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心意
桑景云和桑景英在南城书局买过书后, 就去了一家茶楼喝茶。
上回来茶楼时,桑景英舍不得花钱,这次却笑道:“姐, 今日我请客吧!”
他现如今靠着编写《水浒传》,每月至少有二十个银元的收入, 学校还会给他发两个银元。
他自觉应该养家糊口,因此每月会给桑钱氏二十个银元, 可即便如此,也还剩下几个银元可以花用。
现如今, 他的存款更是已达十元。
十枚银元对谭峥泓这样的有钱人来说是小钱, 但对桑景英来说已经很多, 他那些同学,到了月底常常连十个铜元都拿不出。
“好, ”桑景云笑着答应。
两人进茶楼后, 照旧要了茶水点心,可惜这会儿, 说书先生正在讲的, 并不是桑景云写的两本书, 而是另一本书。
这书听着也不错,桑景云听了一会儿,在说书先生歇息的时候,问旁边一个穿着长袍马褂, 捧着一个暖手炉的老人:“老先生, 这茶楼可有讲云景先生的书?我想听他的新书。”
那老人道:“你若要听《真假千金》, 得早些来,近来说书先生,都在早上念这书。下午似乎也有, 不过是他徒弟念,不如他念得好。”
“原来如此,多谢老先生。”
“不用谢,这书我也喜欢,每天早上都会来听,”老先生笑了笑,“那金家人当真气人,月季这姑娘,没有父母缘。”
大多数普通人,听故事那便是单纯听个故事,不会想太多,这老先生就是如此。
桑景云跟对方聊了几句,见他一个老大爷都喜欢这本书,放下心来。
她和桑景英一起吃了点东西,便往外走去,而他们刚出门,就遇上了桑景英的几个同学。
这几人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瞧着很瘦很结实,在跟桑景英打过招呼后,其中一个额头上长了不少痘痘的人问:“景英,这是你姐?”
桑景英满脸自豪:“对,这是我姐。”
他现如今最崇拜的人,就是自己姐姐。
他姐写的小说,有那么多人喜欢,多厉害!
桑景英的同学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对桑景云自然没有崇拜之情。
但瞧见差不多年纪的漂亮女生,他们都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劲儿偷看桑景云,还你挤我,我挤你挤在一起。
挤了一会儿,那个额头长痘痘的人才再次开口,问桑景云和桑景英要不要跟他们一起玩。
“我们要回去了,”桑景英意识到了什么,站在桑景云面前,挡住他们的视线,“你们自己玩就行。”
这些人闻言很失落,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回去的路上,桑景云关心了一下桑景英的学习生活。
桑景英在学校里过得挺好,一来他成绩好,二来他天天带报纸去学校,同学们看了他买的报纸,对他的态度自然很好。
现如今,他在班级里是领头人物。
“景英,如今这世道不安定,我们也就需要提前想一想未来。你也考虑一下,自己将来的路要如何走,”桑景云对桑景英道,“我们家现在不缺钱,你自己的收入,也可供自己去读好学校。”
桑景英道:“姐,我早已想过,我将来想做生意。我对做学问兴趣不大,倒是对赚钱很感兴趣,这约莫是家学渊源。”
桑景英想过要去别的学校读书,先读中学,再读大学。
他还特地了解了一番大学都教什么。
大学有文学院、法学院、自然科学院、医学院、农学院等。
他虽然在编写连环画并以此赚钱,但对文学兴趣不大,至于如今很热门的学医或者学法律,他也并无多大兴趣。
他出生在商人家庭,自幼耳濡目染,学的都是如何赚钱。
再加上有那么一段时间,他过得极为贫苦,他未来最想做的事情,是赚钱。
“姐,你以前说,我将来可以开珐琅厂,我觉得此事确实可行,不止珐琅厂,别的工厂我也能试着开。”桑景英眼睛很亮:“我们老师讲过肥皂的制作方法,姐你知道吗?有一口锅,有足够的原材料,就能生产出肥皂!我攒一些本钱,先开个小作坊,往后可以把生意慢慢做起来。”
桑景英的想法是对的,在桑景云上辈子,八十年代,有很多人都是从小作坊开始,慢慢把生意做大。
但此时,他们国家什么都缺,想开个小作坊没那么容易。
生意做大后,还可能直接被人抢走成果。
这年头那些开工厂的人,若没些来历,那便要做好日日被勒索的打算。
但其他行业同样很难。
两人回到县城,先去看阿兰奶奶。
阿兰奶奶瞧见他们很高兴,却没让他们进厨房说话,反而带着两人去了外头。
桑景云立刻就意识到,阿兰有话要跟他们说。
果不其然,到了外面,阿兰奶奶就道:“景云,我听说个事儿,洪家的小姑娘,在跟我们主家的大少爷议亲。”
“阿兰奶奶,此事有问题?”桑景云问。
“倒也没什么大问题,我家大少爷人不错,只是我瞧着,大少爷是极不满这门婚事的。”阿兰奶奶开口。
阿兰工作的这户人家姓钱,钱家挺有钱,家风也不错。
钱家大少爷今年十八岁,已经不再读书,而是跟着父亲和祖父做生意。
现如今上海这边的商人,多是让长子继承家业,下面的儿子则督促他们读书,当然若是长子极有读书天分,那也可以专心学业。
很显然,钱大少在读书上,并无太大天分。
但他擅长交际,在打理生意上很有一手。
在上海县城,能继承家业的钱大少很抢手,原本轮不到洪玥。
只是钱大少之前的未婚妻生病死了,这事儿对钱大少多少有点影响,上海县城跟他适龄的女子,又大多已经定亲,钱家也就看上了洪玥。
但这位钱少爷,并不愿意按照父母的意愿娶洪玥,为这事儿,钱家已经吵过几次。
阿兰奶奶说完这个事情,又想到了什么:“我不该跟你们说这事儿,这种事情都是当父母的做主,即便你们知道了,又能如何?若是去跟洪家人说,说不定还要遭埋怨。”
桑景云活了许多年,知道阿兰说的是对的。
钱家处处都好,钱少爷本身也没什么原则性问题。
若是她跟洪家说了这件事,以至于洪玥和钱少爷的事情没成,将来洪玥另外嫁人日子过得不好,洪家就该埋怨她了。
她说了之后,如果婚事还是成了,他们更是会觉得她在挑拨。
“即便遭埋怨,也该说一声。”桑景英道。
桑景云看了桑景英一眼,对阿兰道:“阿兰奶奶,你放心,我不会多做什么,我就只跟洪玥的二叔说一声。”
“这是个好主意!”阿兰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又说了些钱家的事情。
钱大少最初,其实对这门婚事,并不反对。
但他跟着母亲去见了洪玥一回,便不肯了。
桑景云听说这事,想到了洪玥的模样。
洪玥胖乎乎的,脸上还有婴儿肥,瞧着有些孩子气。
这位钱大少见了洪玥后,若是一见钟情非洪玥不娶,那他绝对是癖好特殊的变态。
他对洪玥没兴趣,这才是正常情况。
这种事情,还真不好处理,只能跟洪永祥说一声。
从阿兰这里离开后,桑景云和桑景英去了洪掌柜那里,把洪玥的稿费和新出的《西游记》连环画给洪掌柜。
“麻烦你们了。”洪掌柜笑着道谢。
桑景云问:“洪掌柜,我的新书你看了吗?”
洪掌柜笑道:“看了,写得极好!”
桑景云跟洪掌柜聊了聊自己的新书,说起金月季的养父母强迫金月季嫁给一个傻子这事儿。
洪掌柜道:“这家人太狠毒,竟然把女儿往火坑里推!不过这样的人家也少,大多数人家,都会仔细打听过,给家里的女孩儿选个好归宿。”
桑景云听完笑了笑,跟洪掌柜告辞,到底没把钱家的事情告诉洪掌柜。
即便她说了,洪掌柜应该也不会当回事。
“景英,我写一封信,你明日把它拿去租界,给洪先生吧。”桑景云道。
她到底是个外人,而且钱大少本身没问题,也就不好插手太多。
她只能将这件事写下来,告知洪永祥。
这世间许多事情,都没有对错,实在是不好处理。
桑景英答应下来。
明天是元旦,今天晚上跨年。
若是在后世,今天肯定有很多人要过了晚上十二点再睡,不过现如今,大家都不在意这个。
之前的圣诞节,上海县城就完全没有过节氛围,即便谭峥泓,都没提起。
桑景云回到家,就开始写《真假千金》。
而桑钱氏,则在旁边指挥桑学文腌猪头。
今日,桑钱氏买了一个猪头回家,打算腌制起来,过年时拿来祭拜用。
“你拿了盐,用力揉这个猪头,把盐揉进去,这样猪头才不会坏,”桑钱氏给桑学文传授经验,“今天这是第一遍,过两天,等腌制出水,还要把水倒掉,再腌制一遍。”
“奶奶,这样腌的猪头,会不会很咸?”桑景云问。
桑钱氏道:“不咸放不住,就要咸一点。”
也是,这年头跟后世不一样。
聊起过年,桑景云就顺道问了些过年相关的事情——她写书要用。
桑钱氏和桑学文说了一些事情,说着说着,桑钱氏突然感叹:“一眨眼都年底了,过了年,阿云就十八了。”
桑景云听到这话有些无奈。
上海这边,说年龄都说虚岁。
她不太喜欢虚岁这个算法,喜欢用实际年龄。
她这身体的原主农历五月的生日,今年刚满十六,但在桑钱氏他们嘴里,她已经十七岁。
二十多天后,她还会变成十八岁。
而在这个时代,人们会觉得虚岁十八的姑娘,年纪已经不小,即便不嫁人,也该定亲。
桑钱氏就再次开口:“阿云,你娘这个年纪,已经嫁到我们家了。”
所以,桑学文和陆盈,真的结婚太早了,桑景云觉得原主小时候身体不好,就是因为陆盈生孩子的时候,年纪太小。
她正想着陆盈,就听陆盈问:“阿云,你跟那位谭少走得近,他会来我们家提亲吗?”
桑景云一惊,随即道:“娘,你说什么呢?他怎么会来我们家提亲?”
“可是,可是……”陆盈有些纠结。
她女儿日日去隔壁孤儿院,跟谭峥泓走得很近。
在孤儿院干活的泥瓦匠和木匠,都以为他们已经订婚。
钱表姑也私底下跟他们说过一次这事儿。
桑景云看陆盈表情,又看了一眼桑钱氏,意识到自己最近这段时间的行为,有些不符合这个时代。
在现代,她跟谭峥泓都是读高中的年纪,高中教室里,学生有男有女一起上课,没人会觉得这样不好。
但这个时代不是这样的。
这从现如今除女子大学以外的大学,只招男生就能看出来。
桑景云记得民国中后期,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都是招女学生的,但这时还没有。
此时的男女之间,很注意距离,虽然也有特立独行的,但绝大多数情况,都很
“娘,我只是找谭少学英文,我们没关系。”桑景云道。
陆盈不说话了,桑钱氏道:“阿云,你年纪不小了,以后还是要注意点,免得外人误会。”
“奶奶,我知道了。”桑景云开口。
她对现如今的社会环境,是真的不喜欢。
但大环境如此,改变需要很长时间,需要一场彻底的革命。
只是,她以后,难道不能再跟谭峥泓学英文?
这不行,她不想半途而废。
她总不能因为别人可能会说闲话,就放弃学一门本事。
大不了,她往后注意一点,跟谭峥泓学习时,让孤儿院的孩子也在旁边学。
想到这里,桑景云有些庆幸。
谭峥泓接受的是西式教育,应该不会想太多。
心情有些复杂,桑景云也就将这想法,写到了小说里。
书里的俞少爷是学医的,他觉得女性不应该太早结婚,应该在身体发育好之后结婚。
他在遇到有女子肚子受伤,因为医生是男人不愿意让医生缝合伤口,最终流血而死的情况之后,更是不解——贞洁难道比生命更重要?
最重要的是,只是给医生缝合伤口,这怎么就算失了贞洁?
这些,全都是应该改掉的陋习!
桑景云写这本《真假千金》,写了女性在这个时代会面临的种种事情,同时,也写了许多现代思想。
她已经有预感,等刊登出来的内容越来越多,她一定会挨骂。
挨骂就挨骂吧,在这个时代,就没有哪个文人没有被骂过,都是你骂我我骂你,大家骂来骂去。
租界,谭峥泓在请黄培成吃过午饭后,看到了云景刚送来的稿件。
他看得心满意足,到家后,便对自己父亲说了自己的猜测:“爹,我今日,似乎看到云景先生了。”
那位黄主编,在看到一个年轻男子后,就让他们先行离开。
之后,他不仅同意了让他翻译小说的事情,还给他看了最新的稿件。
谭峥泓觉得那个年轻人,应该就是云景。
可惜他当时没怎么看清对方的模样,也没打个招呼。
不过仔细想想,云景先生应该是不想别人去打扰他的,那么现在这样也很好。
他只要默默支持云景先生就行了!
“然后呢?”谭大盛问谭峥泓。
“然后?”谭峥泓面露疑惑,又抓住自己的头发,一副纠结模样。
“你这是想去认识云景?你要是想认识他,我给你想想办法。”谭大盛道。
谭峥泓却摇了摇头:“爹,我不准备打扰云景先生,我纠结的是另一件事。”
“什么事?”谭大盛问。
谭峥泓道:“爹,我喜欢桑小姐!”
谭大盛一愣。
谭峥泓见谭大盛发呆,立刻道:“爹,你可不能去找桑小姐的麻烦,也不能让别人去找桑小姐。”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还能去找一个小姑娘的麻烦?”谭大盛无语。
谭峥泓道:“爹,我就知道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跟我那些同学的爹不一样。”
谭峥泓拿出自己的几个同学举例,有父母不顾他们意见,给他们定亲的,也有他们喜欢上某个姑娘后,父母去找那个姑娘的麻烦的。
而他在诉说他那些同学的父母太过分的同时,不忘夸谭大盛,说谭大盛多好多好。
谭大盛哭笑不得,问:“你怎么发现自己喜欢上人家的?”
