让夫家对她很不满,以至于她生完孩子后,竟没人照顾。

    她饿得不行,出去找吃的,然后就听公婆和自己的丈夫商量,要把她刚生下的小女儿扔河里淹死。

    这妇人舍不得让女儿去死,就抱着女儿,跌跌撞撞回了娘家。

    她到娘家时,金夫人刚生产完。

    金夫人去奔丧,身边跟了两个抬轿子的家丁,还有一个婆子,一个丫鬟,加起来四个人。

    但那两个家丁不敢进产房,那个婆子去帮她洗脏衣服去了,而那个丫鬟见她睡了,也去外面做饭,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金夫人生产时待的房子,正好是这妇人以前在娘家住的房子,当然她出嫁后,这里成了她兄长的子女的住处。

    但她偶尔回娘家,也会在这里凑合一晚上。

    这妇人抱着女儿进屋,就见金夫人在熟睡,旁边还有个刚出生,用大人衣服包裹的小女婴。

    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她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就将两个婴儿调换了。

    后来,她丈夫找来,她就抱着金夫人生下的女儿回了家。

    她丈夫一家,最终没有溺死这个女婴,但对这个女婴很不好。

    妇人知道这个女婴不是自己的女儿,对她也不好。

    在妇人又生了个儿子后,他们一家对这个被起名叫金小花的女儿,就更差了。

    金小花从小就要做各种活儿,还要被弟弟欺负,她一直忍着,想着等她长大,像大姐二姐一样嫁出去,有了自己的家,日子应该能好过起来。

    不曾想,为了供她弟弟读书,她父母竟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还是个会打人的!

    金小花崩溃了,她豁出去想要反抗,结果竟得知,自己本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所有的苦难,都是为别人受的!

    金小花跟着金老板回了家,而她的故事,也由此展开。

    桑景云打算写的这本小说的主角,就是金小花。

    当然,她回到亲生父母家中后,会改名为金月季。

    金月季在农村长大,她皮肤黝黑,举止粗鲁,方方面面都比不上一直养在金家的假千金金芍药。

    她满怀期待来到金家,结果被金芍药比到泥地里。

    金老板一家呢?

    金老板不喜欢金月季的桀骜不驯,因为金芍药很受比金家更有钱的俞家夫人的喜爱,有望嫁进俞家,就决定留下金芍药联姻。

    金夫人跟金芍药感情很深,也愿意让金芍药留下,反倒是对金月季,她因不知道要如何与金月季相处,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到金月季。

    至于金家的两个儿子,金大哥早已成亲生子接手一部分生意,对两个妹妹一视同仁都不太在意。而金二哥,他跟金芍药关系好,金芍药一哭,他就觉得金芍药受了委屈,甚至会因此训斥金月季。

    金月季若是愿意服软,或许日子会好过一些,但她就像是一只刺猬,不愿意服软。

    毕竟,金芍药每次光鲜地出现在她面前,享受家人的疼爱,这场面对她来说,都是刺向她的利剑。

    桑景云想写的,是金月季面临逆境,永不放弃,最终走出属于自己的灿烂人生的故事。

    想到这里,她把自己的思维拉了回来。

    这是个爱情故事,男主就是跟金芍药青梅竹马,金芍药一心想嫁的俞少爷。

    俞少爷和金芍药的青梅竹马,是金芍药单方面认为的。

    金芍药接受的是传统教育,整日在家绣花做女工,但俞少爷从小接受新式教育,两人相处的时间其实很少。

    俞少爷还觉得他跟金芍药,没有共同语言。

    比如,俞少爷想让金芍药学认字,但金芍药觉得女子不需要学认字,不愿意学。

    又比如,俞少爷得知某位女先生开了私塾,心中万分敬佩,一回家却听到金芍药在母亲面前,嘲笑那位女先生,说对方嫁不出去。

    俞夫人喜欢贤惠本分的金芍药,但俞少爷不喜欢她。

    反倒是金月季,在俞少爷看来,是与众不同的。

    金月季会反抗父母,她在拥有学习机会之后,更是如饥似渴地学习……

    在一开始的时候,金月季还渴求父母的爱,但后来,她坚信人生过得如何,全看自己。

    桑景云理顺剧情后,就放松下来。

    这个故事对她来说不难写,就算写了一些女性独立相关的内容,但写这些,是不会犯当权者的忌讳的。

    桑景云在想好新小说要如何写之后,就在纸上做了点设定。

    之后,她没有急着写《双面魔君》,而是拿出纸笔,开始给洪玥写信。

    桑景云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起名为《无名诀》。

    她本想起个诗意一点的名字,但并未找到合适的。

    《无名诀》是孟佑修炼的内功的名字,拿来做书名虽不出彩,但也不会出错。

    至于《双面魔君》,这名字确实吸引眼球,但到底带个“魔”字,这时的一些人不喜欢。

    桑景云这次给洪玥写信,是因为桑钱氏今天回来,告诉了她一件事,说是洪玥在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画插图。

    桑景云打算跟洪玥说一说自己的想法。

    洪玥画的画,跟时下的人画的画不太一样,但跟她上辈子见过的,却也有很大区别。

    她希望洪玥画插图时,能将孟佑画得帅气一些。

    桑景云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简单画了几个人物草图。

    她不擅长画画,画得没有洪玥好,但可以画个轮廓,给洪玥做参考。

    她还可以用草图和文字,将她想象中的,孟佑用的武器描绘出来。

    桑景云写了好几页信纸,让桑钱氏明天将之拿给洪掌柜。

    接下来几日,桑景云的生活并无多大变化。

    她每天早上起来后,先写两千字,然后去隔壁跟着谭峥泓学英文,顺便看一看孤儿院的情况。

    期间,她还会做点简单的力量训练,练一练自己的力气。

    等中午吃过饭,她会继续写《双面魔君》,写完四千字后,再写一点新书。

    这本新书,桑景云起名叫《真假千金》。

    她想过《换子记》之类的名字,最后还是决定起个俗气点的名字。

    她觉得这个时代的普通读者,在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的时候,应该会好奇,然后看一看。

    而他们只要看了……从未看过这类题材的人,在看到开头金老板认出真女儿之后,一定会好奇后续。

    而只要他们好奇后续,他们就会看下去,他们看下去,报纸的销量就稳了。

    时间眨眼过去一周。

    而这个时候,上海地区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知道血吸虫病的存在。

    上海的医生,也都开始研究血吸虫。

    他们看了国外科学家研究出来的东西,知道钉螺是人类跟血吸虫的中间宿主,但现如今,还不能确定这中间宿主,是不是只有钉螺。

    此外,血吸虫的防治,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研究的同时,他们自然没有忘记宣传血吸虫病的危害,也没忘记要号召百姓消灭钉螺。

    于是,一些传言在民间越传越玄乎,桑景云就听到附近百姓在说什么钉螺都是日本人送来的,里面有蛊虫之类,还有人说钉螺里有妖怪,总之,钉螺已经被妖魔化。

    桑景云是不喜欢流言的,流言这东西,常常会害人。

    但这个流言,她巴不得它能流传得广一些。

    而这个时候,桑景云的《双面魔君》终于完结。

    阳历12月9日,农历是十一月十五,星期六。

    距离桑景云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半月。

    桑景云在现代时,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有时一个不经意,几个月就过去了。

    但来到这个世界后,大约是遇到的事情太多,她觉得这三个半月,堪称漫长。

    桑景云写完《双面魔君》的结局,有一种怅然的感觉。

    她写过很多书,现在已经不太会对一本书产生深厚感情,但《双面魔君》这本书,是她一个字一个字,手写写出来的,对她来说,还是有些不一样。

    不过接下来,她就要跟孟佑告别,开始描绘金月季的人生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桑景云陆陆续续,写了一万字,字数还有点少,但开篇已经写好,金月季的性格,也已经刻画得很清楚。

    她打算明天去一趟租界,将《双面魔君》的结局和《真假千金》的开头都给洪永祥,再拜托洪永祥,将之交到费中绪手上。

    将写完的稿件交给桑学文,让桑学文帮忙誊抄,桑景云就出了门。

    刚离开自家院子,凛冽的寒风就朝她迎面冲来,桑景云的脸被吹得生疼,整个人忍不住抖了抖。

    这天越来越冷,因这几天下了雨的缘故,还是冷到骨头缝里的湿冷。

    穿越前,桑景云是不觉得上海的冬天冷的。

    她在家会开地暖或者空调,出门有羽绒服,即便不想穿笨重的羽绒服,也能贴几个暖宝宝御寒。

    但这个时代是真的冷。

    这让她回忆起她上辈子读小学时的情况。

    那时,最冷的日子,老师为了防止感冒传染,竟然开教室窗户,于是教室内外一样的温度,她跟同学们手都冻麻了,写不了字。

    现在也是如此冷。

    桑景云现如今,都是在灶台边写小说的,这样会暖和一些。

    她来到隔壁孤儿院,就见院子里有人在挖井,而江来他们,正在旁边看热闹。

    最初几天,江来他们是不住孤儿院的,但等其中一栋屋的屋顶和门窗都盖好,谭峥泓就让他们搬到孤儿院住。

    若是其他人让江来他们换地方住,江来他们肯定不愿意,还会心生防备。

    但谭峥泓和桑景云在江来眼里,是善良还好欺负的人,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这地方多好啊!墙砌得那么厚,门窗那么密实,住在里面肯定一点风都吹不着。

    这谭少爷,竟然还免费给他们喝粥!

    江来从未见过这样的冤大头,他带着手底下的小乞丐,喜滋滋地住下。

    钱表姑也搬去孤儿院,住进了厨房。

    孤儿院的厨房很大,晚上做过饭后,还能留下余温,睡在里面要说多么舒服,那肯定是没有的,但对钱表姑来说,已经非常好。

    甚至比她以前那个四面漏风的家要好很多。

    桑景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挖井,好奇地看了一会儿,就见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谭峥泓穿着貂皮大衣,约莫是觉得热了,大衣的扣子没有扣上。

    “桑小姐。”看到桑景云,谭峥泓立刻朝着桑景云跑过去。

    这么冷的天,他坚持每天来孤儿院这边,就是为了能教桑景云英文。

    “谭少。”桑景云笑着跟谭峥泓打招呼。

    挖井这件事,他们两个都是不懂的,也就没有多看,而是进了屋。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开始读谭峥泓找来的英文课本上的文章。

    等学会一篇,她就小声在旁边背诵,至于谭峥泓,他拿出账本,开始算接下来要买的东西。

    谭峥泓决定建孤儿院后,就捐出两千银元,再加上其他人的捐款大概一千银元,合在一起,在钱庄开了一个孤儿院的账户。

    建孤儿院所用的建筑材料,谭峥泓都是从这个账户拿钱买的,但从棚户区雇佣小工、给小工提供伙食、请人灭钉螺、给江来他们做衣服等零零碎碎的支出,都是他自掏腰包,没花孤儿院账户里的钱。

    他自己的钱,怎么拿来发善心都行,孤儿院的钱,却不能乱花。

    不过,孤儿院想要运行下去,不可能一直让他垫钱,谭峥泓已经说动了几个商人,等孤儿院筹备工作全部完成后,他们会算出孤儿院所需开销,然后每月固定捐钱,维持孤儿院的运行。

    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谭峥泓正在算给孤儿院的孩子准备床铺等,需要多少钱。

    “床可以买木头让人打,打最简单的就行,有了床铺,还需要购买草席、铺盖、碗筷……”

    谭峥泓埋头苦算。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眼,觉得他算得有点慢,就道:“我帮你算?”