谭峥泓道:“今天,我一口气看了七八万字的《真假千金》。”
书里,俞少爷喜欢上了金月季。
他也很喜欢金月季,他非常理解俞少爷喜欢金月季这事儿。
只是看着看着,他不可避免地想到桑景云。
他也不傻,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喜欢桑景云。
“桑小姐跟寻常女孩不一样,她很善良,也很聪明。”谭峥泓又开始跟谭大盛说桑景云。
以前他只简单说了一些桑景云的事情,这次却把桑景云让他弄个建筑队的事情,还有桑景云给他的孤儿院出各种主意的事情全都说了。
谭大盛听着,对桑景云愈发欣赏。
这姑娘想法很多,还聪明大胆。
这姑娘跟他儿子的相识是意外,从她以前给那些小乞丐送粮食,送木柴的情况来看,她也确实善良。
但她也不缺手段。
她捐地给孤儿院,多半是为了找人给他们撑腰。
张家虽然将十亩良田给了他们,但事后想点办法,比如花钱雇人去他们家闹点事,或者让佃农给他们找点麻烦,有的是法子将房子和地要回去。
但这位桑小姐将自家房子旁边的地捐出,拿来盖孤儿院,却让张家不好再找他们的麻烦,他们一家的名声也能好很多。
之后,她又让自己父亲给孤儿院的人做饭,给他们家增加了一份收入。
至于她主动找谭峥泓学英语……
谭大盛觉得,这姑娘这么做,应该是意识到嫁给他儿子有好处,主动接近。
他并不介意这一点,他当年就是意识到和妻子在一起能改变自己的人生,才会追求自己的妻子。
也只有他这样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才能把生意做大。
不过,他厌恶那些没有底线的人。比如有些人借着妻子发家,等有钱后,却抛妻弃子,这样的行为他就很唾弃。
这分明就是忘恩负义。
但这种事情,往往是男人在做。
女人嫁了人,生了孩子后,便一心为孩子了,几乎不可能抛夫弃子。
嗯,也有满心满眼只有感情的女人会被莫名其妙的男人骗走,但那桑小姐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这位桑小姐是真的很聪明,接近他儿子时找的借口是学英语,如此一来,即便将来不能跟他儿子在一起,也学了一门技能。
说起来,他当年接近他妻子,找的理由就是让他妻子教他认字。
那会儿,他妻子认字也不多,为了教他,还认真学了许久。
谭大盛没把自己对桑景云的猜测告诉谭峥泓。
那本身,也只是猜测。
他听谭峥泓说完,就道:“峥泓,我比你还小的时候,就已经独自前往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艰难求生。我一直觉得,人这一辈子的路,要自己去走,不能靠父母拉着推着。你喜欢桑小姐,我不会干涉。”
谭峥泓心情雀跃,跳起来抱了谭大盛一下:“爹,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
谭大盛轻咳一声,他这个儿子,嘴甜这一点,特别像他妻子。
“爹,那你说我该怎么办?”谭峥泓又问。
谭大盛道:“你既然喜欢人家,就该有所表示,不能让人心里没底,这样吧,你找个时间,带着礼物去桑家拜访,看看他们的态度,顺便问问你那位桑小姐的想法。”
谭大盛提出这样的意见,是基于现如今国内的社会情况。
虽然一些年轻人嚷嚷着要自由恋爱,但大环境并非如此。
他儿子教桑小姐英文,两人相处时间挺长,这在外人看来,已经走得有些过于近了,若他们没点反应,那简直就是玩弄女性感情。
“这会不会太快了?”谭峥泓有点不好意思。
谭大盛道:“你们认识也有些时间,而且据我所知,桑小姐年纪不小。你若犹犹豫豫,说不定他们家,会把她许配给别人。”
谭峥泓想到桑景云会跟别人定亲,顿时急了:“爹,我明日就去买礼物,后日就去拜访!”
他之前没多想,现在却想到了洪永祥。
洪永祥尚未成亲,他总去桑家找桑小姐说话,莫非也喜欢桑小姐?
据他所知,很多人家在女孩十来岁的时候就会给她订婚,晚一点的,在十六七岁的时候,也会给她订下婚事。
他不能再拖延!
谭峥泓打算明日去买些礼品,后日就去问问桑小姐的想法。
桑小姐应该是不讨厌他的?
那些未婚小姐,都是不主动跟他说话的,桑小姐却主动找他,与他说了很多话……
谭峥泓翻来覆去,一晚上没睡好。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他就想去买礼品,但时间实在太早。
等到八点,他才和赵叔一起出门。
赵叔依然拉着黄包车,但谭峥泓没坐在上面。
这车,他打算拿来拉礼品。
谭峥泓买了两瓶酒,一只火腿,又买了一支进口钢笔,一些护肤品。
此时国内很多人,都用毛笔写字,但桑景云不爱用毛笔,平日里要么用铅笔,要么用蘸水钢笔。
他买的进口钢笔是可以储水的,比蘸水钢笔好用,他相信桑景云会喜欢。
买完礼品,谭峥泓准备回家。
今日是元旦,新年的第一天,他想陪一陪自己的父亲。
然而就在这时,他看到了桑景英。
桑景英平日里都在上学,他是遇不到的,但他在孤儿院那边待久了,见过对方一次。
他知道桑景云和桑景英偶尔会来租界,没想到能遇上!
不过这次只有桑景英,桑景云不在。
谭峥泓跟上去,同时在心里琢磨接下来要说的话。
然而还不等他琢磨明白,就看到桑景英来到《上海日报》编辑部门口。
桑景英是来找洪永祥的?
谭峥泓见状,连忙上前:“桑景英!好巧!”
“谭少,好巧。”桑景英看到谭峥泓笑了笑。
他对谭峥泓印象很好,他们那一片,就没有对谭峥泓印象不好的。
“你怎么来这里了?是来找洪先生的?”谭峥泓问。
“对,我来找洪先生。”桑景英道。
“是有什么事情?”
“我要给他一封信。”桑景英拿出一封信。
谭峥泓看到信封上写着“洪先生亲启”的字样,是桑景云的字。
桑景云给洪永祥写了信,让桑景英来送?
桑小姐该不会喜欢洪永祥吧?
谭大盛觉得桑景云对自己儿子有好感,所以才会跟自己儿子学英文,但谭峥泓不这么觉得。
桑景云学英文时非常认真,是真心学英文的。
桑景云还会教他一些东西,他有时甚至觉得,桑景云把他当晚辈。
所以,桑景云会不会跟洪永祥订婚?
谭峥泓站在桑景英身边等洪永祥。
洪永祥出来看到他们两人有些奇怪:“你们怎么来了?”
“洪先生,我带了封信给你。信已经送到,我这就走了!”桑景英把手上的信给了洪永祥,转身离开。
洪玥这事儿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不说了,让洪永祥自己看信。
而谭峥泓见桑景英走了,连忙追上去:“桑景英,等等我。”
“谭少,你有事?”桑景英问。
谭峥泓道:“我要去孤儿院,我们一起走吧。”
他说完,就去赵叔的黄包车上拿礼品。
桑景英见谭峥泓拿的东西挺多,甚至还有一个火腿,就想帮着拿,但被谭峥泓拒绝了。
他给桑家送礼,哪能让桑景英帮着拿?
“谭少,你拿这么多东西去孤儿院做什么?”桑景英问。
谭峥泓抱着火腿,轻咳一声:“这些是我自己要用……”
桑景英听他这么说,以为他是自己要吃,便不再多问。
谭峥泓这次没带保镖。
不过他不打算去棚户区,孤儿院那边还有他的两个保镖在,倒也不会有危险。
两人到上海县城时,已经十一点。
桑景英本打算走回家去,但谭峥泓坚持要租船:“我带的东西多,拿不动。”
桑景英看了一眼谭峥泓抱着的火腿和拎着的酒,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答应下来。
两人坐船一起往孤儿院走,路上,谭峥泓找了几个话题跟桑景英聊,桑景英都兴致缺缺。
最后,谭峥泓就聊起云景先生。
这一聊,两人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谭峥泓有心交好桑景英,还道:“桑景英,我已经跟《新小说报》谈妥,准备用千字两元的价格,购买《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因为这个原因,《新小说报》允许我提前看这部小说的更新,你以后要不要与我一起去《新小说报》编辑部看更新?”
桑景英道:“我要上学,怕是没时间。”
“我们可以周末去,你姐肯定也想看,我们可以一起去!”
桑景英:“……”不,他们不想看。
第62章 告白
谭峥泓的行动力很强。
他看了《大头菜的一生》想要帮助上海县城的小乞丐, 就直接来到上海县城。
他想开孤儿院,就立刻开了一家。
昨天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后,他也很快决定, 要跟桑景云说清楚。
今天,见桑景英帮桑景云给洪永祥送信, 怕被洪永祥抢先,他更是毫不犹豫, 跟着桑景英来了这边。
但真到了地方,他不免“近乡情怯”。
所以, 他去桑家拜访, 该说些什么?
谭峥泓心中忐忑不安, 话也就非常多:“桑景英,《真假千金》后面非常好看, 你想知道剧情吗?”
桑景英道:“谭少, 我喜欢自己看。”《真假千金》后面的剧情,他应该比谭峥泓更早知道。
“也好……桑景英, 你别叫我谭少了, 叫我谭峥泓吧。”谭峥泓又道。
桑景英觉得谭峥泓对他的态度, 有些过于热情。
但他之前没跟谭峥泓相处过,就只当谭峥泓一直是这样的。
也是,他周围人,都说谭峥泓人很好。
昨日, 桑钱氏和陆盈跟桑景云提起谭峥泓的时候, 桑景英不在旁边, 他平日里又都在上学,也就对谭峥泓跟桑景云的相处一无所知,对谭峥泓的印象, 只停留在开孤儿院的好心人上面。
桑景英有心跟谭峥泓交好,问起孤儿院的事情。
谭峥泓这段时间,一心扑在孤儿院上,对孤儿院的情况非常了解,也就滔滔不绝地说起来。
桑景英听得很认真,而这时,船到了孤儿院门口。
江来和一群孩子正在孤儿院门口玩,看到谭峥泓,立刻冲上来:“谭少!”
“谭少好。”
“谭少发大财!”
……
这些人七嘴八舌地说着,全都带着笑。
谭峥泓看到他们,心情放松不少,他拿出两角钱给船夫,让船夫在这边等他一段时间,然后抱着火腿小心翼翼地走到河埠上。
“谭少,我帮你拿东西。”江来立刻道。
“不用不用,我自己拿就行。”谭峥泓开口,深吸一口气,看向桑家大门。
所以等下见了桑家人,他该说点什么?
“谭峥泓,你去我家吃午饭吧。”桑景英笑着邀请谭峥泓。
谭峥泓感激地看了桑景英一眼,跟着桑景英往桑家走。
之前,为避免桑学文跑出去,桑家一直大门紧闭,但近来已经不会这样。
大门虚掩着,桑景英推开门,就见自己父亲和桑景云都坐在堂屋门口的桌边,写着什么。
他姐肯定在写小说,他爹应该是在帮忙誊抄。
桑景英看到两人的时候,桑景云也看到了桑景英和桑景英身后的谭峥泓。
她很自然地收起自己正在写的稿件,把桑学文面前写的也收了:“谭少怎么来了?爹,你给谭少泡杯茶吧。”
桑学文闻言,立刻掀开锅盖,去舀锅里烧开了温着的水泡茶。
“我……”谭峥泓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而桑景英这时开口:“姐,我跟谭少还没吃午饭,家里有吃的吗?”
“当然有。”桑景云道。
今天谭峥泓不在孤儿院这边,但孤儿院这里有他留下的保镖,木工也继续干着,那些人,中午依旧来他们家吃饭。
桑学文中午做荤菜时,会特地多做一些留着晚上吃,米饭也管够,因而现在都有剩的。
桑学文端了一杯茶给谭峥泓,立刻就去准备饭菜。
桑景云却好奇地看向谭峥泓。
谭峥泓这个时间点来孤儿院,还抱着个火腿,是来做什么的?
嗯,谭峥泓抱着的,应该是火腿?这东西是用纸包着的,她看不真切。
谭峥泓看了桑学文一眼,又看向桑景云:“桑小姐,我有话想跟你说。”
正常来讲,他想要娶桑景云,应该跟桑学文谈。
不,都不该是他跟桑学文谈,应该是他父亲跟桑学文谈。
但他觉得他若是真的这么干,桑景云会不高兴。
在桑家,做主的似乎也不是桑学文,而是桑景云。
既如此,谭峥泓便打算先问问桑景云的想法。
他抱着火腿的胳膊紧了紧,又道:“我们去外面说。”
桑家地方太小,在这里说话,所有人都会听见。
“好。”桑景云答应下来,跟着谭峥泓来到外面。
今天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虽然气温不高,但体感上不怎么冷。
桑景云看着依旧抱着火腿,拎着一堆东西,似乎有些紧张的谭峥泓,问:“谭少,你要说什么?”
谭峥泓换了个抱火腿的姿势,支支吾吾的:“我,我……”
桑景云注意到,谭峥泓脸有点红,眼神躲闪。
若放在之前,她不会多想,但此时此刻,她突然就想到了昨日桑钱氏和陆盈专门跟她提过的事情。
谭峥泓莫不是喜欢她?
桑景云正这么想,就听谭峥泓道:“桑小姐,我喜欢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说完,谭峥泓涨红了一张脸,却又专注地看着桑景云。
这是桑景云两辈子第一次被人当面表白,以前也有男人对她有好感,但很少有这么直接的。
他们多是跟费中绪一样的暗示,而她会不着痕迹地拒绝。
不对,谭峥泓这都不只是表白,他直接就求婚了。
桑景云看着面前青春年少的谭峥泓,想了想开口:“谭少,我暂时不想结婚,我至少要等二十二岁,才会考虑结婚的事情。”
桑景云知道谭峥泓喜欢自己这件事,自己要负一定责任。
她知道这个时代跟现代不一样,但她从小在现代长大,也就不会跟男人说句话就脸红害羞,更不会避着男人走。
当然,她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女性想要改变现状,必须大大方方走出去,大大方方跟人交流,真要连跟男人单独说句话都不行,那还谈什么争取权利,谈什么解放?
她没错,但谭峥泓以前应该很少接触同龄女性,现在他们相处多了,谭峥泓不可避免会对她有好感。
十七八岁,本来就是荷尔蒙爆发的年纪。
也因此,桑景云没说重话,而是委婉拒绝。
她以为谭峥泓会失望,不想谭峥泓道:“我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桑景云一愣。
谭峥泓又道:“桑小姐,我还要读大学,那就要四年,等四年后,我也二十二了!桑小姐你不想早早结婚的话,那非常好。”
他以前考虑过结婚的事情,当时就想着,肯定要大学毕业才结婚。
不过他现在这么说,也是不想被彻底拒绝。
这么想着,谭峥泓又看了桑景云一眼。
桑景云对谭峥泓这话,有些不知道要怎么接,最后道:“那我们现在说这件事,有些太早了。”
“对,有些早了,桑小姐,我们以后还是像往常那样相处。”谭峥泓朝着桑景云笑了笑,被委婉拒绝的难受,这时已经彻底消失。
他能感觉到,桑景云说不想早结婚是真的。
既如此,就说明桑景云不会跟洪永祥在一起。
他还年轻,等桑景云二十二岁,他也只有二十三岁,洪永祥却不同。
再等五六年,洪永祥的年纪就太大了。
而他继续像现在这样跟桑景云相处,桑景云一定会慢慢喜欢上他。
桑景云得承认,谭峥泓这话,是符合她心意的。
她把谭峥泓当朋友,不想因为谭峥泓表白的事情,就跟谭峥泓不相往来。
但拒绝了别人还跟人做朋友,似乎有点渣。
谭峥泓又道:“桑小姐,我要说的都已说完,我们回去吃饭吧。”
确实该去吃饭,桑景云和谭峥泓往回走。
她之前,是没考虑过跟谭峥泓恋爱这件事的,毕竟谭峥泓的年纪,对她来说有些小。
但现在被谭峥泓告白,她却不可避免地想了想这件事。
其实,她若是要找对象,确实会找谭峥泓这样的。
毕竟谭峥泓长得帅,人也聪明,家里还有钱,个人条件很优越。
最重要的是,谭峥泓性格很好。
谭峥泓明显是从小被父母宠爱着长大,不缺爱的,他热情开朗,没有性格缺陷。
桑景云看小说时,会觉得那些偏执冷酷的男主很有意思,但真要选另一半,她更愿意选一个好相处,能给她提供情绪价值的男人,而不是需要她去哄,需要她提供情绪价值的男人。
此外,谭峥泓很善良,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优点。
人都是会变的,她不能保证自己的另一半会一辈子喜欢自己。
上辈子,她父母就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她身边的亲戚朋友,也不乏离婚的。
有些自私的男人在离婚后,不仅对前妻绝情,对前妻的子女也绝情。
但谭峥泓这样,对不相干的小乞丐都能心生同情,愿意花时间帮助他们的人,即便将来变心了出轨了,也做不出过分的事情,大概率会对她充满愧疚,会给她很多补偿。
而且谭峥泓最多出轨,只要他没有像桑学文这样被人算计吸毒坏了脑子,那家暴这样的事情,他是干不出来的。
桑景云想了很多。
她这人自幼独自生活,因而有些过于理性,喜欢在事前思考利益得失。
但考虑这些,应该没必要?