    谭峥泓一愣。

    桑景云道:“我算东西,应该比你快。”

    桑景云出生在九十年代初,她小时候,学校会教珠算。

    她上辈子就会用算盘,这辈子的原主,算盘更是用得熟练。

    此外,桑景云的口算、心算和列竖式计算,也学得很好。

    反倒是谭峥泓,他自幼上的,都是洋人的学校,虽然也学了算数,但算账很慢。

    桑景云拿过谭峥泓写的账本和算盘,就开始拨算盘:“草席每条35个铜元,购入80条共计2800个铜元……”

    从草席到做床铺的木料,从做衣服的布料到布鞋,还有粮食等等,桑景云一样样算,很快便算出大概需要多少钱。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飞快地拨算盘,忍不住道:“桑小姐,你的算盘,拨得跟我爹一样快。”

    他爹他外公都会用算盘,但他以前忙着在西式学堂读书,不曾学过。

    “我爷爷教的,”桑景云笑了笑,又道,“孤儿院的开销,当真不少。”

    谭峥泓点点头:“这个孤儿院,我打算先收容八十个孩子,往后看情况增加一些。”

    “确实该慢慢来。”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聊,见谭峥泓已经写好孤儿院的章程,也就放下心来。

    这孤儿院占地不过一亩多点,并不大,能收容的孤儿有限。

    他们是不可能帮到上海所有的孤儿的,只能帮到一小部分。

    但能帮到人就好。

    聊过之后,桑景云拿出英文课本,将自己之前学的课文背给谭峥泓听,又让谭峥泓教后面的课文。

    谭峥泓有一个怀表。

    他是八点道孤儿院的,学到十点,两人就去见了江来他们,教这些孩子认识阿拉伯数字,让他们学十以内的加减法。

    江来年纪大,脑子也灵活,以前还会算一算开销,因而一教就会,但别的孩子,尤其是那几个年纪小的,掰着手指头怎么都算不明白。

    桑景云也不恼,一点点慢慢教。

    她也不要求这些孩子学得多好,只希望他们能学点东西,脑子灵活一些。

    学到中午,这些孩子就跟小工们一起吃饭。

    他们一般早晚喝粥,中午吃米饭,菜很简单,比如今天中午的菜,就是海带豆腐汤。

    很普通的菜,但江来他们吃得很高兴,还对着谭峥泓唱歌,祝谭峥泓财源滚滚。

    这让谭峥泓去桑家吃大鱼大肉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他也知道,他不可能供孤儿院的孩子吃肉,这年头,普通农民一年下来,都是吃不上几次肉的。

    吃过饭,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自己明天要去租界,不能跟他学英文的事情。

    谭峥泓闻言有些失落,随即道:“既如此,那我明日就不过来了,我家中也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他天天往租界跑,很久没有去学国文,他的国文老师,已经差人找过他几次。

    不过他觉得他现如今,已经可以不学国文。

    近来他在孤儿院这边待着,时常跟桑景云和那些孤儿交流,不仅北京话越说越好,就连吴语,也能听懂很多。

    他欠缺的,是阅读文言文的能力,但他将来不学文,这方面有所欠缺,关系不大。

    这日下午,桑景云写了一点《双面魔君》的番外。

    这番外是专门给出书版写的,她打算下周再给洪永祥。

    第二天是周日。

    一大早,桑景云就跟着大部队出了门。

    真的是大部队,这次去县城的,除了她以外,还有桑景英、桑景雄、桑钱氏、钱表姑和一个保镖。

    一行人来到县城后,就分头行动。

    桑景云和桑景英先去洪掌柜那里拿了洪玥画好的稿件,又拿着昨日桑学文做的黄豆炖猪肉去看了阿兰奶奶,然后一起坐电车去租界。

    桑景云已经连着几周没来找洪永祥,但开门的大爷一看到她就认出来,然后扬声喊“洪永祥”。

    洪永祥出来,瞧见桑景云很高兴:“我就知道,你们该到了。”

    “洪先生,《双面魔君》我已写完,结尾在这里,除《双面魔君》外,我新书的开头,这次也带了来,还有我弟弟编写的《水浒传》和阿玥画的画……”桑景云一样样拿给洪永祥。

    东西真的很多,洪永祥将那些纸张拿好,听桑景云说她写了新书,好奇地问:“你新书叫什么?写了什么?”

    桑景云道:“我写的新书叫《真假千金》,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

    她这书,若是放现代,其实是非常普通的,看多了网文的读者,甚至可能懒得点开。

    但在这个时代,应该会受女读者的喜爱?

    第55章 包办婚姻

    洪永祥听桑景云说她的新书, 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有些失望。

    《双面魔君》这书,给了他太多惊喜, 以至于他对桑景云的新书,有过高的期待。

    但仔细想想, 桑景云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她能写出《双面魔君》, 应该是阴差阳错,之后写不出同样的作品很正常。

    现如今, 她写一部描写情爱的小说, 并不奇怪。

    更何况, 上海卖得最好的小说,本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也挺好, 如今的人都喜欢看。”洪永祥笑着鼓励桑景云。

    现如今, 中国识字的女子加起来都没多少,桑景云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能写出一部小说, 就已经超越世间绝大多数人。

    桑景云也笑了笑。

    确实, 普通人更喜欢看的,还是通俗文学。

    民国时期,最出名,书卖得最好的作家是张恨水。老舍先生就曾说过:“在国内, 张恨水是唯一一个男女老少都知道的作家。”

    桑景云并未在租界多留, 跟洪永祥聊过之后, 便离开租界,回了上海县城。

    洪永祥目送桑景云离开,想到自己今日的工作都已完成, 就将那些稿件用篮子装了,去找费中绪。

    只是,等他来到南城书局,却得知费中绪不在。

    昨晚是费中绪值班,他今天不用上班。

    洪永祥得知此事,绕路前往费中绪住处。

    费中绪昨日后半夜才回家,惊叹肯定会睡得晚一些,但此刻,应该已经醒来。

    也是巧了,洪永祥刚到费中绪家门口,便遇到出来买吃食的费中绪。

    “你来送稿件?”费中绪看到洪永祥,眼睛一亮。

    洪永祥道:“对,我来送稿件,《双面魔君》已经完结,桑小姐还给了我新书开头。”

    费中绪闻言很是高兴:“走,我们去买些吃食,然后回我家中,一起看书。”

    《双面魔君》竟然已经完结,他现下,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

    洪永祥还未吃午饭,对费中绪的提议欣然应允。

    两人一起去买了几个包子,就来到洪永祥家中。

    他们先看《双面魔君》。

    《双面魔君》的结尾,是张四爷率领的“正道”和魔教高手,展开了一场大战。

    双方两败俱伤之时,孟佑带人来了个渔翁得利。

    自此,天下太平。

    洪永祥感叹:“这个结局,当真出人意料。”

    费中绪也道:“若非知道你不会骗我,我很难相信这部小说,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子所写。孟佑心怀苍生,跟时下某些只知为自己牟利的掌权者截然不同。”

    “确实如此。”洪永祥道。

    很少有小说,会关注底层百姓的困苦,别的武侠小说,写的都是高手间的打打杀杀。

    但孟佑的心愿,竟是要管控整个武林,以免武林人士欺压百姓,让百姓可以幸福生活。

    这眼界,不像是来自一个年轻女子的。

    两人沉思许久,回味由这部小说带来的震撼。

    费中绪道:“最初,我骗《新小说报》主编,说这书是一位进步人士所写时,他并不全然相信,但如今,他已经深信不疑,等这个结尾出来,外面的人,应该也都会这么认为。”

    洪永祥也觉得如此。

    费中绪又道:“怪不得桑小姐拒绝我,我到不了她这境界,对了,桑小姐的新书是什么?”

    洪永祥道:“她说新书是写情爱的。”

    “她为何不继续写武侠小说?现如今,她刚积攒了一批看武侠小说的读者,若不将这些读者维持住,着实可惜。”

    洪永祥也觉得可惜,但还是道:“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比武侠小说更受人欢迎。”

    费中绪道:“确实,但写情爱的小说,我不爱看。快意恩仇,才是男子该看的。”

    说话间,两人翻开《真假千金》的稿件。

    看了没多久,费中绪就道:“洪永祥,这叫写情爱的小说?!”

    洪永祥也深吸一口气。

    桑景云为何会觉得,这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这书开篇,写的是金老板去乡下,但很快,金小花便出场。

    他们立刻就意识到,故事的主角是金小花。

    而金小花的言行,着实惊人!

    虽然从清末开始,就有很多人呼吁要解放女性,但进展并不顺利。

    比如裹脚,哪怕早已禁止裹脚,一些偏远地区,依然有人给女子裹脚,因为他们觉得,不裹脚的女子,会嫁不出去。

    上海算好的,但也只有年轻女子没有受这份罪,那些年纪大一些的女性,都是裹脚的,洪永祥的大嫂,就是一双小脚。

    都说要放脚,但裹脚多年的成年女性,脚骨早已折断变形,即便不再缠着脚,变形的脚也回不到正常形态。

    如今的西医医院,有专门的放足手术,可以将变形的脚骨与肉分离开,再把变形的脚骨拉直,拼凑出正常的脚掌模样。

    但这并不能一次将全部脚趾恢复,因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才能让脚恢复,因为现如今医疗水平有限,抗生素尚未被研发出来,这样的手术还有很大危险,接受手术的人若是不幸感染,可能会失去生命。

    因此,做这个手术的人,寥寥无几。

    当然,刚开始裹脚的女性,或者还长成的女性要好一些,有望在放脚后恢复正常。

    裹脚都屡禁不止,包办婚姻更是盛行。

    此时很多夫妻,成亲前从未见面。

    如果他们是普通农民,非常穷,所求不过饱腹,倒也能凑合着过一辈子。

    但若是一个人有精神追求,那么逼迫他跟一个从未见过的人结婚,他大概率会觉得痛苦。

    洪永祥不想结婚,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看到同学婚姻不幸。

    他同学不想盲婚哑嫁,但父母再三逼迫,外加媒人说女方识字,便同意了。

    婚后,他才发现女方不识字,完全没办法交流。

    他痛苦异常,干脆离家北上。

    他很痛苦,那嫁给他的女子,难道就能幸福?

    这女子嫁人后不被丈夫待见,丈夫的爹娘自然也不喜欢她,她过的,又是怎么样的日子?

    这样的婚姻,就是在害人。

    而他身边,有很多人在婚前,从未见过另一半。

    有些人婚后过得还算不错,但也有很多人,婚后压根过不到一起。

    那些男人能娶二房三房,女人呢?

    她们是无力反抗的。

    对女子来说,嫁人确实是第二次投胎,偏偏,这投胎还不是她们能选的!

    这世间,多少当父母的,将女儿推入火炕?

    但没人觉得不对,他们觉得婚姻,就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洪永祥不这样觉得。

    他觉得在男女年幼时就定下婚约的行为,是封建糟粕。

    他觉得人应该自己选择相伴一生的人,而不是任由父母来选。

    但他这样的想法,不符合时下主流。

    这时的人,都觉得父母生养了儿女,儿女便要听父母的话。

    即便当父母的打杀了儿女,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此刻,洪永祥看这本《真假千金》,感受到了共鸣。

    金小花说:“你们让我嫁人,我便要嫁?我难道只是个物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又说:“你们生养我,便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那我宁愿你们不曾生养我!”

    她还说:“你们说我不配为人子,你们就配当父母?我从小到大,不曾少干一点活,我不欠你们!”

    ……

    金小花的一生,过得非常艰难,她不被养父母喜爱,每日都有做不完的活儿,时不时还要挨打。

    她已经不想活,所以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呐喊。

    洪永祥能理解她的想法。

    她养父母不过给她一口饭吃,养她还不如养家里的鸡鸭来得精心,却将她当牲畜使唤,把她当成可以拿来换钱的物件。

    这一切,在洪永祥看来是错的。

    但周围人呢?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的父母没有溺死她,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他们觉得,傻子对金小花来说,是个好归宿。

    就连金老板,在知道金小花是自己的女儿,知道金小花受了很多苦以后,也依然觉得金小花离经叛道,被乡下人养坏了,需要好好教养。

    洪永祥读着读着,只觉毛骨悚然。

    金小花,仿佛身处牢笼之中,而她的呐喊,并不能让她冲破这牢笼。

    这个主角,又是不一样的。

    洪永祥长叹一口气,最后道:“也不知道后面她会如何写。我希望金小花,不,金月季能冲破这一切。”

    一万字很少,写到金小花回金家,改名为金月季,就戛然而止。

    费中绪道:“我刚追完《双面魔君》,又要开始追《真假千金》。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世间的父母,怎么就无不是了?我爹自从娶了我后娘,对我来说便跟死了无异,我后娘更是看我如眼中钉肉中刺,整日做些恶心事栽赃我,我与她对峙,还会被我爹扣个不孝的帽子。我的婚事,也得由他们做主,我在家实在待不下去。”

    两人心中叹气,有些想喝酒,但手边什么都没有。

    洪永祥道:“我先回去,你将这稿件,送去《新小说报》吧。”

    费中绪点了点头。

    等洪永祥离开,他收拾好东西,就前往南城书局,打算等自家总编看过云景写的小说,就将之送去《新小说报》。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正与友人一道喝茶。

    黄培成的友人一边喝,一边骂女儿不孝,说他不该送女儿去读书,他女儿读着读着,把脑子都学坏了。

    “我千挑万选给她选的好夫婿,她竟然不愿意嫁,只因那男子长得丑一点,年纪大一点……长相能当饭吃?”黄培成的友人很不解。

    黄培成并未说话,那友人便又喋喋不休起来。

    黄培成听腻了,就花了些功夫,将人送走。

    人一走,黄培成的小舅子就凑过来打听情况。

    黄培成道:“他自个儿想攀上人家,上赶着把女儿送人做续弦,还非要美化一番!”

    黄培成小舅子道:“换我是他女儿,我也不乐意,谁乐意嫁个又老又丑的?也没见他娶姨娘的时候,挑长得丑的。”

    黄培成笑了笑,不再说话。

    若他是那个小姑娘,肯定会嫁,毕竟长得好看,确实不能当饭吃。

    等嫁了人,他就在那个老男人面前说自己亲爹坏话,让那个老男人别跟自己爹合作,摆自己爹一道。

    之后,他可以用那个老男人钱开报社,结交人脉……

    不过这些不能在小舅子面前说,黄培成就只说,自己干不出来这种卖女儿的事情。

    两人说话间,费中绪来了。

    黄培成的小舅子瞧见费中绪,喜出望外。

    他今日一直在《新小说报》编辑部待着,就是为了能第一时间看到云景先生的更新。

    黄培成瞧见费中绪,立刻让自己小舅子去泡茶,又热情招呼起来,询问这次的稿件的情况。

    “《双面魔君》已经完结,我这次送来了它的结尾。”费中绪道。

    黄培成闻言一惊:“这就写完了?云景先生可有写新书?”

    他一直都有看稿件,早已意识到这书快要结尾。

    但他没想到这么快。

    等这书完结,《新小说报》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费中绪道:“是写完了,云景先生还让我带来了新书稿件。”

    得知有新书,黄培成喜出望外:“云景先生当真勤劳,他新书写的是什么?”

    费中绪道:“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黄培成非常高兴:“写情爱的小说好!这是读者最为喜爱的。”

    他知晓读者喜好,现如今最畅销的,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若是云景先生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一定受人欢迎。

    相比于已经完结的《双面魔君》,黄培成更重视云景的新小说。

    将两份稿件拿到手后,他将《双面魔君》的稿件给了自己小舅子,自己翻开《真假千金》这部小说。

    看了一点之后,黄培成发出跟费中绪一样的质疑:“这是写情爱的小说?”

    这书开篇,就在反对包办婚姻,短短一万字,他已经看到了新旧思想的碰撞,也不知道后面会写什么。

    他就说,云景这样的新式文人,不可能写个普通的情爱小说。

    费中绪看到黄培成的表情,忍不住笑起来。

    而此时,桑景云和桑景英,正走在回家路上。

    桑景英问桑景云:“姐,你觉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对的?”

    桑景云斩钉截铁:“这当然是不对的。”

    包办婚姻造成了很多悲剧。

    可惜,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在她上辈子,都21世纪了,依然有很多人被父母逼着,开始了一段不幸福的婚姻,现如今,新人被强逼着在一起的情况,更是常见。

    比如张恨水,他在十八岁那年,被母亲叫回家结婚。

    他不愿意娶一个没见过面的女子,要求见那女子一面,看过后,他非常满意,答应了结婚,但新婚之夜出现在洞房里的女子,却压根不是他见过的女子。

    他被骗婚了。

    面对这样的事情,男人还好一些,他们往后可以再娶别的女人,女人呢?

    很多女孩子,忐忑地离开家,进入一个全然陌生的家庭,还不得丈夫喜爱,该多痛苦?

    这一切,是不对的。

    但想要改变这一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只有女子接受教育,不受那么多条条框框的束缚,得到跟男子一样的权利,她们才有能力反抗包办婚姻。

    一个女人,如果她可以养活自己,那她哪怕婚姻不顺,也能开始新的人生。

    如今的社会,存在很多问题,但桑景云相信,在有识之士的努力下,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第56章 剧情

    桑景云回到家后, 拿出纸笔,继续写《真假千金》。

    这本书跟《双面魔君》不同,《双面魔君》用的是架空世界, 背景设定全都是她瞎编的,但这本书, 她用的是时下的背景。

    写作过程中,也就需要写到现如今上海的一些情况。

    比如金老板如何设宴款待宾客, 家里人的衣服料子是什么,会用到怎么样的摆件之类。

    桑景云拥有原主记忆, 但原主年纪小, 见过的世面有限, 还有一些东西即便见过,也叫不出名字。

    因此, 遇到不会写的, 她只能询问桑学文。

    桑学文是在富贵窝里长大的,有他做资料库, 桑景云也就将金家的豪富刻画得入木三分。

    桑学文一边誊抄桑景云昨天写的内容, 一边回答桑景云的问题。

    回答着回答着, 他忍不住开口:“阿云,你写的这个金老板实在过分,月季多好的女孩儿,他竟然嫌弃, 简直不可理喻。”

    “爹, 这世上, 并不是人人都爱子女。金老板满心满眼都是利益,因而就算是亲生女儿,也要称斤两算价值。”桑景云道。

    金老板嫌弃金月季, 是因为金月季举止粗鲁还不听话,他觉得金月季嫁不进富贵人家,不能给他带来利益。

    他喜欢金芍药,则是因为包括俞太太在内,有很多富家太太喜欢金芍药的端庄贤惠。

    他觉得金芍药肯定能嫁去富贵人家,能给他带来好处。

    金夫人对两个女儿的态度,则取决于金老板。

    毕竟这个时代,并没有给她独立的机会,她依附金老板而生。

    桑学文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道:“景云,我想你爷爷了。”

    桑学文说完,潸然泪下。

    桑景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看着他哭,看着他越哭越厉害,看着他不停地跟桑元善道歉。

    可惜,桑元善已经死了,听不到这些。

    桑学文在家号啕大哭时,租界,谭大盛正跟自己儿子聊天。

    谭大盛来上海,是为了盖工厂。

    如今都在说工业兴国,他也想为中国的崛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但盖工厂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谭大盛为了能买到国外的设备到处找关系,前段时间,就出了一趟远门。

    现在他终于回家,儿子也在,父子两个,就好好聊了聊。

    谭峥泓不可避免,说起自己的偶像云景先生,又提到血吸虫病。

    谭大盛听完哈哈大笑:“老百姓都觉得血吸虫病是日本人带来的?不错!当真不错!”

    谭峥泓笑道:“我也觉得不错。”

    此时,日本对中国的野心,已经暴露无遗。

    去年,日本向中国递交的《二十一条》,里面有诸多不合理要求。

    这件事激起了全国各界人士的愤怒,国内掀起了大规模反日浪潮,青年学生更是通过罢课、游行来表达抗议。

    就连上海的商人,都组织起来抵制日货。

    但广大农民对这些是不了解的,他们一直在为生计奔波,没空关心国家大事,连《二十一条》是什么都不清楚。

    可现在,因为血吸虫病,他们也开始厌恶日本。

    这是好事儿!

    谭峥泓又说起孤儿院的情况,还提到了桑景云:“爹,桑小姐学英文的速度,真的非常快,我觉得要不了一年,她便能将英文学会,可以与人交流,她还会打算盘,算账的速度跟你不相上下,她的普通话也说得很流利……”

    谭大盛笑眯眯地听谭峥泓说,还应和了几句,夸奖桑景云。

    这让谭峥泓说得更起劲,在他嘴里,桑景云近乎完美。

    谭大盛听得极为认真,而等谭峥泓离开,他立刻就将谭峥泓的保镖叫来,询问桑景云的情况。

    谭大盛是个人精。

    看到儿子提起桑景云时的神态,他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儿子情窦初开。

    这件事,他儿子自个儿,怕是都还没意识到。

    谭大盛并不介意自己儿子与女子恋爱,即便自己儿子被骗钱骗感情,在他看来也没什么。

    吃一堑长一智,正好可以让他儿子成长起来。

    但他还是需要了解桑景云的来历。

    骗钱骗感情可以,但他绝对不允许别有用心的人,伤到他儿子的身体,或者借由他儿子,做伤害谭家的事情。

    谭峥泓的保镖,立刻就将桑景云的情况告知谭大盛,又问:“老爷,可要我们盯着点桑姑娘?”

    谭大盛道:“不用,你们只需保护好少爷安全,听少爷吩咐办事,不用做别的。”

    他从保镖那里,知道了桑景云的家庭情况,以及谭峥泓和桑景云的相识过程。

    这姑娘很聪明,也很有能力,他很欣赏。

    最重要的是,桑景云家世清白,不可能是故意接近谭峥泓的间谍。

    既如此,顺其自然就行。

    若桑景云当真如他儿子所说,能在一年内学会英文,还会算账,那让他儿子娶了桑景云也是可以的。

    这样的女子,会成为他儿子的助力。

    相比于一个嫁妆丰厚的儿媳妇,谭大盛更想要一个聪明能干的儿媳妇。

    当然现在说这些有些早,如今他儿子,都还没开窍。

    桑景云并不知道谭峥泓的父亲已经在关注自己。

    她也没有注意到谭峥泓对自己的喜爱。

    毕竟谭峥泓张口闭口“云景先生”,对“云景先生”的热乎劲儿,远超对她的。

    谭峥泓办孤儿院,都是因为“云景先生”!

    接下来这一周,孤儿院开始添置各种东西,同时木工也进了场,帮着做家具。

    谭峥泓不可避免地忙起来,一船船地往孤儿院运东西,就连教桑景云英文的时间,都被一再压缩。

    桑景云也不在意,她每天都有背单词,照着这进度下去,一年内将曾经学过的英语捡回来,应该不成问题。

    这日,又是周六。

    一星期过去,桑景云已经写完《双面魔君》共计一万两千字的番外。

    这番外,写了孟佑回到名剑山庄,将《无名诀》公开的事情,也写了没有武林人士兴风作浪后,百姓平安幸福的生活,以及数百年后,后人对孟佑的评价。

    除此之外,《真假千金》她写了两万字。

    刚进入金家的金月季什么都不懂,闹出不少笑话,时常被人取笑。

    她不在乎被人取笑的事情,毕竟她以前过得实在太惨。

    但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家人,对金芍药比对她更亲近。

    她想接近家里人,但总做不好,金芍药,却本就属于这个家。

    金月季有一种自己跟这个家格格不入的孤寂感。

    桑景云相信,这种感觉,这个年代那些已经成亲的女子,应该都有过。

    如今都是大家庭。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突然嫁进一个陌生的家族,她心情如何?

    想到这里,桑景云又一次觉得,此时的人结婚太早。

    她上辈子十几岁的时候,不是在学习,就是在偷摸看小说,从未想过结婚的事情,这个时代的人呢?很多女性还不到二十,就已经拥有不止一个孩子。

    桑景云回过神,继续写金月季。

    金月季是一个野蛮生长的女孩子,还很聪明,所以她有很多想法。

    比如她会质疑,为什么男人能做的事情,女人不能做?