少年人的感情不稳定,搞不好过上几个月,谭峥泓就不喜欢她了。
她初中高中时喜欢的男生,现在连名字都记不起来。
而且谭峥泓喜欢她又如何?谭峥泓的父母不见得同意。
谭家那么有钱,他们家呢?虽然她现在赚了点,但这钱跟谭家根本不能比。
两人刚进家门,就见桑学文在盛饭。
瞧见他们,桑学文道:“中午的饭已经冷了,我就炒了一下。”
桑景云瞅了一眼,发现桑学文用他们家腌制的青菜和鸡蛋炒了米饭,又将中午的荤菜热了一下,饭菜挺丰盛。
“谢谢桑叔!”谭峥泓终于将火腿和别的东西放下。
他坐在桌边,开始吃青菜蛋炒饭,吃了两口后,还夸桑学文做得好吃。
桑学文盯着谭峥泓看了好几眼。
谭峥泓今天带着一堆东西来他们家,还拎着两瓶酒,他差点以为谭峥泓是来提亲的。
见谭峥泓把桑景云叫出去,他更是担心,就怕这臭小子对自己的女儿做点什么。
结果这两人没事人一样回来了……莫非他想错了?
谭峥泓吃了一海碗的蛋炒饭,吃完才想起自己辛苦带回来的礼品,对桑学文道:“桑叔,有人给我爹送了几个火腿,我家吃不完,我就拿了一个过来,给你们尝尝,这两瓶酒也是别人送我爹的,据说很好喝,你也尝尝。”
“这不行……”
“桑叔,这是新年礼物!更何况我家用不完,放着会坏。桑叔你就别客气了。”
桑景英听谭峥泓这么说,看了谭峥泓好几眼。
他记得今天刚见面时,有个黄包车夫帮谭峥泓拉着这些东西。
这不像是有人送他爹的,倒像是他刚买的。
谭峥泓又看向桑景云:“桑小姐,今天是公历一月一日,新的一年到来了!你这段时间学英文很努力,我作为你的老师,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他说完,就拿出那支钢笔和一些护肤品:“桑小姐,新年快乐!”
“这些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桑景云道。
“要收的要收的,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谭峥泓朝着桑景云笑了笑,突然一溜烟跑了。
桑钱氏拿起火腿追上去,就见谭峥泓已经上了船,还在催船夫:“快点,我们快点走。”
船夫不明所以,但谭峥泓不像是干了坏事要逃命,他就用竹竿一撑,把船撑到了河中间。
桑钱氏目送这船远去,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她最终只能抱着火腿回去,然后问桑景云:“景云,谭少是怎么回事?”
桑景云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
看谭峥泓的样子,将来大概率还会来找她。
要是她不说清楚,她家里人或许会觉得谭峥泓在玩弄她的感情。
谭峥泓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让对方背负恶名并不好。
“奶奶,他刚才说他想娶我。”
桑钱氏又惊又喜:“然后呢?”
桑钱氏对谭峥泓是很满意的,若是孙女儿能嫁给谭峥泓,她会非常高兴。
桑景云道:“我跟他说,我要等满了二十二岁,再考虑成亲的事情。”
桑钱氏愣住:“哪有这么晚成亲的?”
桑景云道:“奶奶你成亲不就很晚?我想在家里多待几年。”
桑钱氏心情复杂,又问:“那他怎么说?”
桑景云道:“他说他要读大学,也要等二十二岁才成亲。”
说完,桑景云觉得有谭峥泓这么个人在也挺不错。
在他们家日子过好了之后,桑钱氏就开始操心她的婚事。
她一直在想要如何拒绝,现在有个谭峥泓,他们应该就不会想着再给她介绍别人。
桑钱氏一脸纠结:“阿云,就算你想晚点成亲,也可以早点把亲事定下……”
“奶奶,不着急。”桑景云道。
桑景云主意很大,桑钱氏到底没再说什么,只是瞪了桑学文一眼。
她觉得她孙女儿不想早早嫁人,肯定是惦记着这个家,至于为什么惦记这个家,还不是因为桑学文太没用?
而桑景英,这会儿已经傻了:“谭峥泓竟然想娶我姐?!”
他把谭峥泓当兄弟,谭峥泓想当他姐夫?
桑景英之前觉得谭峥泓挺好的,这会儿却嫌弃起来,觉得谭峥泓配不上自己姐姐。
他姐姐可是云景!是谭峥泓崇拜的云景!
桑景英有满肚子的话想说,可惜家里人并不想听。
桑钱氏还道:“景英,你去给你妹妹念书去,别在这里待着。”
桑景英道:“我不走!”
桑钱氏想了想道:“随你。”
她等晚上,再问问桑景云的想法,现在没必要说太多。
桑景云见状,拿出谭峥泓送的钢笔研究了一番,吸饱墨水后继续写《真假千金》。
虽然在拒绝了别人的情况下,收别人的礼物不太好,但她确实需要一支用起来更方便的钢笔。
大不了以后想办法还礼。
桑钱氏见自己孙女儿一副平静模样,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算了,她孙女儿比她聪明,还是让她孙女儿自己拿主意。
桑家人心情复杂,谭峥泓却是高高兴兴地回了租界。
谭大盛今日在家,见儿子喜滋滋地从外面进来,问:“你的桑小姐答应要嫁给你了?”
他已经知道谭峥泓拿着礼品去桑家的事情了。
谭峥泓道:“没有,桑小姐不想那么早结婚,她说要等二十二岁以后再结婚。”
谭大盛闻言一愣,他还以为桑景云会紧紧抓着自己儿子,想法子尽快嫁进来,竟然不是?
说要二十二岁再结婚,这相当于拒绝。
“到底怎么回事?”谭大盛问。
谭峥泓道:“桑小姐想先读书,爹,我本身也是要读大学的,晚点结婚挺好的。”
谭大盛道:“随你。”他话这么说,却已经在琢磨要想法子见一见桑景云。
他对这个小姑娘,越来越好奇。
谭峥泓的告白并没有对桑景云产生多大影响。
洪家,洪玥却因为自己的婚事,心情不太好。
钱大少见过洪玥,洪玥自然也是见过钱大少的,那次,本就是让他们相看一下。
洪玥还记得钱大少看到自己后,眼里的失望。
她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她脸挺大的,还有点胖,不久前,就有亲戚家的小男孩喊她“胖姑娘”。
现在钱大少不喜欢她,她还要嫁给钱大少吗?
如果是以前,洪玥会听自己母亲的话,想办法讨好钱大少,抓紧这门婚事。
毕竟这门婚事很好。
但现在她自己能赚钱,她不愿意再去讨好别人。
然而她不愿意没什么用,他们家的人,都很喜欢钱大少,她爷爷也一再告诉她,这是一门好亲事。
洪玥拿出报纸,把《真假千金》重新看了一遍,又默念了几遍金月季说的话,和金月季心里的想法。
她有点羡慕金月季。
但她做不到像金月季这样,一来她家里人对她挺好,她不可能不管他们的意见。
二来,她没有勇气去走一条不确定的道路。
桑景云这天晚上,跟桑钱氏聊了聊。
她说女性十几岁的时候,身子骨还没发育好,生孩子对母亲和孩子都不好。
她又说谭峥泓想娶她,或许只是谭峥泓的个人想法,谭家不见得会同意。
“奶奶,若是我一口答应,而他父母不同意,那会非常尴尬,不如再等等。”
桑钱氏听完,觉得很有道理:“确实该等等。”
桑景云笑了笑,不再把心神花在这件事上。
现如今他们国家乱成这样,总纠结感情上的事情,没什么意思。
第二天早上,桑景云写完两千字,正准备去隔壁,就听到敲门声,随即,谭峥泓的声音响起:“桑小姐,我来教你英语!”
谭峥泓今天来早了。
而他主动来找桑景云,是怕桑景云因为他昨天的告白,刻意躲着他。
他经过一晚上的思索,已经想好接下来要如何做。
昨日桑小姐虽然拒绝了他,但看得出来,对他并不讨厌。
既如此,他完全可以继续追求桑小姐,争取在桑小姐二十二岁时,成为桑小姐的结婚对象。
桑景云把自己正在写的稿件放好,就见谭峥泓推开院门进来。
他拿着几本书,拎着一个食盒,见了她就笑起来:“桑小姐,我给你带了一些我家乡的点心,这些点心刚蒸熟的时候最好吃,我就带了生的,你可以让桑叔帮你蒸一下。”
他说着,将食盒放在桌上,拿出里面的点心。
这些点心,都是虾饺之类广式早茶常吃的,一个个非常精巧,看着就知道味道不会差。
这东西坚决不收也没什么意思,桑景云道:“我这就让我爹蒸一下,谭少你也吃一点。”
《真假千金》这本书,她可以把英文版权免费给谭峥泓,就当是感谢谭峥泓教她英文,以及送她各种东西。
这年头请个老师教英文真的很贵,谭峥泓给她的英文学习资料也不便宜。
第63章 《无名诀》开始出售
谭峥泓见桑景云对待自己的态度一如既往, 心情大好。
他把食盒拿给桑学文,又拿出怀表:“我家厨娘说了,水开后蒸十五分钟, 这些东西就能吃,桑叔, 我帮你看时间。”
桑学文看了谭峥泓一眼,开始烧水。
谭峥泓又来到桑景云面前, 笑眯眯地问她英文学习进度。
桑景云看了谭峥泓一眼,拿出自己学英语用的本子, 问谭峥泓上面标注的一个单词要怎么念。
等学会这个单词, 她又让谭峥泓用这个单词写个常见的句子, 方便她理解。
她会把这个句子背下来,将来跟人交流时, 直接运用。
桑景云上辈子学英文是为了考试, 如今学英文,却是为了能跟说英语的人交流。
两人正学着, 陆盈带着桑景丽从外面回来。
桑景丽脸蛋红扑扑的, 脸上满是笑容, 明显在外面玩得很开心。
这段时间,隔壁孤儿院里住了很多孩子,但桑景丽并不跟他们玩,依旧跟附近农户的孩子一起玩。
这也是桑景云要求的。
桑景云同情那些孤儿, 但她不得不承认, 这些在外面流浪了很久的孩子, 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比如他们中很多人,已经习惯小偷小摸。
桑景丽有很多玩具,口袋里还有零食, 她跟附近农户的孩子一起玩,那些孩子并不会上来抢夺,而是乖乖等着,等桑景丽分给他们。
孤儿院的孩子却不同,他们大概率会把桑景丽的玩具和零食偷光抢光。
正好点心已经蒸好,桑景云就把桑景丽叫过来,让桑景丽跟他们一起吃。
“姐,这点心真好吃!”桑景丽吃了一口,特别惊喜。
桑景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喜欢你就多吃点。”
桑景丽乖乖点头。
桑景云自己也吃了点,然后对着谭峥泓道谢,又道:“我们去孤儿院吧。”
谭峥泓点点头,和桑景云去隔壁,还问:“桑小姐,你喜欢吃什么?我明儿个再给你带。”
桑景云道:“我不挑食,但你不用天天给我带吃的,”
“我想给你带,”谭峥泓道,“给你带吃的,我会很开心。”
桑景云见他满脸真挚,忍不住笑起来:“你这样的,容易被人骗钱。”
谭峥泓却不这么觉得:“怎么会?我很聪明!”
桑景云没感觉出来。
谭峥泓到了孤儿院这边,就开始处理各种杂事,顺便让自己的保镖给孤儿院的孩子读最新的《西游记》连环画。
他在孤儿院这边放了整套的连环画和报纸,虽然这些孩子看不懂,但放着这些,能激励他们去学认字。
至于为什么不是他去读,他不会吴语,孩子们听不懂他读的东西。
保镖认字不多,只能读读连环画,《真假千金》这个故事,是桑景云给这些孩子读。
她花了二十分钟读完今天的更新,又给他们讲了一些道理:“金月季想读书,是因为读书能改变命运,你们若是识字,将来就能当掌柜,若是不识字,就只能去拉黄包车,卖苦力,等没了力气,便也没了收入。”
对这些小乞丐来说,能拉黄包车都是好的。
但很显然,当掌柜更好。
这本书里写的生活,是他们以前完全不了解,从未见过的,他们也想过那样的生活,对读书,便也充满期待。
桑景云跟他们说了一会儿话,就回去复习自己的英文。
学着学着,谭峥泓突然道:“等过了年,就会有先生来孤儿院教书。可惜一个先生,最多教几十个学生,不然,孤儿院附近的孩子,也能让他们来读书,学认字。”
谭峥泓这段时间每天生活在乡下,对周围农民和佃户的生活,便也有了些了解。
他们的生活比棚户区的人要好一些,但没有好太多,他们的孩子,也都没有机会读书。
桑景云道:“你可以让孤儿院那些较为聪明的孩子在学了认字后,去教附近的孩子读书,这样还能帮他们巩固学到的知识。”
现阶段要做到让每个人都受教育,并受到公平教育,是不可能的。
按照桑景云的想法,实在不适合读书的那些孩子,干脆教他们手艺,适合读书的孩子,再好好培养。
现代的孩子,除了语文和数学外,还要学很多别的课程,这个时代却不同,这些孩子只需要学语文和数学。
既如此,老师教一上午,已经足够。
下午可以让适合读书的孩子去教别的孩子读书,那些不适合读书的孩子,就学手艺或者做点能挣钱的手工活。
“确实可行!”谭峥泓道。
桑景云闻言,又说了说自己的另一个想法:“那些孩子做手工、学手艺或者帮忙上课,都可以给他们记工分。他们在孤儿院,可以用工分换食物或者别的东西,等他们长大,他们剩余的工分,还可以兑换成钱给他们。”
这其实就是个奖励机制,可以让这些孩子,有努力的动力。
至于为什么不给钱……给钱容易让孤儿院出现贪腐行为,而且钱给到这些孩子手上后,他们之中或许会出现争抢、偷盗这样的行为。
“桑小姐,你太聪明了!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谭峥泓眼睛放光,满脸崇拜。
桑景云还挺受用。
桑景云和谭峥泓商量孤儿院事项的时候,洪永祥回到县城,来到洪家纸铺。
洪掌柜看到二儿子,立刻念叨起来:“永祥,你看阿玥都要定亲了,你什么时候成亲?你也别太挑,早些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孩子才是正事!等你成亲,我也算完成任务了。”
“阿玥要定亲了?定的谁?”洪永祥问。
他从桑景云写的信里,已经知道大概情况。
但不能让自己父亲知道桑景云告密的事情,以免自己父亲迁怒桑景云。
洪掌柜道:“是钱家的大少爷,钱大少是个有出息的,阿玥嫁给他,这辈子就不用愁了。”
洪永祥问:“钱大少和阿玥相处过吗?相处得可好?”
钱大少不喜欢洪玥这件事,洪掌柜并非一无所知。
他避而不谈,说起别的:“钱家太太和老太太,都很喜欢阿玥。”
洪永祥追问:“钱大少呢?”
洪掌柜道:“他还小,又知道什么?阿玥这么聪明,他迟早喜欢上阿玥。”
洪永祥听到这话有些无奈:“爹,你让阿玥和钱大少多相处几次,免得阿玥嫁过去后,与钱大少处不好。”
“哪有没成亲就相处的?你就知道瞎折腾!你有空关心阿玥的婚事,不如想想你自己!”
洪永祥被自己父亲一顿训斥。
也是巧了,今日家里佣人忙,洪永祥的大嫂亲自来送饭。
听到洪永祥的话,她脸色难看,话里话外讽刺洪永祥,说洪永祥是嫉妒他们,见不得他们好。
洪家还未分家。
因洪掌柜对洪永祥很好,洪大嫂对这个小叔子一直有敌意,就怕洪掌柜分洪永祥一大笔财产。
洪永祥不敢再提这件事,转而说起别的:“爹,大嫂,我这次过来,其实是为了阿玥的事情,等《西游记》连环画画完,那边还有一部《水浒传》的连环画要她画。”
这是好事儿!洪掌柜很高兴。
洪大嫂却道:“这《水浒传》,能不能让阿旭画?阿旭已经学了许久画画,先生一直夸他画得好。”
洪永祥说人家想让洪玥画,但洪大嫂还是把洪永祥带回家,拿出洪旭这段时间画的画给洪永祥看,大力推销洪旭。
洪永祥看着洪大嫂拿出来的那些画,很是无奈。
那先生教洪旭画的,是水墨画。
洪旭学得还行,将那些猫儿鸟儿画得很好,但连环画的插图,要的不是这样的画。
“你看,阿旭画的,比阿玥画的好多了。”洪大嫂道。
女儿能挣钱,她是开心的,这几个月,她都不让洪玥做别的,只让她专心画画。
但洪玥已经挣了许多钱,足够做嫁妆,这赚钱的路子,她便想给儿子。
洪永祥道:“大嫂,书局要的不是这样的画,洪旭画的这些画不好印刷。”
洪永祥给洪大嫂解释了一番,洪大嫂只能放弃自己的打算,同时看洪永祥愈发不顺眼。
洪永祥也不好跟洪大嫂计较,只能当听不懂她说的那些别有意味的话。
他去见了洪玥,询问洪玥对婚事的看法。
洪玥道:“小叔,我若是不嫁人,又该如何?”
洪永祥闻言叹气。
洪玥若不想嫁人,怕是只能离家出走。
但对她来说,离家出走可能会遇到更糟糕的情况。
洪永祥只能道:“你一定要坚持画画,有点事情做,便不会整日惦记后宅的事情,以至于心情抑郁。”
“小叔,我会的!”洪玥一脸认真。
洪永祥又道:“我等会儿去见钱大少,给他送一套《西游记》连环画,再送他一套新出版的《无名诀》,他若喜欢看,你就告诉他那插图都是你画的,到时他一定会喜欢你。”
“谢谢小叔。”洪玥听说这事儿,喜上眉梢。
当天下午,洪永祥就去钱家拜访,见了钱大少。
钱大少不喜欢洪玥,对洪永祥这个记者倒是很热情。
认识个记者,对他们这些生意人来说不是坏事。
他将来若要在报纸上打广告,说不定就可以走洪永祥的路子。
洪永祥笑着跟钱大少聊了几句,送了钱大少两套书。
钱大少是识字的,但他不爱读书,更不爱看书。
《双面魔君》很火,但他从未看过,对《西游记》也没什么兴趣。
洪永祥送的书,他觉得全无用处,只是他为人圆滑,倒也不会失礼,也就说了些好听话。
洪永祥能看出钱大少的想法,也就没说洪玥画画的事情。
对一些新式文人来说,女子会画画能挣钱,是很大的加分项。
但对那些思想封建的人来说,女子做这些事情,反而让他们不满。
洪永祥离开后,钱大少随意翻了翻手上的那些书。
他对看书一点兴趣都无,连听书都不喜欢,因而翻过后,就让人将之放进书房,再不去管它。
洪永祥手上这一整套的《无名诀》,是费中绪送的。
在《双面魔君》尚未写完时,南城书局就已经开始加班加点,排版印刷《无名诀》。
如今,印刷还在继续,但成品也已经有了一批。
南城书局,打算在明天,也就是公历1月3日,农历十二月初十这日,在上海出售第一批书。
后续印刷装订的书,再送去其他城市出售。
其实都不用他们送,自会有书商从他们这里购买书籍,送去其他城市售卖。
洪永祥回到租界,就去了南城主角。
他到达时,费中绪嘴里叼了一根烟,正在忙碌。
洪永祥问:“你何时忙完?我请你吃饭。”
费中绪道:“快好了,你先等我片刻。”
洪永祥在旁边等待,费中绪则喋喋不休说着《无名诀》的出版事宜:“现在我们书局正乱着,不停印刷,不停装订,为此多雇了许多人。我昨日,还去《新小说报》那边,让他们帮忙打广告……”
洪永祥等他忙完,便与他一道去吃饭,还破天荒喝了不少酒。
但他没说洪玥的婚事,这种事情拿出来说,总归不太好。
他只让费中绪再送他一套书。
费中绪答应下来,同样喝了许多酒。
但他并不愁苦,反而兴致昂扬。
《无名诀》这本书开始售卖后,他能拿提成。
提成应该不会少!
第二日,便是《无名诀》开始售卖的日子。
南城书局的编辑,平日里上班都晚,要八点才到书局,但这日,不过早上六点,就齐聚书局。
书局人手不够,因而今日,他们这些编辑,都要负责卖书。
这书在上海极受欢迎,今日的《新小说报》上,还刊登了广告,来买书的人一定很多!
第64章 增加的内容
谭峥泓一大早起来, 就去了厨房,问自家厨娘:“王婶,牛肉丸做好了吗?”
厨娘笑着开口:“少爷, 已经做好了。”
“那就好,等会儿给我装一些, 我要送人。”
厨娘笑着答应,同时将今日的早餐端出来, 给谭峥泓吃。
谭峥泓在吃饭时,顺手打开《新小说报》。
虽然已经在编辑部看过《真假千金》的后续内容, 但他不介意再看一遍。
谭峥泓一边吃一边看, 等报纸翻到最后一页, 突然看到《真假千金》结尾处有个广告。
《双面魔君》改名为《无名诀》出版,今日开始出售!
这广告还说, 书里增加了一些报纸上没有的内容。
谭峥泓知道《双面魔君》会出版, 但他不知道今天就能买到书。
三两口吃完早餐,谭峥泓就往外跑去。
他要去买书!
谭峥泓到达南城书局时, 天刚亮。
但南城书局, 已经有许多人在。
有些是跟谭峥泓一样, 看了报纸知道《无名诀》今天发售,因而匆匆赶来的。
也有一些,是早就知道这件事的。
在报纸上打广告要钱,南城书局之前并未在报纸上打广告。
但他们书局门口, 早两日就已挂出告示, 讲明会在今日出售《无名诀》的事情。
因此, 现下还早,但书局门口,已经排起长队。
谭峥泓急着买到书好赶去县城, 就想着要不要让前面的人帮忙买。
但这样对后面排队的人,是有些不厚道的。
正想着,谭峥泓就听到有人开口:“大家排好队,今日《无名诀》这书,每人限购两套。”
谭峥泓盯着这人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限购一事,是他没想到的,值得庆幸的是,他出门时,带了两个保镖。
谭峥泓乖乖排在队伍最后,又给两个保镖每人两个银元,让他们一人买两套。
这样加上他自己的,便有了六套书,可以拿来送给桑景云桑景英他们。
赶明儿,他还可以让家里佣人过来,多排几次队,多买几套书。
他之前给自己在南洋的同学寄了报纸,这次干脆给自己曾经的中学,捐几套书。
他要支持云景先生!
这么想着,谭峥泓又看向那个正在维持秩序的人。
那人正是费中绪。
他昨晚喝了酒,今天又起太早,就有点没精神。
为此,他主动来外面吹冷风。
感觉到有人盯着自己看,他便望过去,然后就瞧见一个十七八岁,个子挺高的年轻人。
费中绪对这人有点印象,他记得这人曾来南城书局买《西游记》连环画,出手非常大方。
这是老熟人,费中绪朝着对方笑了笑。
谭峥泓对上费中绪的笑容,心情无比激动。
他瞧见费中绪后,便记起费中绪是他去《新小说报》编辑部那日瞧见的人,毕竟对方今日穿着的衣服,与数日前一模一样。
谭峥泓清楚记得,黄主编在接待过这个人后,就说可以将《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权卖给他。
这人能帮云景先生做主,他或许就是云景先生!
谭峥泓想上去打招呼,但云景先生一直在隐藏身份,他贸然拆穿,可能会让对方不悦。
压下心中的兴奋之情,他乖乖排队,同时一直盯着费中绪看。
费中绪被谭峥泓看得浑身不自在,他身上应该没有不妥之处?为何这人一直盯着他?
此时,排在谭峥泓面前的人正在说话:“没想到《双面魔君》这书,竟然这么快就出了!”
“我也没想到,它不久前刚在报纸上刊登完,我还以为出书要等几个月。”
“南城书局,怕是很早就已经开始印刷此书。”
“据我所知,有很多书局想要出这套书,也不知道云景先生为何会让南城书局出这书。”
“云景先生应该跟南城书局有交情。他编写的《西游记》连环画,就在南城书局出售。”
“云景先生跟南城书局的关系肯定很好,不然也不会为出书版多写一些内容。”
……
谭峥泓听完他们的谈话,又看了看不远处的费中绪,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云景先生在南城书局工作,所以才会给南城书局这么多机会!
今天的云景先生看着有些没精神,他是不是熬夜写书了?
谭峥泓其实不能确定费中绪是云景先生,可就算费中绪不是,他跟云景先生,应该也是有关系的。
见一个报童在来回转悠,吆喝着卖报,谭峥泓便把人叫住:“你帮我排个队,我给你两个铜元。”
这个小报童刚开始卖报,他不太会吆喝,就卖得很少,这会儿抱着报纸,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听到谭峥泓的话,他连连点头,非常高兴。
两个铜元已经够他吃两顿饱饭!
谭峥泓让这个报童帮忙排队,自己则去了附近一家早餐店,要了一碗热豆浆,又要了两笼小笼包。
他端着豆浆和包子回去,对费中绪道:“这位先生,你是南城书局的编辑吧?我们见过几次!你们这么早就开始忙活,辛苦了,吃点热乎的!”
他说着,就将豆浆和一笼包子给了费中绪。
费中绪不明所以。
谭峥泓却已经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把剩下那笼小笼包给报童:“这包子给你,你吃完后,帮我把碗和蒸笼还回去。”
小报童惊喜万分,飞快地吃起来。
费中绪见小报童已经开吃,便也吃起来。
他今日起床后,还什么都没吃,确实有些饿了。
包子和豆浆下肚,费中绪浑身暖和,心情也好了许多。
而这时,终于轮到谭峥泓进铺子。
来买书的,都是读书人或者大户人家的下人,很守规矩,因而队伍挪动的速度很快。
谭峥泓进去后,就说自己要买两套书。
南城书局的编辑先给他拿书,又用绳子将书捆起,方便他拎着:“买回去后,若是发现这书有问题,可以来书局调换。”
“好!”谭峥泓点点头,拎着书出去。
费中绪见他出来,笑着跟他打招呼,又从怀里掏出几张书签给他:“谢谢你的包子和豆浆,送你几张书签。”
谭峥泓看了眼,发现那几张书签上印了一个古装少年,外加几句《双面魔君》里的话。
费中绪道:“这是我自个儿印的《无名诀》的书签,一般人没有。”
这是他晚上值班室闲着没事印的,平日里自己就拿这个做书签。
这个小伙子喜欢《双面魔君》,应该也会喜欢这个书签。
谭峥泓自然是喜欢这书签的。
想到面前的人可能是云景先生,他更是兴奋:“谢谢先生!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费中绪笑起来。
谭峥泓宝贝地将书签放进怀里,又问:“先生,你叫什么?你在南城书局工作?”
费中绪道:“我叫费中绪,是南城书局的编辑。”
“费先生,我叫谭峥泓,”谭峥泓笑起来,“我今日还有事,改日再来拜访您!”
费中绪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他以为谭峥泓跟他一样,笑着答应。
谭峥泓从南城书局离开,叫了黄包车直奔电车站,又匆匆往上海县城赶。
他今天,本是打算像昨天一样,早早去孤儿院的,但因为买书耽搁了一段时间,以至于到孤儿院的时候,比平日里要晚一些。
好在不是特别晚。
谭峥泓见钱表姑在门口择菜,就问:“钱婶子,桑小姐在哪里?”
钱表姑能听懂谭峥泓说的简单的话,指了指孤儿院:“在里面。”
谭峥泓闻言,高兴地往里冲:“桑小姐,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过来!”
“什么?”桑景云问。
谭峥泓拿出两套《无名诀》给桑景云:“桑小姐,这两套书送给你!”
桑景云知道《无名诀》早就在印刷了,但她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出版。
在现代时,要出一本书,可是非常慢的。
不过这个时代出书不需要审核,不需要书号,确实会快很多。
按照桑景云跟南城书局签的合同,南城书局要给她五套样书。
没想到样书尚未拿到,她先拿到了谭峥泓送她的书。
桑景云没看过这书,接过看起来,然后便有些惊喜。
民国初年,书籍的装订工艺远不如后世,因而很多书是有些粗糙的。
但这套书用的纸张质量很好,封面材质也很好,里面的插画更是精美。
桑景云相信,这套书会很有收藏价值。
“桑小姐,这书结尾,有新增内容!”谭峥泓道:“我在电车上已经看过,你也可以看一看。”
新增内容大概有一万多字。
里面有天下太平后,对百姓幸福生活的描写,也有后世人对孟佑的评价。
谭峥泓不知道别人看到这些如何想,反正他特别喜欢,在电车上时,来回看了好几次。
桑景云道:“我等会儿再看,我们先学英语。”
听桑景云这么说,谭峥泓敬佩万分。
桑小姐真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竟然能忍着不看小说先学习!