    她养父母最小的儿子,她曾经的弟弟靠着大姐二姐的彩礼,读完了小学。

    金月季一直接送他,她对那所小学充满向往,疯了一样想要去上学。

    她以为她到了金家,就能去上学,但金父金母觉得女人抛头露面是伤风败俗,坚决不同意。

    金月季跟家人发生了一场激烈争吵,就在这时,她第一次见到俞少爷。

    当时,她瘦瘦小小,头发枯黄,皮肤黝黑,金芍药鲜亮的旧衣服穿在她身上一点都不合适,好像她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乡下丫头。

    但俞少爷很欣赏她对知识的追求。

    俞少爷帮她说话,让金老板送她去上学,还说金家应该把金芍药和金月季都送去女子学校读书。

    金老板嘴上答应,心里却是不愿意的,等俞少爷一走,就不再提这件事。

    但金月季坚持要去,还威胁父母,说是不让她去,她就将金芍药的身份说出去。

    金老板在找回金月季后,为了不跌金芍药的“身价”,并未公开金月季和金芍药真实身份,对外只说金月季是金夫人娘家亲戚,父母双亡后,被他们收养。

    金月季以此威胁金老板,金老板只能同意金月季去读书,金月季都去了,总不能不让金芍药去,金芍药便也得到了读书的机会。

    但金芍药不愿意去。

    她打从心底觉得女人不用学认字,只要会做家务,能打理好家里就行。

    相比于读书,她更愿意将时间花在陪俞太太身上。

    金芍药原本是敌视金月季的,还做了许多事情来争宠,让金老板夫妇愈发看不上金月季。

    但见金月季为了读书闹事,她便觉得金月季不足为惧。

    毕竟,不管是金老板夫妇,还是俞太太这样的贵妇,都不喜欢金月季这样不听话的女子。

    这个故事,桑景云写得很顺畅。

    她一直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的处境太过糟糕,而这本小说,就是她对这个时代的控诉。

    她写得很畅快,也就不知道桑景英在看完她写的内容后,心情有多么复杂。

    故事很好看,但金月季为了读书威胁父母,在内心跟父母划清界限,她的种种行为,堪称离经叛道。

    偏偏,这样的金月季又是鲜活的,是讨人喜欢的。

    桑景英仔细琢磨,发现相比于金芍药,他更喜欢金月季。

    “阿英,你把你编写的《水浒传》的稿件整理好,明日我们一起去租界。”桑景云开口。

    现如今,桑景英靠着写《水浒传》,每周都能拿到五元左右的稿费。

    这可以让他活得很滋润,但那些钱,他一分没花,全给了桑钱氏。

    桑景云做不到这一点,现代人思想,和这时的人的思想,总归是不一样的。

    “姐,我已经准备好了。”桑景英开口。

    第二日,两人照旧一起去租界,然后在上海县城遇到了江来。

    江来穿着暖和的棉袄棉裤,领着几个小弟,正追赶一个陌生的小乞丐。

    他们很快便将人抓住,按在地上。

    江来伸手捏了捏那个被抓的小乞丐的脸,冷哼一声:“小子,我是要带你去过好日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完,他又对自己的小弟道:“你们把他捆起来,等会儿带回去!”

    桑景云:“……”谭峥泓只是让江来把县城的小乞丐带回去而已,江来怎么搞成了黑恶势力到处抓人?

    第57章 《双面魔君》登完

    桑景云看到江来的时候, 江来也看到了桑景云和桑景英。

    他满脸堆笑,小跑着过来:“桑小姐,早啊!”

    “早。”桑景云朝着江来笑了笑, 又问他:“刚才是怎么回事?”

    江来干笑了一声:“桑小姐,我也不想的, 只是这些人不知道你跟谭少爷的好,不愿意跟我走。”

    江来一边夸奖桑景云和谭峥泓, 一边说了来龙去脉。

    事情很简单,那些小乞丐并不相信有个地方, 会免费供他们吃喝。

    他们一直颠沛流离, 对周围的一切抱有很强烈的警惕心, 江来说要带他们去过好日子,他们完全不信, 甚至觉得江来是要把他们抓去卖了吃了, 或者抢走他们身上御寒的衣物。

    他们这些乞丐之间,也是有竞争的, 有些乞丐团伙会仗着自己这边人多势众, 去抢别的乞丐的东西。

    江来对他们来软的没用, 只能对他们来硬的,带着手下直接抓人。

    “桑小姐,孤儿院多好啊,等他们去了, 肯定就不想跑了!”江来笑眯眯的, 他现在就想在孤儿院待一辈子。

    待在孤儿院里, 不用为明天吃什么发愁,不用挨冻,这过的简直是神仙日子!

    “那你们继续努力。”桑景云道。

    “小的遵命!小的一定把上海的小乞丐, 都抓回去!”江来朝着桑景云鞠躬,一副谄媚模样,但等回过头,就扬起下巴,对着自己的小弟开口:“小的们,我们先把这人送到船上,然后继续去抓人!”

    江来这模样,像极了桑景云上辈子看过的抗日剧里,那些对着日本人点头哈腰,转头就对国人耀武扬威的汉奸走狗。

    等等,不能这样比,真要这样比,那她成什么了?

    桑景云目送江来嚷嚷着一些话走远,仔细一琢磨,突然发现江来说的一些话,是从《西游记》连环画,还有她给江来他们讲的故事里学来的。

    说起这事,前几天,她还看到江来爬到河边的一棵老桑树上,拿着一根竹竿装孙悟空。

    桑景云没去管江来他们,和桑景英一起前往租界。

    而江来,他们一群人拉扯着那个小乞丐,就把人送到谭峥泓雇来的船上。

    这艘船上有个煤炉,上面热着粥,瞧见有小乞丐被送来,船夫立刻就用大碗盛了一碗粥,又往里头舀上一勺咸菜,一勺花生,端给那个惶恐的小乞丐。

    这个被抓的小乞丐很害怕,但看到热乎乎的粥,却还是忍不住咽口水。

    他们都是活一天算一天的,长期的饥饿还让他们在面对食物时,忍不了一点。

    他抢过粥就喝,随着热粥下肚,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

    船夫这时道:“我们少爷是个好心人,怕你们被冻死饿死,就盖了个孤儿院给你们住,你们看江来他们,现在是不是过得很好?跟着我们过去,你将来也能过好日子。”

    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会随便相信陌生人的,但这个孩子平日里日子过得太难,又自觉没什么能被骗走的东西,也就信了。

    船夫见状,又抓了一把花生给他。

    到快中午时,江来一行已经抓了八个孩子到船上。

    他自个儿也上了船,对着船夫笑:“叔,我的好叔叔,你摇快一点,我们快要饿死了。”

    说完,江来还给自己手底下的小弟使了个眼色,他那些小弟,就开始对着船夫说各种好听话儿。

    船夫笑眯眯的,加快了撑船的速度。

    他也要赶着回去吃饭。

    他吃的,比这些孩子吃的还好,谭少爷他们在桑家吃饭时,会让人给他送一份饭菜。

    他每次都是就着素菜和肉汤把米饭吃完,荤菜晚上带回去,这样全家都能尝一口,家里吵吵嚷嚷的事情都少了。

    船在孤儿院门口停下,江来领着那些小乞丐进去,就见穿着貂皮大衣的谭峥泓等在院子里。

    江来下意识想要跪,又记起谭峥泓不让他们跪,就道:“谭少爷,我们带回来八个小乞丐。”

    “很好,你们先吃饭,吃饱了带他们去洗个澡。”谭峥泓道。

    钱表姑已经做好午饭,孩子们就排队等她盛饭。

    钱表姑会在看过孩子的个子后帮着盛一定量的饭,再在上面盖上一大勺青菜豆腐。

    之前谭峥泓是让这些孩子自己去盛饭的,结果这些孩子拼命多盛,把碗里的饭压得紧紧的,之后要么留出一些藏在身上,要么全都塞进肚子吃到肚子鼓起动都动不了,闹出不少事情。

    谭峥泓意识到不能这样,就让钱表姑帮着盛饭,免得这些孩子不知节制把自己的胃撑坏。

    江来他们熟练去拿饭吃饭,被他抓来的小乞丐跟着他们,也都拿到了一碗饭。

    虽然之前都已经喝过粥,但这会儿他们依旧能吃下,全都狼吞虎咽。

    等他们吃完,又被领到谭峥泓专门建的浴室里洗澡,洗完,每个人还都发到了一套干净的里衣,和一套干净的棉衣。

    他们晕晕乎乎地穿好新衣服,又被剃了光头。

    江来他们,也都是光头。

    这是桑景云提议的,这些孩子,几乎人人长虱子,若是不把他们的头发剃光,孤儿院里可能会到处都是虱子。

    谭峥泓给这些孩子一人一块布,让他们用来裹脑袋御寒,然后道:“你们先歇一歇,顺便把自己的脏衣服洗了,赶明儿,我找个大夫来给你们看看。”

    谭峥泓已经找大夫给江来他们看过。

    江来他们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还有人被冻掉了手指头或者脚指头,但问题不算大,能活下来。

    也不知道这些新来的孩子情况如何。

    谭峥泓没有扔掉这些孩子的旧衣服,但让他们一定要把衣服洗干净。

    这些孩子正打算去河边洗,钱表姑就拿了几个木盆给他们,还在木盆里放了些热水,又拿了块肥皂,教他们洗衣服。

    这些孩子的手把手浸在温水里,看着原本的干净水随着对衣服的揉搓,慢慢变成泥水,突然就落了泪,一起哭起来。

    钱表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哭:“不哭了,以后安心在这里住着。”

    这些孩子哭得更大声了。

    这些被抓来的小乞丐,就这么在孤儿院住下。

    孤儿院没有足够的床,因而到了晚上,他们没有床睡。

    但谭峥泓买来许多稻草,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

    他们躺在干燥的稻草上,有暖和的被子盖,住的房子,更是和地主老爷的房子那样,一点不透风。

    今天发生的这一切,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他们甚至不敢睡觉,就怕一觉醒来,什么都没了。

    没过两天,这些孩子就开始跟在江来后面,去抓县城其他的小乞丐。

    他们的脸上和手上都长着冻疮,非常非常瘦,但都笑得很开心。

    就是免不了有些坏习惯,比如在身上藏饭团,以至于晚上引来老鼠之类。

    桑景云最近除了写小说,没有别的事情,也就时不时来孤儿院看几眼,顺便跟事情已经没有那么多的谭峥泓学英文。

    这天,桑景云早起写了两千字,估算着时间来到隔壁,就看到钱表姑怀里抱着一个小婴儿。

    桑景云有些惊讶:“这孩子哪里来的?”

    钱表姑一脸无奈:“昨晚上有人扔在门口的,要不是我听到声音出去,这孩子在外面冻一晚上,指不定就冻死了。”

    说完,钱表姑又道:“这是个女娃娃,瞧着刚出生,应该是附近的人家生了以后不想要才扔的。我捡到她的时候,她身上就一件破衣服,被放在垫了稻草的破篮子里,脸都冻青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心。”

    桑景云摸了摸眼睛都睁不开,头上还有污渍的女婴,心情复杂。

    这个时代,孤儿很多。

    一来老百姓没有避孕手段,怀了就生,二来……普通老百姓稍微遇上点事情,就可能家破人亡。

    比如钱表姑的丈夫,他是得肠痈死的,也就是现代的阑尾炎。

    放现代一个小手术能解决的病,在这个时代会死人。

    他死后,钱表姑过得很艰辛,而若是钱表姑再出点事,她的两个孩子,就会成为孤儿。

    谭峥泓心知自己养不了太多孤儿,因而并未宣传这个孤儿院,可即便如此,依然有河对岸棚户区的人,将孩子扔在孤儿院门口。

    现在,竟然连刚出生的婴儿都被扔了过来。

    就在这时,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桑景云瞧见他,就道:“又有孩子被扔在孤儿院门口了。”

    “孩子情况如何?”谭峥泓问。

    桑景云指了指钱表姑怀里的襁褓:“我刚过来,不太清楚。”

    谭峥泓看着那襁褓,都愣了,随即蹲在地上,抱着脑袋发愁:“我的天,怎么还来个小婴儿?这要怎么养?”

    他之前跟张庄茂一起,捡到过一个小女婴,出了钱一直养在别人家里。

    不想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小婴儿。

    最关键的,是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若是周围人都往他们孤儿院扔孩子,那他根本养不起。

    桑景云见他一副郁闷模样,开口:“这事儿得想个办法,不能让人老把孩子往孤儿院扔。”

    谭峥泓也不从地上起来,仰头看桑景云:“桑小姐,你有办法吗?我想不出法子。”

    谭峥泓很清楚,如果孤儿院的孩子吃得很差穿得很差,往孤儿院扔孩子的父母,应该会少一些。

    但包括江来在内的小乞丐,身体亏空都很严重,他若是不给他们吃饱饭,他们可能没机会长大。

    他也可以狠心不收那些被父母扔过来的孩子,但那些孩子的模样瞧着跟小乞丐没区别,一副饿狠了的样子。

    而且大冬天的,他不让人留下,这些孩子饿死了怎么办?

    桑景云道:“谭少,你家在南洋有农场是吗?”

    “对!”谭峥泓点头。

    桑景云道:“你让人宣扬出去,就说孤儿院的孩子,等养大一点,都是要去南洋你的农场里给你干活的,往后就回不来了。如此一来,被父母扔到孤儿院的孩子,应该会少很多。”

    某些扔孩子的父母,是存着让孤儿院白白帮他们养孩子的心思的,若是知道孩子来了孤儿院后,往后再也见不着,肯定就不扔了。

    若是明知道往后再也见不着孩子,依然把孩子扔过来,那就说明他们是当真不要这孩子了,孤儿院收了也无妨。

    就说钱表姑怀里的这个女婴,若是孤儿院不收她,她只有死路一条。

    这年头,被遗弃的女婴真的很多。

    想到这里,桑景云又道:“谭少,你还可以找些活儿给孤儿院的孩子做,让他们多多少少挣点钱,贴补孤儿院的开销。”

    谭峥泓听完,终于从地上站起:“桑小姐,把他们送去南洋确实可行!南洋那边一直缺人,只是他们愿意吗?”

    桑景云道:“你就先这么说,往后等他们长大了,愿意去的就去,不愿意去南洋的,就让他们自谋生路。”

    也对!谭峥泓出去安排这件事了。

    而他一说,江来立刻道:“谭少,你对我们有大恩,我们愿意去你老家种地!”

    江来有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谭峥泓竟然要把他们养大!

    至于去南洋工作……他对南洋没概念,但既然谭峥泓是从南洋来的,那么南洋就是谭峥泓老家。

    在江来的理解里,那就是谭峥泓把他们养大后,他们要给谭峥泓当长工,做佃农。

    这完全没问题!

    他以前,都不觉得自己能长大!

    至于做佃农当长工,这确实很辛苦,但地主老爷人好的话,日子还是好过的。

    谭峥泓一看就是个好人,他愿意给谭峥泓当一辈子长工。

    一辈子啊……他以前都不敢想那么远!

    谭峥泓听了江来的话,开口:“你们去了以后 ,也不见得就是种地,若是你们能学会认字,还可以做管事。”

    保镖把谭峥泓话翻译成吴语,江来听完立刻道:“谭少,我一定好好学,将来做个管事!”

    谭峥泓已经能听懂一些吴语,笑道:“对,江来你做个管事。”

    跟孤儿们聊过,谭峥泓就让保镖把这件事宣扬出去,顺便雇个奶娘回来。

    钱表姑已经给那个女婴喂了点米汤,但只喝米汤,孩子是长不大的,得有奶娘才行,奶娘还得吃好点。

    既然孤儿院有了奶娘,之前那个被寄养在别人家的女婴,也可以带回来……

    想到又要增加一笔开销,谭峥泓头都大了。

    幸好他有个爹!

    今儿个晚上,他就去跟他爹要钱。

    孤儿院渐渐走上正轨,而这时,《新小说报》连载的《双面魔君》,终于迎来完结。

    《双面魔君》在《新小说报》地位特殊,一直都有单独的一张报纸来刊登。

    黄培成之前很是发愁,若是云景在写完《双面魔君》之后,没有新作品问世,那这多印的一张报纸,会不好处理。

    他手上有一些别的书,但那些书论质量,是比不上《双面魔君》的。

    幸好,云景写了新书!

    《真假千金》这本书,黄培成手上已经有五万字稿件。

    他很看好这个故事,觉得这个故事,会比《双面魔君》更受欢迎。

    《双面魔君》是一部武侠小说,并非所有人都喜欢看,但《真假千金》不同。

    这部小说的背景就是这个时代的上海,云景不仅写得很真实,人物之间冲突还多。

    虽然主角的一些行为,可能会被老学究说,但只要看了开头,读者肯定想知道金月季后来的遭遇。

    他就特别期待后续,看这部小说,他感觉自己的情绪,全都被调动起来。

    金芍药给金月季挖坑的时候,金老板看不起金月季的时候,金夫人对金月季表达她敷衍的关心的时候,金家下人不把金月季当回事的时候,他甚至恨不得冲进书里,打这些人一顿!

    他一个男人,竟然共情金月季,简直不可思议。

    云景写得太好了,不仅背景真实,里面的人物也都被她写活。

    这还只是从故事层面去评价这本书,若是往深了看,云景分明就是借着金月季,在写女性受到的压迫,在反对包办婚姻。

    里面还有一些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

    黄培成让报社的人,将报纸送去各地。

    仓库里的这些报纸,会在明天早上,送到读者手上。

    这上面有一千字《双面魔君》的结尾,外加三千字《真假千金》的开头。

    第二天起床后,黄培成并未去报社,而是前往附近的一个茶馆。

    那茶馆的说书先生,每天都会第一时间给人念《双面魔君》,今天,应该也会念《真假千金》。

    他想知道,在茶馆喝茶的人,会如何看待《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第58章 新书刊登

    现在已经入冬, 上海的天亮得也就比较晚。

    但习惯早起的人,依然会早早起来。

    凌晨四点多,上海就有很多人离开家, 出去喝早茶。

    黄包车车夫、码头工人、家境普通的老人,他们会聚集在价格便宜的茶水铺, 而那些家境好,手里有些余钱的人, 则会去收费贵的茶楼。

    黄培成去的茶馆,收费就不便宜。

    他进去后, 就瞧见好几个眼熟的人, 他们有开酒楼的, 有在银行工作的,也有颇有名气的老中医。

    此时, 那老中医就在跟周围人聊养生:“如今入了冬, 早上就不宜喝绿茶,应喝红茶, 最好喝姜茶……”

    正说着, 一个留着长须, 瞧着约莫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领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从外面进来。

    正聊得起劲的老中医不再说话,正襟危坐看向那中年男子:“李先生来了!”

    其他人闻言,也都看向那中年男人, 同时小声议论起来:“那《双面魔君》, 我听着已经快要讲完, 着实有些舍不得。”

    “应当不会那么快完结,即便孟佑已经将仇人一网打尽,也可写他行走江湖, 除暴安良!”

    “还可写他娶妻生子,将名剑山庄发扬光大!”

    “也是,还有许多东西能写。”

    ……

    这些人低声议论,都不想这本书完结。

    但当那个姓李的说书先生上了台,却告知众人一个噩耗:“诸位客官,今日,我要给大家讲《双面魔君》最后的内容。”

    立刻就有人问:“李先生,《双面魔君》登完了?”

    “对,登完了。”李先生拿着《新小说报》开口。

    众人失望不已:“怎么就不写下去了?”

    “莫不是报社稿费没给够?”

    “这消息让我心里空落落的。”

    ……

    《双面魔君》的结尾,让人看得热血沸腾。

    孟佑神功盖世,无人能敌,还已经得到诸多小势力的投诚,直接碾压了正魔双方诸多高手。

    就这么完结确实很好,但也让人不舍。

    李先生这时又道:“不过,诸位不用伤心,云景先生写了新书,等我念完《双面魔君》,便给大家念新书。”

    得知有新书,众人很是高兴,期待不已。

    李先生这时,拿出报纸开始念《双面魔君》的结尾。

    他念的时候抑扬顿挫,有时还停顿一下,吊听众胃口。

    他念书时,茶楼很安静,他念完后,各种声音才猛然爆发,大家都议论起来。

    李先生趁此机会,喝了一盏茶。

    等茶馆里的声音渐渐消失,李先生这时道:“接下来,我便为大家讲云景先生的新书,这书名为《真假千金》。”

    茶楼里的听众闻言,好奇万分。

    他们知道真假美猴王,这真假千金又是什么?

    而这时,李先生已经开始读《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他一读,众人便都安静下来,认真地听。

    三千字不算长,即便李先生读得很慢,偶尔还停顿一下,也在半小时后读完。

    他刚读完时,酒楼里一点声音都没有,过了一会儿,才有人问:“读完了?”

    “读完了,我要歇歇了。”李先生又开始喝茶。

    为了让大家都能听清,他念书的声音很响亮,念久了嗓子会不舒服。

    听到李先生这话,来喝茶的人,都不再压着声音,议论起来。

    “那农妇太过狠毒,竟然调换别人的女儿!”

    “她还虐待真千金!”

    “这小姑娘着实可怜,自幼被打骂就算了,还被逼着嫁给一个傻子。”

    ……

    普通读者看小说时,不会想太多,就只简单看个故事。

    就像很多人在看《双面魔君》的时候,只觉得这个故事很好看,从没想过他表达了什么新思想一样。

    现在他们听《真假千金》,也是这样的。

    大部分人只觉得真千金可怜:“幸好金老板把她认了出来,等回到家,她的日子就好过了!”

    “一定要把那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赶走!”

    “一定要好好教训这个换孩子的毒妇!”

    ……

    当然,也有极少数人,想到了别的。

    那老中医就叹气:“农村女子当真不容易,我以前去农村义诊,就看到有产妇怕弄脏被褥,在柴房生产,若生了女儿,被夫家嫌弃,还连月子都坐不好。”

    这书里调换孩子妇人确实可恨,但她也可怜。

    那金夫人生完孩子有一群人伺候,她呢?因怕夫家害死自己的女儿,竟是忍着各种不适,大老远回娘家。

    书里没多写,但以他对农村的了解,这女子的娘家人瞧见她,肯定不会欢迎,只会嫌弃。

    即便她丈夫没来找她,她娘家人,也会把她连带着孩子一起送回去。

    她应该也是知道这一点,才会铤而走险,换了孩子。

    又有人跟金老板有共鸣:“这真千金的脾性不好,在乡下都被养坏了。”

    但不管怎么样,这些普通读者,对后续剧情充满期待。

    黄培成见他们喜欢,便松了一口气。

    他报纸的销量,看来不会跌!

    此时已经六点,天慢慢亮了。

    租界的大街上,报童拿着报纸,已经在吆喝:“卖报卖报!《新小说报》刊登了《双面魔君》的结局,快来买啊快来看!”

    有人闻言,驻足买了一份报纸。

    他先看的,自然是《双面魔君》,而他刚看完,就注意到紧随其后的,云景的新书《真假千金》。

    这人下意识,就看下去。

    《真假千金》这部书,跟《双面魔君》一样,非常容易看进去,而一看进去,就对后续好奇万分。

    “这云景写的小说,着实抓人。”这人忍不住感叹。

    很多书,要看上许久,才觉得好看,云景的书,却总是一上来,便让人迫不及待想知道后续。

    也不知道这真千金,接下来命运如何。

    普通读者只觉得好看,但也有一些读者,想法与众不同。

    某个文人早上起来后,裹上厚厚的棉袄,哆嗦着离开自己租住的亭子间,来到外面。

    他顶着寒风找了一家早餐店,要了一碗咸豆浆,两个咸菜包子,吃完后总算暖和了一些,就去买了一份《新小说报》。

    他对小说兴趣不大,原本是不看小说报的,会看这份报纸,是因为《双面魔君》这部小说。

    近来,他反复看这部小说,越看,越喜欢孟佑。

    如今这世道,军阀割据,百姓苦不堪言,像极了书里的武侠世界。

    若有人能带领百姓,推翻军阀……

    不说这些,书里孟佑的思想,也让他惊叹。

    他特地拿了个本子,抄下孟佑的一些想法,越抄越觉得作者不简单。

    就在昨日,他特地给自己的老友写了一封信,或者说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写得就是他从《双面魔君》里,看出来的革命新道路。

    今天报纸上,《双面魔君》只有一千字,他很快看完,有些不舍。

    他很想跟云景商讨一番,可惜云景的身份没人知道,《新小说报》那边,更是守口如瓶。

    这人继续往下看,然后就看到了《真假千金》。

    云景先生竟然写了新书,也不知道他打算在新书里写什么!

    看着看着,这人恍然大悟。

    这书的主角金小花,分明就是在反抗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压迫!

    那些劝金小花的村里人,乃至金老板,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可实际上,他们就是一座座封建大山。

    众人都以为是对的东西,它不一定是对的!

    让女性做主角,确实更能揭露社会的残酷,云景这次的题材,选得非常好。

    谭峥泓,也已经看到《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他早上五点半准时醒来,下楼时,《新小说报》已经摆在餐桌上。

    他打开看了一会儿,热腾腾的早餐就被端了上来。

    今天吃的是肉骨茶和炒面,谭大盛很喜欢肉骨茶,但谭峥泓兴趣不大。

    他专门挑里面的肉吃,顺便看《新小说报》。

    看着看着,他就忘了吃东西。

    《双面魔君》的完结让他有些难受,但《真假千金》这本书,第一时间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虽然只有短短三千字,但已经让他抓心挠肝一般,想知道后续。

    吃过早饭,匆匆赶到孤儿院的谭峥泓,在看到桑景云的一瞬间,就问:“桑小姐,云景先生写新书了,你看了吗?”