谭峥泓教桑景云学英语,等桑景云学过一阵打算休息时,他才道:“桑小姐,我今天在南城书局看到了一个人,他可能是云景先生。”
桑景云有些惊讶。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惊讶的样子,对桑景云道:“桑小姐,我并不能确定那人是云景先生,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也只与你说。”
他将自己之前见到费中绪的事情,和他对费中绪的猜测说了。
不过他没说出费中绪的名字和身份,只说自己今天在南城书局瞧见了对方。
云景先生既然想要隐瞒身份,那他肯定不能到处宣扬。
他相信桑小姐不会乱说,但桑小姐与家人说了之后,她的家人可能会告诉别人,那就不太好了。
谭峥泓和桑景云聊天时,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无名诀》开始出售的事情。
租界,那个住在亭子间里的文人,刚得到一笔稿费。
他去当铺买了一床旧被子后,本打算买些酒肉犒劳自己,结果在报纸上看到了《无名诀》出版的事情。
他咬咬牙买了一套,翻到最后去看。
这一看,他惊叹连连。
看故事的人,或许只看个故事,但他却在这新增的内容里,看到了太多东西。
土地为集体所有,每个人均分!
光这一点,就让人心生向往。
他觉得云景的书,便如那地里的红薯。
远远看去,只有一片郁郁葱葱的红薯叶,地下却藏着无数能让人躲过饥饿的红薯。
云景先生,应该是胸有竹林,然后在书里,写了一些竹叶给读者看。
仔细看过两遍后,他来到邮局,花钱将书寄给自己的中学老师。
他是在家乡读完中学后,才来上海讨生活的。
他曾经的老师,一直在探索救国之道,他想把这本书,给他的老师看一看。
买完书寄出后,他身上只剩下几个铜元,想了想,他往南城书局走去。
之前买书时,他注意到南城书局在招人。
他可以去应聘!
第65章 口诛笔伐
租界一处洋房里, 爱听故事的老太太又开始听儿子的姨太太念书。
老太太很喜欢《双面魔君》这本书,但她更喜欢的,是云景新写的《真假千金》。
这本书在报纸上刊登的第一天, 老太太就被吸引住,然后每天都让人给她念, 还要念两遍。
她很喜欢金月季,还觉得金月季非常可怜, 每次听完故事,都要骂一骂金月季的养父母和亲生父母。
老太太喜欢这本书, 那些姨太太也喜欢。
她们跟金月季一样是女性, 对金月季经历, 能感同身受。
金月季被带到金家后,跟金家格格不入, 以至于连下人都能欺负她……她们何尝不是如此?
她们来这个家做姨太太, 确实不愁吃穿,但私底下, 却也受了许多委屈。
现如今, 《真假千金》这个故事, 已经连载到金月季想去读书,跟家人吵架的事情上。
金老板觉得,女人相夫教子就可以,没必要读书, 就算真去读了, 也比不上男人。
他觉得让女人办事, 就是办不成的。
但金月季不这么觉得:“女人办事,怎么就办不成了?我在乡下,见多了女人学东西一学就会, 反倒是一些男人,什么都学不会!”
此时上海周边农村,重男轻女严重,家家户户都想要生男孩,但因为男女都不受教育,反而显不出男人的“聪明”。
负责养蚕缫丝的是女人,负责缝补做衣服的是女人,负责做饭带孩子的也是女人。
很多女人家里家外一把手,那些男人呢?他们中很多人,除了体力活什么都不会。
金月季从不觉得自己比男人差,她觉得自己吃亏就吃亏在身为女人,在体力上天生弱于男子,还要负责生育。
在农村,体力确实很重要。
但有钱的人家,他们不干体力活!
金老板是不下地的,他只需要管理好金家的生意。
而做这样的工作,女人不见得就比男人差。
来到金家以后,金母给金月季讲了很多规矩,让金月季一一遵守。
金月季觉得这些规矩,都是男人用来控制女人的。
他们让女人裹脚,如此一来,女人便行动不便。
他们不让女人受教育,如此一来,女人便只能“头发长见识短”。
他们说女人没有见识的时候,他们让女人出去长见识了吗?
他们自己“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女人呢?他们要求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包括金芍药在内的那些大家小姐,都觉得金月季什么都不懂,但金月季却觉得,她们眼里只有后院的一亩三分地,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
今日给老太太读书的那位姨太太,读到这些的时候,心头发颤。
她识字,但她家里,一直不赞成她读书。
她的父母,把她不学无术的哥哥当宝贝,而她自幼学什么都快,却被父母送给一个比她大了二十岁的男人当姨太太。
就因为她是女人。
老太太也听得入了迷。
她是裹小脚的。
因为裹了脚,早年有一回遇到战乱,她差点逃不掉,幸好她儿子孝顺,跑回来找她,背着她逃出去。
因为这小脚,她受了多少罪?
为什么她们就要裹小脚?
《真假千金》里,金月季也说:“男人既然喜欢小脚,他们为什么不自己裹?”
老太太沉默听完,正打算让那姨太太再念一遍,就听那姨太太说:“老太太,今日这故事后面,有一个广告,说是《双面魔君》改名为《无名诀》,在南城书局出售,每套书五本,有新增内容,售价一个银元。”
老太太回过神,叫来一个佣人,让她去账上支十个银元,买十套书回来。
老太太还道:“这云景先生是个好人,知道我们女人的苦。我总是要买几本书,支持一下他的,等书买回来,给你们老爷寄一套,我那些孙子孙女,也都一人给一套,剩下的两套,就放我这里,改明儿我们再读一遍。”
姨太太们闻言,纷纷奉承。
与此同时,某所女子中学,也有人在传阅《新小说报》。
《双面魔君》这个故事很火,有很多人看,但其实也有很多人,并未看过这本书。
《新小说报》并非只在上海售卖,在杭州、苏州等地也有出售,但销量也不过一万多份,其中一些人,还一次买两份报纸。
此时上海总人口约莫有两百万,而这本书的读者,哪怕算上那些听书的,也最多几万人。
这所女子中学的学生,在《双面魔君》连载期间看了这书的,就寥寥无几。
但最近,她们之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新小说报》。
《真假千金》这个故事,她们非常喜欢。
她们接受的都是新式教育,本就是接纳新思想的,现在看这本书,感触特别深。
“金老板说的这些话,我家亲戚也在说,他们都觉得我父亲不该把我送到学校读书。”
“我父亲的想法,甚至跟金老板一样,我能来学校读书,是因为我未婚夫跟我父亲说,若是不把我送到学校读书,他就退婚。”
“我有个出国留学的机会,我之前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去,现在我一定要去。”
……
她们在看完今日更新后,同样看到了后面的广告。
“云景先生上一本书,我并未看过,现在倒是可以买来看一看。”
“确实,云景先生写的书,应该不会差。”
“虽然我不爱看打打杀杀的书,但支持一下云景先生也无妨。”
……
这所女子中学,距离南城书局并不远。
于是,当天中午,便有人来到南城书局,买了书回去。
她抽空看了一些,看着看着,便不自觉入了迷。
原来武侠小说,也这么好看!
很多人都觉得,女子不爱看武侠小说,她便也这么认为了,现在想想,这何尝不是一种偏见?
《双面魔君》这本书,到底是在《新小说报》上连载过的。
一个银元一套的价格,也并不便宜。
因此,南城书局虽然觉得今天应该会有很多人来买小说,但也觉得,能卖掉两三千本,已经非常不错。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才到中午,他们准备的五千套数,就已全部售出。
这还是因为他们限购!
南城书局一个负责卖书的编辑,累得直不起腰:“买书的人,怎么如此多?”
卖书看似简单,但他们需要帮客人将书包好,用绳子扎起,需要不少时间。
收钱时,他们也要花时间验明真假。
因此这一上午,他们没有一刻空闲。
费中绪道:“很多人买了这书,是要拿去送人。”
这书之前在报纸上连载,想要收集齐全部内容送人有些麻烦。
现在印了书,送人就方便许多。
即便不送人,也能放在家里收藏,那些不缺钱的人,自然舍得花钱买。
南城书局的总编道:“我们现在已经无书可卖,你们去外面挂个牌子,然后去后面装订新书。”
费中绪闻言,拿了块牌子挂在外面,然后去了后面印刷房忙碌起来。
总编还分了个助手给他,是今日刚招的读书人。
费中绪跟这人聊了聊,得知对方叫姚同丰,安徽人,是半年前来上海讨生活的。
上海很多工作,都要有介绍人和介绍信,姚同丰没门路,找不到正规工作,也就过得不太好。
他依靠帮人抄书为生,偶尔也会投稿,但迄今为止,他投稿数十篇,也就不久前被刊登了一篇。
现如今,他住在一个亭子间里。
费中绪住的是马棚楼,不算正经房子,但他那房子休整过,还通了电,住宿环境比亭子间好太多。
他有些同情这人,便道:“我们南城书局,接下来一段时间都会很忙,你若是做得好,可以一直在这里做。”
桑景云写书的速度是真的快,他估摸着,等《无名诀》印刷得差不多,也就可以开始印刷《真假千金》了。
他们书局还有别的业务,《西游记》连环画就还没出完,即便出完了,后续还有《水浒传》连环画。
招人是必须的!
姚同丰感激万分,做事愈发努力。
接下来几天,南城书局一直很忙。
费中绪从早忙到晚,回家倒头就睡,竟是瘦了一些。
而他对姚同丰,也越来越满意,这人很聪明,手脚很快,帮了他大忙!
《无名诀》这套书,不过短短四天,就售出一万套!
在现代,这销量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却堪称惊人。
不过在卖出一万套后,再来买书的人就少了。
与此同时,上海的一些报纸上,开始出现批评云景的文章。
这些文章批评的,倒不是《无名诀》,而是云景现如今,正在报纸上刊登的《真假千金》。
一些旧文人觉得云景居心叵测,纷纷写文骂云景。
他们说什么的都有,什么“男主外女主内,古之常道也”,什么“其言惑众,欲乱人心,坏我伦常”,什么“乾坤既定,阴阳有分”,总之,都在骂云景不遵古道,妄议旧制。
他们觉得,女子就该贤良淑德,孝顺更是中华文化的根本,云景写的书,太过离经叛道。
金月季觉得女人受压迫,她怎么就不想想,女人一直靠男人养?
若非有男人挣钱,那些夫人小姐,她们哪来的钱买这个买那个?
而且男人在打仗,在从事各种危险的工作,女人又干了什么?
总之,报纸上说什么的都有。
桑景云对此早有预料,也就没当回事,专心创作。
她没有去跟那些人吵架,吵架太消耗精力和情绪,她若是把时间放在跟那些人吵架上面,就没时间写《真假千金》后续内容,没时间学英文了。
还是提升自己更重要。
这个时代,也是有点好处的。
那些人骂得再厉害,只要她不买刊登了那些人的文章的报纸,就看不到他们骂人的话。
那些人甚至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桑景云心情平静,谭峥泓却不同。
他的偶像被人骂了,他非常愤怒。
说起来,桑景云会知道自己被人骂,也是因为谭峥泓。
她现在除了买《新小说报》,就只买《上海日报》,这两份报纸上,是没有骂她的文章的。
要不是谭峥泓念叨,她都不知道这件事。
“那些人太过分了!金月季说得明明很对!他们就是被戳中痛处,才到处狂吠!”今天,谭峥泓就又念叨个不停。
桑景云闻言道:“谭少,我很喜欢《真假千金》这本书,有人骂云景先生,我跟你一样生气,但我不想聊这件事。聊这些,只会让我越来越愤怒,但并不能帮助到云景先生。我们聊一些能真正帮助他人的,有意义的事情好吧。”
她不想再听谭峥泓告诉她,别人都是怎么骂她的。
谭峥泓愣了一下,随即道:“桑小姐,你是对的,我单纯抱怨一点用都没有,并不能帮到云景先生!我决定了,我明日要花钱让人写反驳的文章,把那些骂云景先生的人骂一顿!”
第66章 争吵
桑景云见谭峥泓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有些无奈。
不过少年人,确实很容易被激怒。
她知道谭峥泓跟那些人吵架,只会让那些人更加生气, 骂她骂得更严重,但她没有阻止, 反而很支持。
闹大了之后,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 意识到女性千百年来所受到的压迫。
她希望那一座座压在女性头上的大山,可以被推翻。
今天是周六, 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一声, 说自己明天有事, 不学英文了。
谭峥泓问:“桑小姐是要去租界?我家就在租界,桑小姐, 明日我们一起逛租界?”
桑景云道:“怕是不行, 我办完事就要回家。”
“桑小姐要办的是什么事情?”谭峥泓看了桑景云一眼,忍不住问:“跟洪先生有关?”
谭峥泓这段时间没再表白, 但他每天都会带点吃的给桑景云, 追求的姿态很明显。
桑景云可以确定, 谭峥泓是真心喜欢自己的。
而此刻,她从谭峥泓的言语里,听出了醋味。
桑景云道:“我是去租界拿钱的,也会去洪先生那里一趟。洪掌柜每周都会让我捎带东西给他, 他有时也会帮我把钱带回来。”
桑景云说得很含糊, 但谭峥泓听完, “恍然大悟”。
都说桑家已经被桑学文败光,但他们一家的日子,其实过得还不错。
谭峥泓觉得, 他们应该是有进项的。
桑景云说她每周去租界拿钱,那么可能是桑家在租界有产业。
如此一来,桑景云和桑景英每周过去巡视一下,算算账,拿点钱,倒也不奇怪。
而洪永祥来找桑景云,可能是那边有点什么事情。
这么一想,谭峥泓心里也就舒坦了。
人家要去盘账,他确实不能跟着……谭峥泓打算明日去一趟南城书局,见一见那位可能是云景先生的人,再找人帮自己写几篇文章,骂那些在报纸上骂云景先生的人。
这天晚上,桑景英和桑景雄照旧一起回家。
他们家今天的伙食依旧不错,是红烧肉,还有几个蔬菜。
桑景雄一到家就急着去盛饭,然后往碗里夹了一大块肥瘦相间的肉,大口吃起来。
他在点心铺,虽然能吃点点心的边角料,但伙食并不好,再加上一路回家运动量很大,到家时,都已饥肠辘辘。
吃完饭,桑景雄问桑景云:“姐,我能不能不去点心铺干活?”
他打从一开始,就不想去点心铺干活,但当时有桑景英压制他,再加上那会儿家里吃得不好,他就觉得去点心铺也不错。
毕竟桑景英,也是要去当工人的。
但近来家里伙食变好,收入也越来越多,他就不想再去点心铺,想去读书。
这件事他跟桑景英提过,桑景英不同意,他只能找桑景云。
“不行。”桑景云拒绝。
桑景雄一脸郁闷,却也无可奈何。
在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之后,他就想闹一闹,逼桑景云送他去上学。
然后,他看到了《真假千金》。
桑景云每日写完后,他和桑景英都会第一时间看。
他很喜欢《双面魔君》,见县城那么多人说这书好,心里不免自豪——云景是他姐!