    “我奶奶还没回来。”桑景云没有正面回答。

    谭峥泓知道桑钱氏每次去县城,都会买几份《新小说报》回来,听桑景云这么说,便觉得桑景云一定没看过。

    他拿出一份《新小说报》给桑景云看,同时滔滔不绝地夸奖起云景的这部新小说。

    “这书题材新颖,写得也好,开篇就很吸引人,小花她太惨了,我希望她以后,可以生活幸福。”谭峥泓道。

    “她会的。”桑景云笑了笑。

    她写的书,主角前期再惨,以后也一定能过得很好。

    见谭峥泓这么喜欢这部小说,桑景云心情不错。

    这部小说,读者应该不会少。

    说起来,她第一次接触真假千金相关的作品,是上辈子年少时看的一部韩剧,叫《蓝色生死恋》。

    这部剧在当年,收视率非常高,虽然她不是很喜欢,但她的一些同学很喜欢。

    这个题材,真的是经久不衰。

    桑景云拿着谭峥泓带来的《新小说报》,去给孤儿院的孩子念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里的金月季,会通过读书改变命运,她在意识到父母不爱自己之后,还接受了这一切,放弃讨好父母,专注自身。

    孤儿院的孩子都是没有父母,或者被父母放弃的,他们应该学习金月季,努力掌控自己的人生。

    第59章 翻译

    孤儿院现在, 一共有三十八个孩子,其中五个是被遗弃的女婴。

    为了照顾这五个女婴,谭峥泓花钱雇了两个奶娘, 还买了两只奶羊。

    刚出生的女婴只让奶娘喂,其中两个稍微大点的, 就喝煮过的羊奶。

    至于另外那三十三个孩子,有二十五个, 是跟江来一样,早早在外流浪的孤儿, 剩下的八个, 都是被父母扔在孤儿院门口的。

    被父母扔在门口的孩子, 原本还要多一点,最初时, 就连几个在孤儿院当过小工的人, 都把自家孩子扔在孤儿院门口,让谭峥泓哭笑不得。

    毕竟这些孩子当初曾跟着父母在孤儿院这边吃喝, 他是认识的。

    不过, 在谭峥泓传出会把这些孩子送去南洋的消息后, 有些父母就将孩子接走了。

    剩下的这八个孩子,五个是女孩,这些女孩没什么大毛病,只是其中一个孩子脸上有胎记, 又有一个孩子是兔唇。

    那三个男孩, 却都有不小的问题。

    一个是跛子, 一个聋哑,还有一个先天脊柱侧弯。

    桑景云给他们念完故事,让江来教他们算算数, 自己则是拿着英文课本,去跟谭峥泓学英文。

    现如今,农历已经进入腊月,今天是腊月初三。

    阳历则已经走到12月底,很快,他们就会迎来1917年,也就是民国六年。

    桑景云不是学历史的,虽然她知道很多历史事件,但绝大多数事情事件,她已经记不清具体时间。

    1917年发生的事情里,她唯一有印象的,是俄国十月革命。

    那对现在的她来说非常遥远。

    桑景云又跟着谭峥泓学了一篇英语课文,并默默背诵。

    她上辈子不爱开口说英文,是因为觉得自己说的英文 ,跟录音里不太一样。

    这辈子倒是好多了,这也跟谭峥泓有关,谭峥泓非常擅长夸人。

    “桑小姐,你的英文说得真好!”

    “你学东西也太快了,英文还一点口音都没有!”

    “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

    桑景云其实不太喜欢英语,她知道学会英文后,对她有好处,应该学。

    但真开始学了,她不可避免会觉得无聊,想要放弃。

    但谭峥泓太会夸人了!

    桑景云知道夸奖别人可以让人有动力改变自己,之前,她就会刻意夸奖桑学文。

    但她那么做,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并没有多少真心,谭峥泓的夸奖,却真心实意。

    见谭峥泓那么崇拜自己,那么崇拜云景先生,她默默增加了学英文的时间,对开口这事儿,也不再排斥。

    学了一会儿英文,眼瞅着快到中午,桑景云就跟谭峥泓告辞,准备回家。

    离开前,她又听到谭峥泓在夸江来:“江来,你算数学得特别快,一点不像以前没读过书的。我相信你以后,一定能成为一个非常厉害的人。”

    江来能听懂一些北京话,就算听不懂,他也能从谭峥泓的神情,看出谭峥泓在夸奖自己。

    他是一个小乞丐。

    以前哪有人夸他?从来都只有人骂他嫌弃他。

    江来眼睛亮晶晶的,打定主意要好好学算数,以后给谭峥泓当账房。

    他跟谭峥泓身边的保镖打听过,账房先生一个月至少能拿六元的薪水,有些还能拿十几元!

    若他能当上账房先生,以后说不定还能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

    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真假千金》这本书,今天只刊登了三千字。

    虽然有很多读者喜欢,但仅止于此。

    毕竟三千字真的很少,剧情还未展开。

    不过,他们是愿意为这个故事,继续购买《新小说报》的。

    此后三天,《新小说报》的销量并未下降。

    黄培成这下,彻底放了心。

    而讨论《真假千金》这部小说的人,也越来越多。

    阳历12月30日这天,桑景英一大早,就来到学校。

    昨天下了雪,今天特别冷,路也不好走,学校的同学,都是穿着木屐上学的。

    桑景英也穿了木屐。

    来到教室后,他将脚上套着的木屐取下,穿着棉鞋往教室走。

    他脚上的棉鞋是桑景云买了送他的,橡胶底的鞋不仅穿着暖和舒服,还不像布鞋那样容易坏。

    他不仅有棉鞋,还有新做的棉衣,虽然最外面的长袍是用便宜的布料做的,还很旧,但他一点都不会冻着。

    几个月过去,桑景英长高了一些,还胖了一些。

    他在学校里吃得很简单,连荤菜都不买,但早上和晚上在家时吃得很好,心情也好,也就长了肉。

    “景英,你总算来了!”桑景英的几个同学见到桑景英,立刻围上来,冲着桑景英笑。

    桑景英看到他们,就知道他们想要什么。

    他取出一份报纸给他们:“今天的《新小说报》,快拿去看吧!”

    “景英你真大气!”

    “多谢桑哥!桑哥发大财!”

    “幸亏有你啊景英!”

    这些人一边说,一边凑到一起读报。

    他们很喜欢《新小说报》上的故事,但他们的家境普遍不好,每天拿出几个铜元买报纸,对他们来说压力有点大。

    幸好有桑景英每天带报纸给他们看。

    桑景英笑了笑,又拿出《水浒传》看起来。

    报纸只有一份,不是每个同学都能第一时间看到。一个没能挤进去看《真假千金》最新内容的学生,瞧见桑景英又开始看《水浒传》,忍不住问:“景英,你怎么天天看这书?这书就这么好看?”

    桑景英道:“是很好看。”

    这个同学闻言感叹:“你真厉害,这样的书也能看完。”

    他们这些人,很多只读了初小,大部头还没有标点的《水浒传》,也就看不下去。

    他之前跟桑景英借来看过一点,就记得开篇是朝中在商量事情,然后好像是有个官员出去办事,遇到一只老虎。

    具体如何他已经记不清,反正不像《真假千金》那样容易看懂。

    都已经看不太懂,他自然不想再看下去。

    “这本书写得很好,非常好。”桑景英道。

    他知道自己姐姐写的小说很好看,但要论对文字的运用,是绝对比不上《水浒传》的。

    他姐就不止一次说,《水浒传》和《西游记》的作者的文学功底非常强,是他们拍马都比不上的。

    他在看书的过程中,还发现作者的人生阅历,远超他的想象。

    比如,作者对杀人场景的描写,就格外真实,跟《新小说报》上某些武侠小说的描写截然不同。

    桑景英怀疑这部小说的作者真的杀过人,至少见过很多杀人场面。

    不过他看这部小说,主要还是为了赚钱。

    如今他姐赚得很多,但他身为家中长子,赚钱应该是他的责任!

    “故事肯定是好的,我也听人讲过一些,但实在看不动,还是《真假千金》更好看,”这个同学叹气,“我的国文不够好。”

    桑景英笑起来:“我也更喜欢《真假千金》。”

    这可是他姐写的小说!

    两人说话时,第一批人已经将《真假千金》今天刊登的内容看完。

    于是,第二批人开始看。

    而第一批人,则聚在一起聊天。

    “金老板夫妇还有金芍药,他们实在可恶!”

    “月季真可怜,好不容易回家,还要被人怠慢。”

    “月季也真厉害,很多女子,遇到不公只会垂泪,她却会努力争取。”

    ……

    还有人道:“我父母在我年幼时,就给我和表妹订了婚,但我只把我表妹当妹妹,不想跟她成亲。我真的很想退婚,但那样会毁了我表妹的一辈子……唉!”

    桑景英闻言道:“事已至此,你只能好好对你表妹,女子在这世间,活得比男子要艰难许多。”

    这人点头:“我知道,她到底是我表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不会辜负她,就是有些难受。若我有了孩子,我一定不会像我父母一样,完全无视孩子的意愿。”

    “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桑景英道。

    这人重重点头。

    桑景英转而说起别的:“明天是周日,后天是元旦,接下来我们有两天假,真是想想就开心!”

    桑景英那个同学眼睛一亮:“对,有两天假!我攒了点钱,想去租界看看,你们有要一起去的吗?”

    “我不去,我攒着钱,想买一套《双面魔君》。”

    “我去!”

    “我没钱,就不去了……”

    ……

    桑景英也不去。

    他是会去租界的,但他跟自己的姐姐一起去,不跟同学一起去。

    桑景英的学校里,大家在看报,张庄茂的学校里也一样。

    张庄茂是厌恶云景的,也不喜欢《双面魔君》。

    但《真假千金》这本书,他在听人说了些剧情后,就特别想看,而等看了之后,更是非常喜欢。

    他在金月季身上,看到了自己。

    他的母亲,全然不顾他的想法;他的父亲,眼里只有利益;他的两个兄长,对他不闻不问。

    他和金月季一样,不被家人重视。

    张庄茂从金月季身上,除了看到自己以外,还看到了桑景云。

    桑景云一点不给他脸面,他原本是很生气的,但看了这小说,想想桑景云的处境,便气不起来了。

    他们都是可怜人。

    桑景云并不知道张庄茂把自己当成了可怜人。

    她正在看桑钱氏切年糕。

    这年糕是桑钱氏从附近一个打年糕卖的农家买的。

    他们这里的人,若是家里宽裕,入了冬,是定要买点年糕回家,放水里泡着,慢慢吃的。

    桑景云上辈子,从小就不爱吃年糕,尤其不喜欢奶奶做的年糕粥,但她奶奶特别喜欢吃年糕。

    年幼的她不理解,现在倒是能理解了。

    年糕是糯米做的,特别管饱,还是细粮,这样的食物,那些平日里吃不饱的人,哪能不喜欢?

    对他们来说,水煮年糕已经是绝顶美味。

    就像她刚穿来那会儿,每天只能喝粥,那时如果有年糕给她吃,她肯定喜欢。

    桑钱氏将年糕切成小块,说是中午要给谭峥泓他们,做一盘糖炒年糕。

    将年糕用猪油煎一煎,再将白糖熬化,将年糕放进去拌一下,最后撒上芝麻,这样做出来的糖炒年糕,很多人都爱吃。

    谭峥泓口味偏甜,爱吃甜食,应该会喜欢。

    至于其他人……这样高热量的食物,没人会拒绝。

    “明儿个早上,我们还可以吃年糕粥。”桑钱氏又道。

    桑景云连忙道:“奶奶,别做年糕粥,做青菜年糕吧。”

    她不爱吃年糕粥,若是青菜和年糕一起煮,倒是喜欢的。

    桑钱氏答应下来,她就是想吃年糕,怎么煮的倒是无所谓。

    两人说完话,桑景云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又拿着英文课本去隔壁。

    桑钱氏瞧见这一幕,有些担忧,然后回头瞪了桑学文一眼。

    在桑钱氏看来,自己的孙女儿,已经到了找婆家的年纪。

    因此,她看到桑景云身边出现年轻男子,就会忍不住多想一想。

    张庄茂那家伙,她是看不上的,洪永祥倒是不错,谭峥泓那就更好了。

    桑钱氏能看出来,谭峥泓喜欢自己孙女儿。

    若桑家没有败落,这会儿她孙女完全可以挑拣一番。

    然而桑家已经败落,纵然谭峥泓喜欢她孙女儿,两人也不太可能在一起。

    都怪桑学文!