但《真假千金》这本书,却让他看得心里发慌。
里面金月季的想法,着实有些惊人!
金月季并不把两个哥哥当亲人,一心脱离金家,他姐会不会也这样想?
要是他姐跑了,那他怎么办?
到时候,他搞不好就真的要养家了!
桑景雄现在在桑景云面前特别乖。
不得罪桑景云,他多少能沾点好处,要是得罪了,桑景云说不定会跟他断绝关系,再把他写进书里,写成大坏蛋。
桑景雄转过头,对桑学文道:“爹,再过几天就是我生日,我早上要吃长寿面,一根面条就是一碗的那种。”
他们这里没有吃长寿面的习俗,这是他从《真假千金》里看来的。
金芍药其实比金月季要大一天,但她一直以来,过的都是金月季的生日。
两人生日那天,家里人都顾着金芍药,却忽视了金月季。
俞少爷被母亲逼着来送贺礼,瞧见金月季躲在角落里,就带着金月季出去吃了一碗长寿面。
这一段在报纸上还未刊登,但他们一家早已看过。
自桑元善去世后,桑学文在家的地位就很低,桑景雄现在,便总对桑学文提各种要求。
桑学文答应下来。
对这事儿,桑景云倒是没反对,毕竟桑学文自己愿意。
而且桑景雄过生日要吃一碗长寿面,不算过分要求。
吃过晚饭,桑景云就帮桑景英看他白天编写的《水浒传》的内容。
看完,桑景云道:“阿英,你越写越好了,这内容,已经无需修改。”
桑景英很高兴,嘴角都压不下去。
想了想,他又问桑景云:“姐,你说《水浒传》编写完后,我该写什么?我想多赚一些钱。”
桑景云思索片刻,道:“阿英,你有没有想过,去写一个小乞丐经历的种种?你可以跟隔壁的江来聊聊,询问他曾经的经历,然后将之写出来,再让洪玥画成连环画。这样一部连环画,是很有意义的,可以将这个时代的,展现给后世人看。”
不管是编写《西游记》连环画,还是编写《水浒传》连环画,都是在别人的故事上进行再创作,终究不是自己的东西。
桑景云希望桑景英可以编写一部《三毛流浪记》这样的作品。
她上辈子看过《三毛流浪记》,曾经为三毛流了不少眼泪。
她是真的希望,能有人关注到这些孩子。
桑景英道:“姐,这是个好主意!”
桑景英每天早出晚归,跟隔壁那些孤儿相处不多。
此时,他却打定主意,以后要找时间去跟那些孩子好好聊一聊。
桑家这天晚上,过得跟平常没什么区别。
而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就跟桑景英一起,去了县城。
也是巧了,他们刚到县城,就听到有人在说云景。
那人还是个老熟人,正是桑景云当初在洪兴纸号帮人代写书信时,上门来骂她的李秀才。
此刻,李秀才拿着一支烟枪,正在茶馆门口大骂云景,说云景妖言惑众,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古以来,都是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那云景之书,让女子不安于室,应当禁止!”
他身边,还有人听得连连点头。
桑景英瞧见这一幕,便有些生气,想要上去争论,但被桑景云拦住了:“跟这种人生气,不值当。”
这些人,迟早被整个社会淘汰。
不管有没有她,时代的车轮都在滚滚向前,女性的地位,也会一步步提高。
他们现在恼怒,却也只是徒劳。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那边有好几个男人,桑景英上去争论,挨打了怎么办?
桑景英最终没上去跟人争论,租界,谭峥泓在遇到同样的事情后,却上去争辩起来。
谭峥泓今日,早早出了门,跟谭大盛一起去喝早茶。
那茶楼里,正好有说书先生在讲《真假千金》。
谭大盛听了,并不觉得这个故事有问题,他很清楚,女性确实受到了压迫。
不说别的,就说做生意,男人出去做生意,处处都方便,女人却不同。
女人自己开个铺子,卖卖东西也就罢了,若想走出去,把生意做大,比男人要难千万倍。
还会有很多人想要占她们的便宜。
而茶楼里的人,少数跟谭大盛一样想,绝大多数,却什么都不想,专心听故事。
突然,有个穿长衫的六十多岁的男人站起身,开始骂说书先生,骂云景。
“云景以歪理迷惑众人,长此以往,家不成家,国不成国,必将天下大乱!”这人还说了许多,说大清之所以会灭亡,就是因为有妖妇祸国,牝鸡司晨。
谭峥泓抓起一把瓜子朝着对方扔去,那瓜子全砸在对方脸上。
这老头即将出口的话被卡在嗓子里,怒视谭峥泓。
谭峥泓很想像对方一样有文采地骂回去,但他国文水平不好,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能威胁对方:“再让我听到你骂云景先生,我就揍你!”
说完,谭峥泓又对其他人道:“诸位,我们都有母亲,女子生育,那都是要在鬼门关走一趟的,她们生了我们,我们该知道她们的辛苦,依我看,打压女性,那是不孝!”
“你胡说八道!”老头怒道,这人的意思,是他不孝?简直岂有此理!
谭峥泓朝着这个老头挥舞自己并不大的拳头,他身边的两个保镖,也在他的示意下站起身,眯着眼睛看那个老头。
老头怕谭峥泓真的动手,不敢争辩,灰溜溜离开。
一直到离开茶楼,他才又骂起来,一边骂,还一边回头看,唯恐有人追出来。
谭峥泓等人走了,对谭大盛道:“爹,我要找人给我写点反驳他们的话,然后全部背下来,这样一来,我跟他们吵架,就能不落下风。”
“好主意。”谭大盛道。
谭峥泓眼巴巴地看着谭大盛:“爹,我又没钱了,你给我十块钱吧。”
谭大盛:“……”
第67章 听戏
谭大盛让自己身边负责背钱的保镖给谭峥泓十个银元, 一脸嫌弃地打发走这个动不动跟自己要钱的儿子。
不过等人走了,他脸上的嫌弃便消失无踪。
他对谭峥泓,其实是非常满意的。
来上海后, 谭峥泓的花销其实很少,也就最近建孤儿院, 零零碎碎花了三千大洋。
这钱看似很多,但跟别人一比, 就算不得什么了。
他身边那些上海富豪的儿子,有人看上了一个花魁, 一年下来, 就在对方身上砸了几千银元。
有人养了几十条狼狗, 那些狗,每天都要吃进去几十斤牛肉。
还有人娶了好几房姨太太, 那些姨太太相互攀比, 天天跟他要钱,他就给这些姨太太定了月费, 每人每月两百, 一个月就要花掉一千多。
这些人平日里出去吃饭应酬, 开销也很大。
他儿子呢?除了买书以及时不时给穷人撒点钱外,几乎没有开销。
若不是他帮忙添置,他儿子都想不起来要买新衣服。
别家孩子闹着要买汽车,他儿子也没提过。
就连追求人家小姑娘送吃食, 他儿子都天天从自家厨房带。
谭峥泓并不知道自己父亲觉得自己花钱很省。
他拿着十个银元往南城书局走, 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一直花他爹的钱, 似乎不太好。
但他组建的建筑队现在不止不能赚钱,还花钱。前几天,他们就跟他申请, 说要买一些砖块帮棚户区的人修房子,以至于将他的存款花了个精光。
谭峥泓去南城书局前,先去一家炒货店,买了五斤瓜子,五斤花生,瞧见有糖炒栗子卖,又买了两斤糖炒栗子。
他想给南城书局的编辑带点吃的,带别的他们不好分,干脆带这些。
今日风大,天还阴沉沉的,仿佛随时要下雨,大街上的人,也就比往日要少。
谭峥泓到南城书局后,发现南城书局的人,同样很少。
他进门后,就对在卖书的人道:“我来找费中绪。”
谭峥泓一手拿着一个纸袋子,里面装满花生瓜子,长得又俊秀,瞧着就不是坏人。
那卖书的人笑道:“他在里面,你进去就成。”
谭峥泓这次过来就带了一个保镖,他和保镖一起进去,就瞧见费中绪坐在桌边喝茶。
“费先生!”谭峥泓飞快地来到费中绪身边,把瓜子花生和糖炒栗子放在费中绪桌上:“我给你带了点吃的。”
费中绪瞧见谭峥泓很高兴,跟谭峥泓聊起来。
谭峥泓怀疑对方是云景先生,但因为只是怀疑,也就没有多提,只说自己想买十套《无名诀》。
“我记得你已经买过,怎么又买这么多?”费中绪问。
谭峥泓道:“我要捐给我以前就读的学校。”
“原来如此!”费中绪让姚同丰拿来十套书。
谭峥泓又跟费中绪聊起别的,说如今在报纸上骂云景先生的人,实在太过分。
“那些人确实过分!”费中绪道,他身为男子,以前没怎么关注过女子的处境。
看了《真假千金》,回忆从前种种,才意识到,女性确实一直被压迫。
他有个堂姐,嫁的男人不仅抽大烟,还喜欢打人。
他堂姐受不了逃回娘家,结果被娘家爹妈又送回去,最后竟被打得没了命,真的是要多可怜,便有多可怜。
桑小姐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想来也是受过委屈的。
费中绪对桑景云有好感,也就心疼万分。
谭峥泓道:“可惜我国文不好,不会写文章,不然我一定痛骂他们一顿!”
费中绪道:“我也不擅长写文章,不过我的助理编辑会写,他正准备写文章帮云景先生说话。”
说完,他把姚同丰叫过来。
姚同丰确实会写文章,写得还很快,今日书局有空闲,他已经写了几百字。
谭峥泓接过那几百字,看了之后惊为天人:“这位先生,你写得真好!你愿意帮我写几篇文章吗?我给你钱!”
姚同丰听到谭峥泓的话,只当谭峥泓要他捉笔代写文章。
他现在虽然有工作,但还未拿到薪水,若不是南城书局最近日日加班,因而管一日三餐,他的日子怕是要过不下去。
既然囊中羞涩,那帮人代写文章也无妨!
“好,你要写什么?”
谭峥泓指着姚同丰已经写了几百字的文章道:“就写这样,帮云景先生骂那些人的文章!”
姚同丰一直都有看云景的小说,还很同情女子。
他母亲因为没缠足,时常被人嘲笑。
他父亲去世后,他母亲出门打理家业,更是受了不知道多少委屈。
姚同丰本就有很多想法要写,现在当着谭峥泓的面,就洋洋洒洒写起来。
他在南城书局上班,工作时间本不该做别的事情,但谭峥泓拿了不少吃食过来,又跟总编商谈,要购买一百套小学教材,总编也就对姚同丰干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姚同丰花一上午,写了三篇文章,合计三千字,又按照谭峥泓的话,帮着写了一些骂人,不,辩驳他人的话。
“写得好!我要拿去投稿!”谭峥泓很兴奋,又问姚同丰:“你笔名叫什么?”
姚同丰不明白谭峥泓为何问自己笔名,但还是答了:“我笔名叫淮江。”
“这笔名不错。”谭峥泓拿出五枚银元给姚同丰,拿着稿件离开。
姚同丰很是惊喜。
他在南城书局当助理编辑,一个月的薪水是六元,要多做几个月,才能加薪水。
现在不过一上午,就赚到五个银元,对他来说是喜事一桩。
至于这是帮别人写的,不能署名,那也没什么关系。
这不过就是几篇与人对骂的文章,并不精妙,即便不用他的名字,也没妨碍。
姚同丰抓了一把花生吃起来。
这刚炒好的花生,就是香!
他们家每次过年,都会买一些瓜子花生,用来待客,他很爱吃。
只是今年,他怕是不能回去,毕竟来回路费不便宜。
姚同丰以为谭峥泓花钱让自己写文章的意思,是那些文章,往后便成了谭峥泓的。
然而并非如此。
谭峥泓找了辆黄包车,直接来到某个刊登了骂云景的文章的报社,拿出一篇姚同丰的文章给他们,让他们改日必须刊登。
这报社一口答应。
有些人办报社,存着伟大想法,想要开启民智。
但也有一些人,办报社是为了挣钱。
这家报社便是如此。
他们为了增加报纸销量,时常在报纸上刊登一些有争议的内容。
现在,不管是反对云景的人的文章,还是支持云景的人的文章,他们一视同仁,全都刊登。
谭峥泓得到肯定答复很高兴,同时留下了南城书局的地址,和姚同丰的笔名,让报社将稿费给姚同丰寄过去。
接着,他又去了另一家报社……
连走三家报社,把三篇文章都投出去,谭峥泓才心满意足回到家中。
他先将姚同丰写的骂人的话背了背,又开始翻译《真假千金》。
谭峥泓已经打定主意,自己翻译完后,要找人修改一番,翻译的时候也就不想太多,只求意思表达完整。
他这么翻译,翻译的速度还挺快,差不多每天都能将报纸上刊登的内容翻译完。
谭峥泓忙碌时,桑景云已经送完稿件,坐上回县城的电车。
在电车上,她听到有人聊起最近的新戏。
“最近那些戏院都在演的《孟佑战毒虫》你们看了吗?”
“看了,还挺有意思。”
“听说那毒虫,是真的存在的!”
“竟然真有这样的毒虫?”
……
桑景云听完,好奇地询问起来,这才知道,已经有人用《双面魔君》里有关血吸虫病的片段,编写了戏文。
编写戏文一事,其实是她提议的,但她没想到会这么快。
找时间,他们一家可以去看一看戏文。
上海这边的戏剧是越剧,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跟着奶奶去看过。
她不爱看戏,对她来说,电视剧比戏曲要好看太多。
不过现如今娱乐少,那看看也无妨。
“听说那些戏班,还要去乡下唱这出戏,让人知道那血吸虫病都是什么病。”又有人道。
桑景云闻言道:“这可真是个好消息,能帮到许多人。”
“确实!”那人点头,又说了些自己听来的事情。
原来,这部戏这么快传开,跟医院有关,上海好几家医院都捐了钱,让戏班子唱这出戏。
这戏文编得又颇有意思,便很快传开。
等从电车上下来,桑景英道:“姐,我想去听这出戏!”
“我去打听打听,下个周末,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桑景云笑道。
也是巧了,还不等桑景云打听,就得知他们家附近,有戏班子要来唱这出戏。
说这件事的,是钱表姑:“阿云,今儿个下午隔壁村要唱戏,你要不要去看?听说唱的是新戏,叫《孟佑战毒虫》非常好看。”
钱表姑不识字,并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
她提这事儿,单纯就是分享自己从别处得知的好消息。
陆盈闻言道:“我也听说了,这村里很多人都会去看。”
桑景云注意到,陆盈的眼睛亮晶晶的,瞧着非常期待。
她当即提议:“今儿个下午,我们一起去听戏吧!”
陆盈听到这话,又纠结起来:“阿云,我走不动路。”
隔壁村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大概有七八里路,也就是三四公里。
这年头的普通人都走惯了路,像钱表姑,她一口气跑个来回不成问题。
但陆盈裹了小脚,她走不动。
桑景云道:“娘,我们可以雇艘船。”她现在不缺雇船的钱。
陆盈眼里满是惊喜。
上海县城和周边水网密布,船也很多。
桑钱氏很快就雇了一艘船,全家一起去看戏。
也不能算全家,桑景雄和桑学文不去。
桑景雄在糕点铺工作,桑学文则被桑钱氏关在家里。
桑学文这段时间长了很多肉,如今的他,已经不像最初时那样,光看外表,就让人确定他是瘾君子。
他也早已没有了戒断反应。
但桑景云以前在桑钱氏面前念叨了很多戒毒相关的事情,说那些抽大烟的人很容易复吸,桑钱氏也就很防备,不愿意把桑学文放出去。
桑景云对此并不反对。
去隔壁村看戏,还是一家人一起去看,这并不会让桑学文复吸。
但桑学文之前败光家产,还气死桑元善,也该受点教训。
他们一家,坐船去了隔壁村。
此时的人娱乐很少,现在是年底村民们又没有什么工作,戏台附近,也就人山人海。
桑景云他们根本挤不进去,而在离戏台远的地方听,大概率听不清。
好在他们有钱。
这个戏班子到乡下唱戏,是那些医院花钱请的,不需要老百姓出钱。
这戏班子为了多赚钱,就想了法子,在戏台下面圈出一块地,想进圈子里听戏的,要出两个铜元。
大部分老百姓都舍不得这钱,桑景云却是舍得的,她花了钱,一家子人,便都来到圈子里。
他们坐下后没多久,就有人粉墨登场,开始唱戏。
《双面魔君》里的片段被修改过,戏里的孟佑成了一个大夫,他来到一个村子,发现有恶人在村里投放毒虫,残害百姓,并以帮忙治病为由敛财。
他拆穿那些恶人,灭了毒虫,百姓的生活终于好起来。
当然戏文不会这么简单,里面还出现了很多别的人物,比如被恶人逼迫的美人之类。
这是一个英雄救美,斩奸除恶的故事,虽说俗套,但老百姓很喜欢。
“这个孟大夫,跟以前戏文里的钦差大人一样!”
“听说那毒虫真的存在,我们一定要小心!”
“我说之前怎么有人抓钉螺,原来里面有毒虫!”
……
人们议论纷纷,对戏文里说的事情,深信不疑。
桑景云听到这些,心情很好。
上辈子上海周边,也是爆发了严重的血吸虫病疫情的,希望这次能得到遏制。
也不知道现如今,江苏那边如何了。
江苏疫区,也有戏班子在唱这出戏。
而那些前往疫区的医生,正准备坐船回上海。
今日是腊月十四,再过半个月,就是除夕。
他们已经出来许久,该回去过年了!
“听说《双面魔君》的书已经出版,等我回去,一定要买一套。”
“我也要买一套!”
“我要买两套,给我朋友寄一套。”
……
之前,他们心情一直很沉重,此刻,心情却好了一些。
虽然血吸虫病依然治不好,但有了预防方法,总能好上一些。
而且,现如今上海,已经有很多人在研究此病,迟早有一天,这病能被彻底消灭!
第68章 先生
《孟佑战毒虫》这场戏, 戏班子连着演了三次。
桑景云看完一次就没兴趣了,但陆盈、桑钱氏、桑景英、桑景丽还有跟来的钱表姑,都看得津津有味, 不愿离开。
桑景云只能陪着他们看,同时观察周围的百姓。
现在是冬天, 这些百姓穿上了破旧的棉袄。
大人皮肤黝黑,手上都有皲裂, 孩子们的脸则被吹得通红,手上长了冻疮。
桑景云还注意到, 几乎所有的孩子, 鼻子下面都挂着鼻涕。
他们缩着脖子和手, 在寒风里冻得瑟瑟发抖,但因为有免费的戏文看, 一个个面上带笑, 一副很开心的模样。
看完三场后,桑景云坚决要回家。
在寒风里坐着看戏, 真的很冷, 她觉得再冻下去, 她会生病。
“花了两个铜元买的位置,还有一场没看呢……”钱表姑心疼地念叨。
桑景云问:“表姑,你不冷?”
钱表姑道:“现在有厚实的棉衣穿,比以前好多了。”
行吧……桑景云去看陆盈。
陆盈白嫩的脸被吹得泛红, 脸上却带着笑, 还在哼唱戏文。
连着听了三次后, 她竟是能唱出许多戏文来。
桑景云觉得陆盈,应该挺聪明的。
“娘,等过了年, 谭少会请个先生教孤儿院的孩子读书,到时你带着景丽一起去听课吧。”
“什么?”陆盈有些茫然,桑景云就又说了一遍。
陆盈不解:“让景丽去就行了,我去做什么?”
桑景云道:“孤儿院很多孩子,以前都是乞丐,习惯了与人争抢,习惯了打架,景丽与他们一道上课,说不定会受欺负,你跟着一起,能护着景丽,景丽要是上课没学会,你还能教一教她。”
孤儿院的孩子之间,确实很容易打架,桑景云就劝过好几次架。
但这些孩子,应该是没胆子打桑景丽的。
桑景云这么说,是想让陆盈跟桑景丽一起去读书,学认字。
直接让陆盈去学,她肯定会推脱,还会忐忑不安,但让她去陪桑景丽,她大概率不会反对。
果然,陆盈答应了:“那好吧……”
桑景云见状笑了笑。
在这年头的人看来,三十多岁的人,年纪已经不小了,但在她看来,三十多岁还很年轻。
在她上辈子,人均寿命一直在变长,科学家预测,未来很多人都能活到一百岁。
三十多岁,人生才过了三分之一,还有五六十年可以活,真的很年轻。
陆盈现在开始学习并不晚,她好好保养活久一点,能亲眼看着这个国家,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跟陆盈说完,桑景云又看向钱表姑:“表姑,你家的两个孩子,你也可以让他们来孤儿院这边读书。”
钱表姑纠结:“那家里的地和房子怎么办?”
桑景云道:“你可以将之租出去。”
钱表姑的两个孩子都比她小,正是该读书的年纪。
这段时间,桑景云给孤儿院的孩子们读《真假千金》,钱表姑也是听了的。
她知道读书有很多好处,但没想过送自己的孩子去读书这事儿。
毕竟读书很费钱。
若是谭峥泓给孤儿院的孩子请了先生,或许真的可以让她的孩子来这边读书?
她也不要求他们读多好,能认字就行。
桑景云又道:“表姑,孤儿院的孩子逐渐增多,你让你的儿女在孤儿院帮着带孩子,以此换取在孤儿院吃住,应当是可行的。”
钱表姑闻言,惊喜万分。
若她两个孩子在孤儿院吃住,能省去她一大笔开销!
想到这里,钱表姑道:“阿云,你表弟表妹都会干针线活,还能让他们帮孤儿院的孩子做衣服做鞋子!”
她曾经靠做针线活挣钱,她的儿女便也跟着她学了这手艺。
让他们绣花他们是不会的,但做衣服做鞋子不成问题。
桑景云道:“等明儿个谭少回来了,你可以问问谭少,还可以让表弟表妹教孤儿院的人做针线活。”
“好。”钱表姑笑着答应下来,眼里充满希望。
这日一回家,桑景云就跟桑学文要热水喝。
她用热水泡了红糖,喝下一杯后,才觉得舒坦。
陆盈桑景丽等人,也都喝了红糖水,他们还小声念叨,说是等下次再有戏班子来这边唱戏,还要去听。
桑景云跟他们不一样,她已经决定,下次再有戏班子来,一定不去。
露天听戏,着实不怎么舒服。
第二天是周一,农历十二月十五。
谭峥泓今天给桑景云带了糖炒栗子——他昨天吃了,非常好吃!
栗子已经冷了,口感不如刚炒好的,皮也难剥,但真的很好吃。
桑景云一边吃,一边跟谭峥泓说了想让陆盈桑景丽和孤儿院的孩子一起听课的事情。
谭峥泓道:“没问题!雇先生给孤儿院孩子讲课这件事,是我个人掏腰包的,不花其他人给孤儿院的捐款,我能做主。”
“多谢。”桑景云道。
“桑小姐,你不用给我道谢,也不用一直叫我谭少,你可以直呼我的名字。”谭峥泓道。
桑景云想了想,答应下来。
谭峥泓这时又问:“桑小姐,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
他知道桑家的情况,但不知道桑景云的名字。
主要是这时的人,不怎么提女子的名字,再往前几十年,就连询问女子闺名,都是不礼貌的。
桑景云道:“我叫桑景云。”
“景云?”谭峥泓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
桑景云道:“就是云景倒过来。”
谭峥泓惊讶极了:“桑小姐,你的名字真好听!”
桑景云见谭峥泓完全没多想,笑道:“我也觉得我这名字很好听。”
两人说话时,南城书局,姚同丰看着书局订购的报纸,有些茫然。
南城书局订购了十份报纸,放在书局里给编辑们看,让编辑们了解外面的形势。
其中有一份报纸,之前刊登了指责云景,以及为云景说话的文章。
今日,报纸一到手,姚同丰就翻出这份报纸,想看上面的内容。
结果他刚把报纸拿到手,就在上面看到了自己写的文章,署名还是自己的笔名。
昨天那个小少爷买了他的文章之后,帮他去投稿了?
他正惊讶,有人从外面进来,问:“谁是淮江?我来送稿费了。”
姚同丰就这么,又拿到了一个银元的稿费。
这稿费,还不是他手上这份报纸发的,而是另一份报纸发的!
姚同丰找了一个报童,翻看对方手上的报纸,才知道自己昨天写的三篇文章,都被刊登出来。
署名是他的,看情况,稿费也是他的。
姚同丰震惊万分。
那位姓谭的小少爷,简直是个大善人!
花钱让他写了文章后,竟然还帮他投稿,并且将稿费给他!
要知道,他以前写了文章到处投稿,报社都是不要的!
现在他有文章见报,以后再投稿会简单很多,谭少真的帮了他大忙!
费中绪也很震惊。
谭少爷真是好人。
他之前因为这位小少爷对自己的态度过于热情,有些怀疑对方居心不良,现在却觉得自己这怀疑实在没道理。
人家小少爷,就是单纯人好。
南城书局的人将谭峥泓夸了夸,然后聚在一起,看云景最新写的《真假千金》。
姚同丰瞧见这一幕,又傻了。
费中绪竟然能拿出云景先生的手稿,他跟云景先生,到底是什么关系?
姚同丰这一天过得很精彩,而他下班时,又遇到了谭峥泓。
谭峥泓看到姚同丰就道:“姚先生,我想再请你帮我写几篇文章!”
姚同丰问:“还是帮云景先生说话的文章?”
谭峥泓点头:“对!”
姚同丰道:“谭少,我马上帮你写,不过你不用给我钱。”他既然能拿稿费,哪还能再拿谭峥泓的钱?
谭峥泓正好手上没什么钱,听到姚同丰的话,很是惊喜:“姚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姚同丰:“……”这小少爷也太单纯了,要是他心黑一点,能把小少爷的钱全骗走!
姚同丰把谭峥泓带去自己租住的亭子间。
他的房子很小,因此,带谭峥泓进去时,他有些不好意思,怕谭峥泓嫌弃。
不想谭峥泓一点不嫌弃,反而道:“姚先生,你的房子收拾得真干净。”
他前段时间,见多了棚户区那些又脏又狭小的房子。
姚同丰住的这间房子虽然很小,但很整洁,比棚户区的房子好了不知道多少。
姚同丰见谭峥泓脸上没有丝毫异样,对谭峥泓又亲近了几分,他拿了纸笔写文章的同时,还拿出自己以前的手稿给谭峥泓看。
姚同丰写的文章,有些是阐述新思想的,也有一些是评价如今的教育的,剩下的一些,则是散文杂文。
其中很多文章,谭峥泓都没兴趣,但也有一些文章他很感兴趣,深以为然。
他想了想,突然问:“姚先生,你愿意去教孤儿院的孩子读书吗?”
第69章 《真假千金》后续剧情
这段时间, 孤儿院那边杂事很多。
虽然已经收留了许多孤儿,但木工还未将家具全部做完,各种章程, 也在慢慢梳理。
因此,谭峥泓没急着给孤儿院的孩子请先生。
他打算等过了年, 再请个先生去教导孤儿院那些孩子。
现如今,上海的读书人很多, 想要请个先生不难。
但很多读书人自视甚高,也有一些读书人的思想, 谭峥泓不喜欢。
他觉得姚同丰很好, 也就直接问了。
等姚同丰去了他的孤儿院当老师, 他还能跟着姚同丰学国文。
他现在的国文老师张先生,是一个国文造诣非常高的人, 以至于谭峥泓觉得, 让对方教自己,是杀鸡用牛刀。
让姚同丰这样的人来教自己, 反而更合适。
“我办了一个孤儿院, 收留了一些孩子, 想请个老师教他们识字算数,姚先生,你愿意去吗?你每天给他们上半天课就行,薪水是一个月八元, 包吃住。”
“你办了孤儿院?”姚同丰问。
谭峥泓把自己看了《大头菜的一生》后, 开办孤儿院的事情说了:“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做得并不好,但我想,如果我能帮助到一些人, 总归是一件好事。”
若是别人跟姚同丰说,他办孤儿院是为了帮助别人,姚同丰不会相信。
现如今的上海,有很多人一边攫取不义之财,一边做慈善赚名声。
之前,他就得知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有个医生对外说免费帮人治病,收治了大量病人,结果拿病人试药,以至于很多病人没了命。
但谭峥泓说这话,他信。
姚同丰对自己在南城书局的工作还算满意。
但他作为助理编辑,每天要干的事情都很杂,工作时间基本用来校对排版。
这么忙一天下来,他已经没什么精力看书学习。
他来上海,并不是想找个工作,就此在上海扎根生活,而是想要学习新思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相比之下,在孤儿院每天教半天书,比在南城书局当助理编辑,要好太多。
姚同丰问:“若是包吃住,我可否年前就搬去孤儿院居住?”
别看他租住的,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逼仄的亭子间,每月租金却也要两枚银元,房东还已经与他说过,明年租金要涨到三元。
“自然可以。”谭峥泓一口答应。
今天已经有些晚了,姚同丰的亭子间里没有通电,就点了蜡烛。
他看看自己正在写的文章,又看了看对面的谭峥泓,答应下来:“我愿意去孤儿院教书。”
“这太好了!”谭峥泓非常高兴。
姚同丰答应了要去孤儿院教书,但要过些天再去。
这段时间南城书局很忙,他得在南城书局再干一段时间。
其实南城书局,本就只打算招个临时工。
之前是费中绪欣赏他,才想留下他,现在他要走,也不会有人挽留。
等两人说定,姚同丰也写好了一篇文章。
谭峥泓见时间不早,收起文章,便匆匆离开。
接下来几日,报纸上关于女性解放的争论,越来越多。
到后来,很多人已经不提《真假千金》这本书了,单纯争论女性解放问题。
这些争论,桑景云没怎么看。
她精力有限,不可能什么都顾上,现如今,她只想把《真假千金》这本书写好,顺便把英文学好。
为了学好英文,桑景云特地将谭峥泓翻译的《真假千金》抄录下来,每日认真阅读,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再去问谭峥泓。
此刻,她就瞧见一个不认识的单词:“谭峥泓,这个单词是什么意思?”