    “娘……”桑学文不明所以。

    桑钱氏懒得理他,什么都没说。

    她一直惦记着桑景云的婚事,但她能看出来,桑景云自个儿,是没想过这件事的。

    既如此,她也没必要多说什么。

    她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不懂,若去给自己的孙女儿拿主意,搞不好会害了自己的孙女儿。

    桑景云来到隔壁孤儿院,就见孤儿院的孩子,正被江来带着,一起唱《读书郎》。

    虽然孤儿院已经开始收留孤儿,但床铺之类,很多东西还没准备好,因此这些孤儿暂时处在散养状态。

    谭峥泓打算等过了年,再请个认字的人回来,教他们国文和算数,再找点手工活给他们做,为孤儿院创收的同时,也让他们学会一些技能,有个谋生本事。

    因为他们现在没有老师,学东西也就学得很杂,大部分时候,都是一群人在屋里玩儿。

    等唱完歌,江来笑着跟桑景云打招呼:“桑小姐早!”

    “你也早。”桑景云朝着他点头,然后就见江来殷勤地搬了一个凳子给她。

    桑景云跟江来聊了聊,问他最近过得如何。

    江来滔滔不绝地说起来,说自己过得很好,说自己从未过过这样的好日子:“桑小姐,你看外面下了雪,往年这时候,我冷得不行,却还要去县城讨饭,不然就要饿肚子……我做梦都想不到,我还能有现在这样的好日子过。”

    桑景云道:“你以后的日子一定会更好。”

    她虽然这么说,但想到今后这个国家会出现的战乱,又忍不住在心里叹气。

    去南洋,对这些孩子来说,或许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桑景云拿出纸笔,又教了江来一些算数,也就是这时,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冻死了冻死了,这外面也太冷了,我这辈子,还没有挨过这样的冻。”谭峥泓刚进屋就开始跺脚。

    桑景云道:“你觉得冷,怎么手里还拿个雪球?”

    谭峥泓有些不好意思:“桑小姐,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下雪!”

    今天早上起来,发现外头下了雪,天知道他多么兴奋。

    他以前只在书里看过雪景,现在终于在现实里看到了。

    原来雪是这样的!

    这次的雪下得不大,地面上都没有什么积雪,只屋顶上,树木上覆盖了薄薄一层。

    谭峥泓也就没办法堆大雪人,只堆了几个小雪人玩儿。

    一边玩,他一边跟桑景云说话:“桑小姐,《真假千金》真好看,我整天惦记着这本书,特别想一次看完,你说云景先生他怎么这么厉害?我觉得书里的人,都被他写活了!”

    “桑小姐,我觉得金月季真的是个很好的姑娘。”

    “桑小姐,我想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

    桑景云已经习惯谭峥泓整天在自己面前夸云景。

    她很喜欢听这些,听得很认真,但一般不搭话。

    在陌生人面前夸云景,她是完全没有心理障碍的,但在熟悉的人面前夸,她没那么厚的脸皮。

    但在谭峥泓说要把《真假千金》翻译成英文后,桑景云立刻就开口了:“你说什么?”

    谭峥泓道:“我想把《真假千金》翻译成英文!桑小姐,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小说,比国外的小说更好看,我想让那些外国人,也看一看我们国家的小说。”

    谭峥泓以前在南洋读中学时,看了学校图书馆很多书。

    其中就有他非常喜欢的《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等,《傲慢与偏见》之类,他也很喜欢。

    但也有一些书,他看得莫名其妙。

    比如有些书,写的就是出轨之类,他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受推崇。

    当然,他会有这样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他的鉴赏能力不够。

    总之,在看了《双面魔君》后,他就有些兴奋,觉得他们国家的小说,比国外的更好看。

    为此,他特地将《双面魔君》寄去南洋,给自己以前的同学看。

    他还想把《双面魔君》翻译成英文,给自己以前的洋人同学看。

    但《双面魔君》是一部武侠小说,里面有各种功法,还有蛊虫之类,这些东西在英语里,都没有对应的单词,他不知道要如何翻译,只能放弃。

    这部《真假千金》却不同。

    这写的是现如今的上海,翻译起来并不难,他觉得他可以尝试一下。

    他看了很多洋人的小说,现在想让洋人,也看他们的小说!

    “凭什么只有我们看他们的小说?他们也可以看我们的小说!”谭峥泓道:“我这样做,还能让自己的英文学得更好。”

    “这是一个好主意。”桑景云道。

    她不知道自己的小说,外国人会不会喜欢。

    但谭峥泓愿意翻译,她求之不得。

    作为一个作者,她肯定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看到。

    “桑小姐,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支持我!”谭峥泓很高兴:“我明日就去《新小说报》编辑部,让他们帮我问一问云景先生,看云景先生,愿不愿意将作品给我翻译。我以前从未翻译过作品,不见得能把这本书翻译好,但我可以请人帮我润色一番……”

    谭峥泓早已想好要如何翻译这本书,他打算自己翻译好后,再请个洋人润色一下,然后拿去国外出版。

    当然在那之前,要先得到云景先生的同意。

    正好明天桑景云有事要去租界,他也就不来孤儿院了,干脆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

    谭峥泓是真的很喜欢《真假千金》这本书,他喜欢孟佑,但更喜欢金月季。

    他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这个故事。

    桑景云道:“我相信云景先生一定会同意,应该还会很感激你。”

    谭峥泓闻言笑起来,又道:“我要好好练一练翻译,以后说不定还能翻译别的东西!国外很多资料,在国内是没有的,我若是将那些资料翻译成中文,肯定能对国内的发展有助益。”

    “谭少,这是利国利民的事情,你若是做好了,一定会有很多人感激你,等我学好英文,我也要做翻译。”桑景云道。

    现如今,他们国家跟国外的差距,非常大。

    比如,世界上第一条地铁在1863年建成,而中国的第一条地铁,晚了一百年才建成。

    若是他们能多翻译一些国外的资料,对国内的发展,确实是有很大益处的。

    聊过之后,桑景云开始学英文。

    谭峥泓却是拿出他放在孤儿院的《新小说报》,开始翻译《真假千金》。

    见谭峥泓这么认真,桑景云对这部小说,也愈发重视。

    曾经,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国家能生产丝绸。

    但后来,各种技术被窃取,其他国家,便也能生产丝绸。

    桑家会破产,其实有一部分原因,是日本丝绸产量越来越高,以至于他们国家的丝绸产业,遭到一定程度的打击。

    第60章 神秘身份

    桑景云对丝绸这一块, 所知不多。

    但她曾听桑元善说,日本如今的蚕丝产量,已经超过中国。

    此时国内生产技术落后, 而且基本靠手工,日本却已经开始使用机器降低成本, 因此日本丝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丝绸一直很受西方人欢迎,现如今, 他们国家就依靠丝绸出口,换取大量外汇, 并从国外购入钢铁等, 武装自己。

    而他们国家在做这些的时候, 日本应该也在做这些。

    上辈子,桑景云还听家里长辈说起别的一些事情。

    据说, 抗日战争开始后, 日本曾将他们国家大批品种复杂,质量不好的蚕种卖到中国, 又将中国的好蚕种掠夺到日本, 并大肆破坏江浙一带的育种工厂以及桑园。

    当时, 他们村村民辛辛苦苦养出的蚕茧,价格还由日本人规定。

    日本,是在蓄意破坏他们国家各种能挣外汇,或者能生产战略物资的产业。

    这些事情, 她了解一番后, 可以在小说里提一提, 让那些有识之士提前警醒。

    桑景云只是一个普通人,能知道的信息不多,但桑元善一直做丝绸生意, 有很多生意伙伴,她上门去问,应该能问到一些事情。

    桑景云学到中午,就回了桑家。

    桑学文正在做菜。

    如今天冷,菜容易凉,桑学文就偏爱做炖菜。

    今天他就做了香菇炖鸡,里面还放了笋干,又有一个萝卜排骨汤。

    这两道菜做好,他就让桑钱氏去隔壁喊人吃饭,同时开始炒青菜。

    青菜提前炒好会冷,他现在都不会提前做。

    这段日子,泥瓦匠已经不在孤儿院干活,但孤儿院多了两个木工,所以吃饭的人依旧很多。

    但他们家已经不会坐不下,那两个木工给孤儿院做了些桌椅后,先将之搬到桑家这边用着,如今他们家堂屋里,摆满桌椅。

    最后一个上桌的菜,是糖炒年糕。

    桑学文舍得用猪油,这年糕被煎得金黄,外皮焦脆,上面裹了糖浆和芝麻,一口下去,浓浓的满足感。

    谭峥泓果然很喜欢,夸赞个不停。

    桑景云也很喜欢,一口气吃了好几块,连米饭都没吃。

    吃过饭,谭峥泓匆匆离开。

    他现在要忙的,不止忙孤儿院的事情。

    他采纳桑景云的意见,在那两个泥瓦匠建造好孤儿院后,组建了一个建筑队。

    这段时间,他每天都让自己父亲安排给他的助理,带着建筑队的人,帮棚户区的百姓修房子。

    棚户区的房子,大多是住在那里的人,自己找些木头茅草盖起来的,漏风又漏雨。

    夏天还好,即便漏雨,也不会要人命。

    但冬天漏雨,是会冻死人的。

    于是,谭峥泓让泥瓦匠帮着把那些人的房子修一修,又在棚户区旁边盖了几间平房。

    若是寒冬腊月有人房子坏了,可以到平房这边过冬。

    今天下午,他打算过去看看成果,毕竟接下来两天,他都会待在租界。

    谭峥泓这天在棚户区待到下午三点多,然后坐船往县城赶,又坐电车去租界。

    等他回家时,天已经漆黑一片。

    不过租界这边通了电,有很多灯光,他家的灯就亮着。

    谭峥泓一进门,就瞧见自己父亲在餐桌前坐着喝茶。

    谭大盛瞧见谭峥泓就笑起来:“吃了没?”

    “还没!爹,我快饿死了。”谭峥泓坐在谭大盛对面。

    家里的佣人早已准备好饭菜,见他坐下立刻端上来。

    谭大盛也刚回来,还没吃,就跟谭峥泓一起吃。

    “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谭大盛一边吃,一边询问谭峥泓孤儿院那边的情况,得知谭峥泓又没钱了,他还大手一挥,给了谭峥泓一百元。

    谭峥泓道:“爸,我明儿个要去做一件事,兴许要花不少钱。”

    “什么事?”谭大盛问。

    谭峥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爹,我想把云景先生的新书翻译成英文,这应当是要花钱从云景先生手上买版权的。”

    “新书?他之前的书写完了?”谭大盛问。

    谭大盛看过《双面魔君》,还挺喜欢这书,但后来他很忙,也就不看了,想着等完结再看。

    谭峥泓道:“对,他已经写完《双面魔君》,还写了新书。”

    “这两天我有空,正好可以看一看《双面魔君》,至于你要翻译他的新书这事儿,我找人陪你去问问,钱我来出。”谭大盛大手一挥。

    谭大盛想为国家做点什么,但他其实还有别的想法。

    他想做官。

    之前他就曾联系清政府的人,想要以提供物资的方式,要一个官职做。

    然而事情还没谈妥,清政府就没了。

    这几年,他又联系了现在的政府。

    他确实是来上海盖工厂的,但也会借着买设备,帮政府从国外买一些别的东西,偷偷运回来。

    如今这事儿已经办成,他可以歇一歇。

    “爹你真好,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谭峥泓立刻道。

    谭大盛哈哈大笑,积攒的疲惫一扫而空,又给了儿子一百块钱。

    等吃过饭,从谭大盛那里得到巨款的谭峥泓不仅给谭大盛端了洗脚水,还拿来《新小说报》,念上面故事给谭大盛听。

    谭大盛自然不会拒绝,认真听谭峥泓念《双面魔君》。

    不过,等时间来到八点,他就将谭峥泓赶走,让谭峥泓去洗漱睡觉。

    至于他自己,则拿着谭峥泓整理好的报纸,靠在床上,慢慢地看。

    谭大盛一直都是不爱看书的,但这本书给他的感觉,与寻常的书不一样。

    他看这书,看得停不下来。

    谭大盛已经许久没看这本书,攒下很多报纸,他看得又慢,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后半夜。

    他知道自己该睡了,但孟佑设了个局针对张四爷,眼瞅着就要成功。

    不看完他睡不着。

    谭大盛一直到看完整本书,才觉心满意足。

    然后他就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

    这是他儿子打算翻译的书,他再看点?

    了解一下再睡。

    谭大盛就这么继续看了下去,一直到所有的内容都看完,没得看了,才将报纸放下。

    所以,金月季后面怎么样了?