谭峥泓看了一眼,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这单词我写错了!”
他连忙将单词订正,如此一来,桑景云也就认识这个单词了。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学了两小时英文。
学完出门,她就见孤儿院的院子里,江来正带着几个孩子唱戏。
唱的正是《孟佑大战毒虫》。
之前戏班子在隔壁村唱戏,江来也带着一部分小乞丐去看了。
这几天,他还“千里迢迢”,去了另外几处地方,看这出戏。
然后他就在孤儿院里演起来,竟然还演得一模一样。
可惜,跟他搭戏的人演得并不好,江来有时候,不得不自己分饰两角。
江来已经瞧见谭峥泓和桑景云,但他一直到演完这一场戏,才停下跟两人打招呼。
桑景云见状道:“江来,你演得很好,很有天赋。”
她觉得江来有唱戏的天赋。
江来闻言很高兴。
若非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南洋当账房先生,说不定会去唱戏。
以前当乞丐时,他是没时间听戏的,现在去听了戏,他才意识到,自己喜欢唱戏。
桑景云在孤儿院待到中午,中午回家吃过饭,就开始写《真假千金》。
这本书里,她写了很多丝绸相关内容,她本以为自己要去别处打听,才能问到资料,结果桑钱氏和桑学文耳濡目染之下,竟也知道很多事情,告诉她的那些事情,已经够她写小说。
江南的丝绸行业一直很发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丝绸、瓷器、茶叶贸易,每年都有无数白银,从其他国家流入他们国家。
而养蚕缫丝的工作,都是女性在干。
也是因为这样,在此时的长三角地区,女性的地位比别处要高一些。
很多农村家庭,甚至是女性当家做主。
可是,这些女性,依然会偏向儿子,依然想要儿子。
金月季自幼学养蚕,她有一手人人夸赞的养蚕本事,缫丝之类的工作,她也都会。
但她在家,就是不受重视。
等“认祖归宗”,她还受到了更多压迫。
她在农村时,与村里男人说话,卷起裤腿去地里干活,并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回到金家后,她跟俞少爷说几句话,朝着俞少爷笑一笑,都成了她在勾引俞少爷,以至于全家一起讨伐她。
她心里有逆反心理,这些人越是说她,她越是要跟俞少爷交往。
同时,她如饥似渴,学习各种知识。
而在这个时候,金家的丝绸生意出了问题,金老板和金大哥的错误决定,让金家亏了一大笔钱,金二哥是个纨绔,更是什么都做不了。
金家开始衰败。
金老板无可奈何,就打算把金芍药嫁给俞少爷,让俞家帮助金家。
俞家同意了,但俞少爷不同意。
俞少爷已经意识到,他喜欢上了金月季。
但俞少爷的父母不喜欢金月季,他们喜欢温顺的金芍药。
最后,双方竟是商量出一个神奇的法子。
金家把金芍药嫁给俞少爷做大房,再把金家的“亲戚”,也就是金月季嫁给俞少爷做姨太太。
金月季自然不能接受这一点。
此时,她回到金家已经两年,还靠着自己的努力,学完了小学的语文和数学。
得知父母要把她送给俞少爷当姨太太,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离开家,前往江苏女子蚕业学校。
这所学校,是1903年在上海创办的,一开始叫上海女子桑蚕学院。
几年前,学校搬到江苏,同时改了名字。
这所学校每年都招收小学毕业的女子,传授蚕种培育、制丝改进等各种知识。
金月季一直想考这所学校。
现在还不到学校招生的日子,但她提前来到学校,找到学校老师,表达了自己想要就读的想法。
老师一开始拒绝了她,让她通过正规途径入学,但她锲而不舍,祈求老师给她一个机会。
老师被她打动,给了她一个机会,然后发现她拥有丰富的养蚕知识,最终破格录取了她。
而另一边,同样不愿意接受父母安排的俞少爷在发现金月季失踪后,怒而离家,去了国外留学。
婚事自然没成,金家就此败落,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连俞家的生意,都变差了……
桑景云在写这一段的时候,将桑家破产时遭遇到的一些事情写进去。
写金月季学习养蚕相关知识时,则将国外的人偷取他们国家的蚕种和养蚕技术,甚至蓄意破坏他们国家丝绸产业的情况写入。
这些事情不好写,桑景云也就写得有些慢。
磨蹭一下午,也才写了两千字。
写完,桑景云有些无奈。
她只想写个单纯的恋爱故事,但写着写着,这个故事又不再单纯。
不过她很喜欢这个故事。
考虑过后,桑景云把稿件拿出来,把前面那所现实中确实存在的学校改掉,并打算将她上辈子听来的,日本人在抗日战争时期做的一些破坏我国丝绸产业的事情写进去。
比如日本人成立公司,统一收购江浙一带的蚕茧之类。
她写的是小说,可以编!
不过写的时候,也要小心一些,免得被人找麻烦,比如可以写成是某个日商的个人行为。
至于再往后……
金月季会成为蚕业学校的老师,带着学生研究出制作丝绸的新机器,而俞少爷留学归来,会成为大学教授。
他们再相遇时,已经没有人可以阻拦,他们将携手并进,一起为了这个国家而努力。
这本书大概二十几万字,桑景云已经写了十多万。
最多再过一个月,她就能将这本书写完。
所以,要开始考虑新书了。
桑景云放下笔,开始琢磨新书。
琢磨了一会儿之后,她便放弃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还没写完,现在就想新书,有些太早了,最重要的是,她没有这个精力。
每天学英文写书,已经将她的精力都消耗光。
这会儿,她更愿意想一想即将到来的过年。
这是她来到这个时代后,第一次过年。
第70章 小年
桑景云上辈子年幼时, 非常期待过年,毕竟过年时能吃好东西,能穿新衣服。
但后来她有钱了, 平日里都不缺吃喝,过年对她来说, 也就没什么期待感了。
嗯,还是有期待感的, 她父母觉得愧对她,因而每次过年, 都会给她大红包。
不过红包虽厚, 年味却是没有的, 年夜饭都是去饭店吃,吃完就散伙。
这个时代却不同。
还没过年, 桑钱氏就让桑学文腌制了一堆东西, 之前桑学文腌制的猪头,更是已经被她挂起来晾晒。
除猪头外, 他们家屋檐下还挂了咸肉、酱肉、酱鸭和咸鱼, 桑景云每次路过, 都能闻到腌制食品散发出的香味。
“景云,明年是腊月廿三,按照你爷爷老家的习俗,要吃糯米饭, 你想吃甜的还是咸的?”桑钱氏问桑景云。
桑元善老家有廿三这天吃糯米饭的习俗, 一般都是吃甜的糯米饭, 比如南瓜糯米饭、蜜枣糯米饭之类。
但桑学文不爱吃甜的,桑钱氏以前就会将糯米和排骨用酱油拌匀,放在蒸笼上蒸熟, 给他吃咸糯米饭。
桑景云翻了翻原主记忆,笑道:“奶奶,我爱吃咸的。”
原主其实都不爱吃,她不爱动,消化能力不太好,吃了糯米饭胃会不舒服,就不爱吃。
但桑景云很能吃。
不过甜的糯米饭她不太喜欢,至于咸糯米饭,那就是嘉兴肉粽的味道,吃着还不错。
“那就两样都做。”桑钱氏道,她本来只打算做甜的,但桑景云既然想吃咸的,那就咸的也做一些。
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就看到桑钱氏拿出钱表姑送的糯米,放进去猪肉,用酱油搅拌均匀。
提前“腌制”一会儿,中午蒸糯米饭的时候,肉和米饭才能入味。
至于甜糯米饭,因为家里人之前吃南瓜吃太多,已经不想再吃,桑钱氏就做了蜜枣糯米饭。
这两样糯米饭,桑钱氏都做了很多,今天中午,谭峥泓他们吃的主食,就是糯米饭,咸的甜的自己选。
这段时间,谭峥泓他们一直在桑家吃饭,有时候人多,有时候人少。
桑钱氏和桑学文负责买菜做饭,多的时候一天能挣四角,少的时候也能挣两角,已经挣了七八个银元,也就愿意给他们做一些费事的饭菜。
桑钱氏还笑着问谭峥泓想吃甜的还是咸的。
谭峥泓以前在南洋,没有小年这天吃糯米饭的习俗,不过他对糯米饭很期待:“我先吃一碗咸的,再吃一碗甜的。”
两种口味的糯米饭,谭峥泓都很喜欢,还一个劲儿地夸桑学文手艺好。
桑学文看了谭峥泓一眼,没说话。
他对谭峥泓的感觉有点复杂,一方面不想谭峥泓接近自己的女儿,一方面又觉得,谭峥泓是个不错的对象。
到最后,则都成了自责。
要是他不那么混账,哪怕桑家的丝绸生意做不下去,也还有大宅子,有很多田产。
那样的话,他绝对不需要给谭峥泓做饭,只要等着谭峥泓来讨好他就行。
谭峥泓吃饱饭,就问桑景云:“桑小姐,你下午还学英文吗?”
桑景云道:“我下午要学别的,不学英文了。”
“好吧。”谭峥泓有些失落,又道:“桑小姐,等明天,我给孤儿院请的先生就搬来这边了,你要学别的,可以找姚先生学。”
桑景云道:“好,不过我喜欢自学。”她下午根本就不是在学习,而是在写小说。
谭峥泓又跟桑景云聊了几句,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而等他离开后不久,谭大盛安排给他的助理就告诉他,说是棚户区那边过于危险的房子,已经修得差不多。
今年的除夕是廿九这天,今天已经廿三,离过年已经没多少天。
谭峥泓就道:“从明儿个开始,就让大家休息吧,我们等年初六再开工。”
那助理答应下来。
谭峥泓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有点发愁。
他跟着谭大盛,是认识了不少人的,如今搬来租界的有钱人越来越多,要在租界接个工程,不是什么难事。
但想要接租界的工程,肯定要先购入一些设备。
偏偏,他已经没钱了。
只能接了工程后,先要一笔定金,然后再开始干活。
谭峥泓拿出一个本子,将自己要做的事情,要添置的东西写上。
他以前一直在读书,从未接触过这些,这两个月为了孤儿院奔忙,却了解到越来越多的东西。
张先生说开孤儿院能让他了解钱财往来,是真话。
谭峥泓的助理凑过来看了一眼,非常满意。
谭大盛让他引导谭峥泓多学点东西。
他没怎么引导,谭峥泓就已经无师自通开始学挣钱,挺好的。
下午两点多,谭峥泓就启程回租界。
最近他父亲在家,他也就会早些回去。
到家后,谭峥泓见自己父亲坐在餐桌边,正把玩一些瓷器。
看到那些瓷器,谭峥泓立刻被吸引住视线:“爹,这些瓷器太漂亮了,是哪里来的?”
谭大盛笑道:“是别人送我的。”
这些瓷器并不是古董,而是江西那边技艺精湛的老匠人新烧制的,因而价值不高。
不过因为它们很精美,能烧制这样的瓷器的匠人不多,所以这些瓷器价值不低。
这是一个政府官员,收了他送的“军费”后,回给他的礼物。
谭峥泓拿了一个花瓶看起来,问谭大盛:“爹,这样的花瓶,一定不便宜吧?”
谭大盛道:“是不便宜,这么一个花瓶,十几个银元总是要的,那些小件就比较便宜,几个银元就能买一件。”
谭峥泓一一看过,然后选了几个比较精细,又很漂亮的瓷器收起来:“爹,这几个送我吧!”
“你要拿去送给你的桑小姐?”谭大盛问。
谭峥泓道:“知我者,爹也!”
谭大盛这次收到的瓷器有一大堆,自然不在乎被谭峥泓拿走几个。
他挥挥手道:“你想要,就拿走吧。”
谭峥泓开开心心地道谢:“谢谢爹!”
第二天一大早,谭峥泓就用篮子装了那几件瓷器,去姚同丰的住处找姚同丰。
姚同丰已经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见谭峥泓来了,就拿出扁担,挑起两个装满东西的箩筐。
谭峥泓好奇地看着他:“姚先生,你这箩筐哪来的?”
姚同丰道:“跟认识的人借的。”
“我还没挑过东西,能让我挑一会儿吗?”谭峥泓问。
姚同丰诧异地看了谭峥泓一眼,同意了。
对要挑着一堆东西去上海县城这件事,他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但见谭峥泓兴冲冲地抢了他的担子挑,他的想法却变了。
他,是否有些太过在意别人的眼光?
姚同丰跟在谭峥泓身边往前走,然后没过多久,就见谭峥泓停下,换了个肩膀挑。
他的家当全在这两个箩筐里,东西非常重,很显然,谭峥泓挑不动了。
“还是我来挑吧。”姚同丰把担子要回来,挑在肩膀上,坦然往前走。
他们到孤儿院的时候,比往常要晚许多。
进门时,正好遇到桑景云在教孤儿院的孩子背乘法口诀表。
这些孩子只会说吴语,桑景云就用吴语来念乘法口诀表,总觉得不太适应。
但这些孩子很适应,跟着她过来的桑景丽和陆盈,也念得很顺溜。
就这样吧,学普通话这事儿,还是慢慢来比较好。
嗯,这会儿其实不叫普通话,叫北京话。
正念着,就见谭峥泓回来了,桑景云笑着跟他打招呼,又看向姚同丰。
因为桑景丽要在姚同丰这边上学,桑景云对姚同丰很重视:“姚先生好!我叫桑景云,就住在孤儿院隔壁。”
“桑小姐好。”姚同丰笑着跟桑景云打招呼。
谭峥泓却有些发酸,他们第一次见面时,桑景云只告诉了他自己的姓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不知道桑景云的名字。
桑景云对姚同丰的态度,是不是有些太过热情?
桑景云对姚同丰态度热情,是想让姚同丰多照顾一点桑景丽和陆盈。
后世那些家长,在老师面前,那是一个比一个热情。
自我介绍过后,桑景云又介绍了陆盈和桑景丽,说了她们会和孤儿院的孩子一起读书的事情。
姚同丰见陆盈那么大年纪还愿意读书,非常高兴,还夸陆盈:“夫人,你做得很好,有你做榜样,你的孩子将来一定能成才!”
桑景云闻言很高兴。
从姚先生对待陆盈的态度,就知道他是个好先生。
她又开始给姚先生介绍孤儿院的孩子,全都只说优点,不说缺点。
陆盈见桑景云已经把姚先生带走,就把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
姚先生似乎误会了,以为她也要跟着读书。
其实她只是为了陪景丽。
不过专门说这件事,好像也没有必要。
陆盈纠结半天,最终什么都没说。
谭峥泓这时挤过去,帮着桑景云做介绍,他也只说孤儿院孩子的优点,还举了一些例子说明。
桑景云见他说得比自己更好更详细,也就不说了。
这孤儿院,毕竟是谭峥泓的。
而谭峥泓在隔开桑景云和姚同丰之后非常高兴,他抽空将手上的篮子给了桑景云:“桑小姐,这是给你的!”