    谭大盛心里抓心挠肝一般难受,这天晚上做梦,竟然梦到谭峥泓被人换走,以至于早上起来时,发现自己身上被吓出了冷汗。

    不过等醒过来,他就知道梦里的事情不存在。

    谭峥泓长得像他,当初还是在自己家里生的,不可能被人换走。

    他看了这书,还挺喜欢金月季这姑娘,他儿子就需要一个这么厉害的媳妇儿,不然将来会被人欺负。

    谭大盛昨天很晚才睡,但早上依旧准时醒来,总共就睡了三四个小时。

    因为没睡好,他有些头昏脑胀,好在今天没什么事情,他白天能睡觉。

    下了楼,谭大盛就见自己儿子神采奕奕,已经在吃早饭。

    他们家规矩少,吃饭并非一定要等人齐了才能吃。

    “爹,今天的馄饨很好吃。”谭峥泓一边说,一边让佣人去下馄饨。

    早饭是馄饨和生煎包,谭峥泓胃口好,吃了一碗馄饨外加十个生煎包,一边吃,还一边看报。

    谭大盛问:“你有没有多买几份《新小说报》?”

    谭峥泓道:“有,我每天都买五份,有的收藏有的送人,这份改天要带去孤儿院。”

    谭大盛当即让人拿一份过来,看今天刊登的《真假千金》的内容。

    谭峥泓有些惊讶:“爹,你不是连《双面魔君》都没看完?”

    谭大盛轻咳一声:“昨天看完了。”

    谭峥泓:“……”所以他爹昨天熬夜看小说?

    谭峥泓很想马上就去《新小说报》编辑部,但这个时间,《新小说报》编辑部应该没人。

    更何况,他爹说要找人陪他去,那人现在还没过来。

    谭峥泓又翻译了一点《真假千金》,一直到快九点,他爹找的人来到他们家,他才和那人一起坐上黄包车,前往《新小说报》编辑部。

    太平天国盘踞在江浙一带的时候,就有很多江浙富豪逃到租界生活,现如今,租界人口已经非常多,远比上海县城繁华。

    这里来来往往,到处都是黄包车。

    谭峥泓到了地方,就对车夫道:“赵叔,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

    “好嘞,小少爷。”赵叔开口。

    他是在南洋的时候,就跟着谭大盛的老人,虽然年纪有些大了,但身手一点都不比谭峥泓身边的保镖差。

    平日里,他都在谭家的宅子里歇着,偶尔才拉一拉谭峥泓。

    谭峥泓告别赵叔,就跟谭大盛帮他找的人,一起走进《新小说报》编辑部。

    黄培成一眼就看到了谭峥泓。

    谭峥泓的穿着打扮不简单,就他这一身行头,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黄培成并不是一个热情的人,遇到有钱人除外。

    他笑着迎上去:“两位来我们报社有何事?”

    谭峥泓道:“你好,我想找报社主编谈点事情。”

    “我就是报社主编,我叫黄培成。”黄培成自我介绍了一番。

    “你好,黄主编,我叫谭峥泓。”谭峥泓也做了自我介绍,随即说了自己的来意:“黄主编你好,我是云景的读者,非常喜欢《双面魔君》和《真假千金》,我这次过来,是想购买《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我想将之翻译成英文出版。”

    黄培成一开始听谭峥泓说他是云景的读者时,以为谭峥泓来找自己,跟其他人一样,是想要认识云景。

    但他对云景的身份,一无所知。

    黄培成正琢磨要怎么在说不出云景信息的情况下,跟谭峥泓搞好关系,就听到谭峥泓说他想要翻译云景的小说。

    黄培成瞬间愣住。

    现如今,国内懂英文的人比以前多了很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人也不少。

    这些人里,有很多会在业余的时候,从事翻译工作,将国外的资料翻译成中文。

    也有人会将国外的小说翻译成中文,但非常少,而这样的翻译小说,售价非常昂贵。

    黄培成怎么都想不到,竟然会有人想要将他们国家一本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翻译成英文出版!

    外国人会喜欢他们国家的小说吗?

    不,关键不是这个。

    有人要把他们报纸上的小说翻译成英文,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黄培成很惊喜,但也不敢随意答应:“谭先生,这件事我要问一问云景先生。”

    “这是应该的,我等着云景先生的消息。”谭峥泓道。

    事情商量得很顺利,黄培成有心跟谭峥泓搞好关系,还问谭峥泓,要不要看《真假千金》还未刊登的内容。

    这个故事,报纸上总共也就刊登了两万字,而他手上,还有四万字的存稿。

    这些内容,他们报社的人都看过,他的朋友,以及一些非常喜欢云景的小说,专门找上门来,给他们报社捐了钱的人,也都看过。

    昨日,一个一直在他们报社刊登广告的商人,就在他们报社,把后续内容给看完了。

    谭峥泓很惊讶:“我可以提前看后续内容?”

    “自然可以,不过只有一部分。”黄培成道。

    能提前看一部分,已经非常好!

    谭峥泓当即表示自己想看。

    黄培成也不耽搁,很快便将费中绪送来的手稿给了谭峥泓:“谭先生,这是云景先生的手写稿,不能带出我们报社,你只能在我们报社看。”

    “没问题!”谭峥泓一口答应,认真看起来。

    而他带来的那个人,则跟黄培成商讨起购买英文出版权的各种章程。

    商量好章程后,再跟云景说这件事,会正式一些。

    谭峥泓到达《新小说报》编辑部的时候,桑景云和桑景英,已经将稿件给到洪永祥手上。

    一并给洪永祥的,还有桑学文卤的猪蹄和蹄髈。

    桑景云和桑景英每个周末到租界送稿件时,都会把洪玥的画稿带上,跟洪家也算是相互帮助。

    但他们确实麻烦了洪永祥很多。

    洪永祥是男子,送衣服鞋子这些不合适,桑景云就让桑学文做些吃的,她带到租界给洪永祥加餐。

    这年头肉食不便宜,这也算是一份不错的礼品。

    “多谢!桑叔卤的猪蹄真香!”洪永祥笑道,他最近手头紧,已经有几天没吃肉,这猪蹄对他来说,确实是好东西。

    “我爹可是有秘方的。”桑景云也笑起来。

    桑学文以前做纨绔时,会跟一些大厨打听他们的菜的做法。

    这些大厨不一定愿意把秘方倾囊相授,但会给桑学文一个还算不错的方子,桑学文做的菜,口味也就不差。

    桑景云给过稿件后,就打算去南城书局。

    她要买新出的《西游记》连环画。

    这部连环画桑景丽很喜欢,孤儿院的孩子也很喜欢,她每次来租界都会买。

    “我与你们一起去吧。”洪永祥道。

    三人就一起去了南城书局。

    桑景云和桑景英在书局前面的书店买书,洪永祥则去找费中绪。

    费中绪看到洪永祥,很是高兴,立刻伸手要稿件。

    洪永祥将稿件给他后,他先把洪玥的画稿放一边,然后就拿着《真假千金》的稿件,去找南城书局的总编,和总编一起看更新。

    洪永祥见状笑了笑,他在费中绪的座位上坐下,拿了费中绪桌上的书看。

    放在费中绪桌上的,是南城书局印刷的《双面魔君》的第一册。

    当然,书版叫《无名诀》。

    《无名诀》这套书,不算标点差不多三十万字,南城书局分成五册来印刷。

    这五册,每册都有不一样的封面,里面还有一些插画。

    这都是洪玥画的,画里的人物非常帅气,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

    这书的内容和排版,也很讨人喜欢,更让人惊喜的,是这套书在印刷时,加入了全部标点。

    洪永祥早已看过这书,翻开后,却还是不知不觉看下去。

    “这书不错吧?”费中绪的声音响起。

    洪永祥回过神:“是不错。”

    “这书一套五本,我们卖一个银元,是不是很划算?”费中绪又道。

    这价格并不便宜,但如今市面上的书都很贵。

    这套书用的纸张很好,还加入许多插图,一套卖一个银元,相当于一本书两角,是正常价格。

    洪永祥叹气:“我想买一套收藏,得攒攒钱。”

    费中绪笑起来:“我送你一套!”

    洪永祥谢过费中绪,然后将桑景云交代的事情说了:“桑小姐让你跟《新小说报》那边说一声,若是有人想要翻译《真假千金》这部小说,可以同意。”

    “有人要翻译这部小说?”费中绪有些震惊。

    现如今,也有一些他们国家的书被翻译成英文,但数量很少。

    《真假千金》才写了这么几个字,竟然就有人要翻译?

    “要翻译这部小说的,是开孤儿院的那位谭少。”洪永祥道。

    费中绪早已从洪永祥那里知道谭峥泓这个人,得知是他,也就不觉得奇怪。

    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就是任性!

    “我中午去《新小说报》那边转一圈,跟他们说一说这件事。”费中绪道。

    洪永祥答应下来。

    《新小说报》编辑部,谭峥泓拿着《真假千金》的手稿,有些恍惚。

    云景先生的字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有些过于规整。

    但这也说明云景先生是个细致的人。

    而这几万字尚未刊登的小说,质量非常高。

    里面有各种冲突,金月季还得到了俞少爷的看重。

    谭峥泓越看,越喜欢金月季。

    金月季在意识到父母不爱自己之后,并没有一味去祈求父母的爱,她会在心里想,你们怎么对我,那我也怎么对你们。

    她一开始对父母充满期盼,后来却开始询问自己用的每一样东西的价格,打定主意以后要还回去。

    总之,她的想法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不过谭峥泓自幼接受西式教育,又接受了很多新思想,倒是能理解。

    他有些恍惚,是因为他看到了俞少爷和金月季的互动。

    他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谭峥泓看完后,正打算回家,谭大盛找来那人就道:“谭少,我们请黄主编吃顿饭?”

    对,应该请黄主编吃顿饭!谭峥泓一口答应。

    见谭峥泓同意,那人就去找了黄培成,说了要请黄培成吃饭的事情。

    黄培成已经弄清楚谭峥泓的身份,知道谭峥泓是从南洋来的富商的儿子。

    若谭峥泓真的把《真假千金》翻译成英文,那对他们报社,是有很大好处的。

    黄培成欣然应允,正准备和谭峥泓他们一起离开,就瞧见了费中绪。

    他当即表示自己还有些事情,让谭峥泓他们先过去,自己过会儿再去。

    谭峥泓他们并无异议,先行离开,而黄培成笑着走向费中绪:“费编辑!可算是把你给盼来了!”

    黄培成把费中绪带到自己办公室,照旧是一手给稿件,一手给稿费。

    紧跟着,费中绪开口:“黄主编,云景先生让我跟你说一声,若是有人要翻译《真假千金》这本书,你可以同意。”

    黄培成闻言一惊:“云景先生怎么知道有人想要翻译这本书?”

    费中绪听到黄培成的话,就知道谭峥泓肯定已经找过黄培成。

    之前跟他擦肩而过的少年,多半就是谭峥泓。

    费中绪道:“她就是知道。黄主编,想要翻译这本书的人,就是刚才出去的那个少年吧?”

    黄培成被惊得说不出话。

    这件事刚发生,云景就已经知道,他们报社里,莫非有云景的耳目?

    之前云景提前知道血吸虫病和钉螺的关系,黄培成就怀疑云景认识一些做间谍的人,现在,他怀疑自己报社里,或者报社附近,有云景的人。

    他的一举一动,莫非都在云景的关注之下?

    他以后行事,一定要小心,不能再打着云景的旗号,跟别人要好处。

    黄培成心情复杂地去找谭峥泓他们,跟谭峥泓说了云景答应让谭峥泓翻译他的小说的事情。

    谭峥泓喜出望外。

    黄培成见状问:“谭先生,你跟云景先生,是不是认识?”他不笨,自然知道云景消息灵通还有个可能,那就是他认识谭峥泓。

    谭峥泓道:“不认识,我要是认识云景先生就好了,我非常敬仰他。”

    黄培成还是不太相信,又试探了谭峥泓一番,结果发现谭峥泓来上海没多久,认识的上海这边的文人,就只有他的国文老师张先生。

    那位张先生黄培成是知道的,对方一直很活跃,参加了很多活动,肯定没时间像云景先生一样,一天写四千多字。

    所以,谭峥泓应当是不认识云景的。

    他报社里的人,到底谁有问题?

    因为工作量增加,近来报社很多员工,都不得不加班。

    但此刻,黄培成突然不敢再让他们加班。

    桑景云并不知道,在某些人眼里,云景先生更神秘了。

    此刻,她跟桑景英一起,遇到了桑景英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